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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兩種上訴途徑。 一是通過向審判機關即法院提出申請,可以向原審法院或上級法院提出上訴,如果法院受理案件,經審查發現案件錯誤,可以提起再審; 第二,檢察機關認為案件判決錯誤,可以行使檢察監督權。
申訴應當先以書面申請書形式提出,明確說明案件的事實和情節、處理案件的理由,以及認為案件不公的理由,同時將能證明為不公案件的證據材料作為附件提交法院、檢察院。
應該指出的是,上訴的結果不確定,可能導致重審,以及上訴不予受理或被駁回。 即使有重審,也有可能有罪判決。 這是因為法院在審理案件時注重證據,所謂事實依據,是指已經得到證據證實的法律事實。
比如:我跟你借了1000塊錢,因為我的朋友沒有做借條,然後我就不承認了,你去法院起訴我還款,借錢的事情確實是客觀事實,但是沒有證據,法官會怎麼判? 法官會判我沒有向你借錢,這是法律事實。
客觀事實不會改變,但法律事實可能會改變,比如,後來你找了乙個在借錢現場看到整個借錢的人出庭作證,確認了借錢的事實,法官對證人的證詞作證,結果,法律事實發生了變化, 原來我向你借了錢。結果是還錢。
我告訴你這些事情,是為了讓你的心靈平靜一點,不管是不是冤案,只有你自己知道,就算法官同情你,相信你,也只能根據證據來判案,否則他就不是乙個稱職的法官,這就是法律不容憐憫的道理。 所以,要想討回公道,唯一的辦法就是找證據,而不是喊公道。 如不確定,建議攜帶材料到法律援助中心律師處進行現場諮詢,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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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沒用,用網路也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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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法案件,可以向作出有效判決的法院或上級法院申請重審。 已經再審的,可以向檢察院申請抗訴。 如果他們都輸了,司法程式就會結束。
這是四五個回合,只要你不接受,你就不能永遠繼續下去。 否則,如果贏了,對方同樣有糾纏的權利,還能永遠持續下去嗎?
這是無窮無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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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假錯案一般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訴,也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訴。 但是,從我國司法審判的實際經驗來看,對於不冤、不假、不法的案件,基本上都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的。 從法律上講,冤假錯案的性質非常嚴重,如果確認冤假錯案是先發制人的,被冤假冤案的當事人可以獲得國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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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有兩種上訴途徑。 首先,通過向審判機關,即法院提出申請,可以向原審法院上訴,也可以向上級法院上訴,如果法院受理案件,發現案件錯誤,可以提起再審; 第二,檢察機關認為案件判決錯誤,可以行使檢察監督權。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規範人民法院再審和立案的若干意見(試行)》第十條 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刑事案件申訴人自刑罰刑期滿之二年內提出的申訴; 申訴提出二年以上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受理:
(一)原審被告人可能被宣告無罪;
(二)原審被告人在本條規定的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出附帶上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
(三)案件疑難、複雜或重大的。
不符合前款規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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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枉、冤案的,應當由法院或者檢察院申訴。 冤假錯案的上訴問題,實際上是指審判監督程式,又稱“再審程式”。 指人民檢察院發現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存在確有錯誤的,依職權提起再審的特別訴訟程式。
其目的是通過重新審理和發布判決來糾正已經生效但確實錯誤的判決和裁定。
被上訴的檢察院級別。
申訴的檢察院級別取決於具體情況:
(一)先向檢察院提出申訴的,應當向作出生效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同級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 當事人及其法定人員或者近親屬直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的,上級人民檢察院一般會移送作出生效判決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同級人民檢察院受理;
2.向作出生效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同級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的,申訴人經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不提出抗訴後,可以繼續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首次向檢察院申訴的,案件重大、疑難、複雜,上級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
再審]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對發回重審的案件另行組成合議庭,按照第一審程式進行審判。對重新審理的判決,可以依照本法第二百二十七條、第二百二十八條、第二百二十九條的規定提出上訴或者反上訴。
第240條.
裁定的第二審]第二審人民法院經審查後,應當參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百三十八條、第二百三十九條的規定駁回上訴、抗訴,或者撤銷、變更原裁定。
第241條.
再審時限]第二審法院將案件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理的案件,原審人民法院自收到發回重審之日起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第242條.
二審程式]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抗訴程式,參照第一審程式的規定進行,但本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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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您可以向上級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或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指令法第二百條: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一)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二)原判、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 (三)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主要證據是捏造的; (四)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主要事實證據未經辯論的; (五)當事人因客觀原因無法收集案件審理所需的主要證據,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的; (六)原判、裁定在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的; (七)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應當迴避的審判人員不迴避的; (八)無訴訟能力人未起訴法定人代為訴訟或者應當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因不能歸責於其訴訟人的原因未參加訴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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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過向審判機關即法院提出申請,可以向原審法院或上級法院提出上訴,如果法院受理了案件,經審查發現案件錯誤,可以提起再審; 2.向檢察院控告申訴科(庭)投訴,檢察院認為案件不對的,可以行使檢察監督權。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規定,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一)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二)原判、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 (三)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主要證據是捏造的; (四)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主要事實證據未經辯論的; (五)當事人因客觀原因無法調取案件審理所需的主要證據,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調取,人民法院不調查調取的; (六)原判、裁定在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的; (七)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應當迴避的審判人員不迴避的; (八)無訴訟能力人,因不能歸責於其訴訟人的原因,沒有法定的訴訟人代理或者應當參加訴訟的當事人未參加訴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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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上級人民法院甚至最高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 民事訴訟中出現錯誤判決時,上訴的主要途徑是通過上訴和審判監督程式,當事人可以向檢察院提出抗訴,向法院申請再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八條 各級人民法院院長發現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文書確有錯誤,認為需要再審的,應當提請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調解文書確有錯誤的,或者上級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調解文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有權提請審判或者責令下級人民關注法院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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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 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重新審理:(一)有新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二)原判、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 (三)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主要證據是捏造的; (4)原判,“.
我剛生完孩子,醫生給我開了這個吃,說生完孩子很潮濕,吃這個可以代替產後坐月子出汗,很健康,而且是一些和藥食同源的物質,味道也不錯。
習慣它是件好事。 上廁所的時候放鬆一下自己,不要一直以為我蹲在馬桶上,你可以拿一本書或者報紙什麼的看的,分散自己的注意力,很快就會好起來的,試試吧。
建議回去好好談談老公,該做什麼,慢慢談,其次,無論做出什麼決定,都要冷靜下來再做一次,否則你會後悔的。 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