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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似乎記得是誰發明了活塞,要麼是比爾·蘭,要麼是托馬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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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候的他以強硬的打法著稱,場上動作很大,大肘子飛起來,裁判的規模也很大,而蘭比爾是個老狐狸,擅長在裁判背後做壞事,他和里克·馬洪刺客以賽亞·托馬斯·羅德曼的四個反派是NBA最討厭的反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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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NBA球員在6次犯規後需要離開球場,這是NBA的規則。
這裡的犯規是指籃球比賽中球員之間平時身體接觸造成的犯規,如蓋帽、帶球打人、擊手等,如果球員對裁判的判罰不滿意,則屬於技術犯規。
與普通犯規不同,技術犯規不包括在6次犯規中,但如果技術犯規達到2次,您將被判直接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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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的犯規限制是六次。 FIBA是5倍。
這些犯規只是普通的身體接觸,比如: 阻擋、帶球打人、擊球手等技術犯規是不同的,一般球員對裁判的判罰不滿意,當裁判提出異議時,裁判會給T。 還有惡意犯規,這種動作非常大,裁判也會給T。。
2次技術犯規將被罰下場,每次技術犯規都會給對方一次罰球機會 NBA規定 每名球員在15次技術犯規後必須停賽一場。
活塞隊的拉希德·華萊士是最有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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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我們通常認為 6 次犯規就結束了! 但是當球隊只剩下4個人時,就沒有6次犯規了! 不是在已經犯規6次的球員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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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沒錯。
哪個聯賽不記得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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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胡說八道。
沒有足夠的人。 他輸了。
NBA6犯規離開球場,也就是不能打球,可以坐在場邊看比賽。 哈哈哈 fiba 是 5 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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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有什麼不同!
在201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學科評價中,中國人民大學在理論經濟學、應用經濟學、法學、政治學、社會學、新聞與傳播學、統計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九個學科中位列全國第一。 哲學、馬克思主義理論、農林經濟管理這三門一級學科位居全國第二,圖書館資訊檔案管理居全國第三位,中國歷史居全國第四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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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和業餘籃球聯賽的規則不同,NBA是6次普通犯規算作犯規(俗稱6次犯規畢業),技術犯規不算普通犯規,但2次技術犯規被罰下場,每個技術犯規對手將獲得一次額外的罰球機會,同時擁有開球權(俗稱1次罰球1次); 惡意犯規的性質與技術犯規的性質相同,只是對方多了2次罰球(俗稱2次罰球1次)。 技術犯規的處罰由對方球隊的任何球員承擔,而惡意犯規的處罰只能由被冒犯的球員承擔。
在一場比賽中累積了6次常見犯規的球員必須被替換下場,不能再次上場,或者如果在一場比賽中累積了2次技術犯規,則必須被替換下場,不能再次上場。 有時,在惡劣的情況下,惡意犯規或違反比賽規則,甚至發生惡性事件,裁判員可以直接將球員驅逐出場。 場外犯規是NBA的比賽規則,也是職業球員必須遵守的底線。
當然,也有非常特殊的情況:NBA規則規定,如果一支球隊在一場比賽中只有五名球員可用,其中一人因六次犯規被罰下場,球隊可以將有六次犯規的球員帶回場上,但此後該球員的每一次犯規都被視為技術犯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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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84年的總決賽中,麥克海爾給了蘭比斯乙個晾衣繩式的犯規。
尋找一系列的轉折動力? 第四場比賽第二節發生的事情絕對是這種動力。 凱文·麥克海爾(Kevin McHale)注意到了隊友ML卡爾(ML Karl)的建議,後者在替補席上對麥克海爾大喊大叫
你在幹什麼? 你可以做任何事情來阻止湖人隊的猛攻! 之後發生了什麼?
麥克海爾惡意對庫爾特·蘭比斯犯規,拉里·伯德和阿卜杜勒-賈巴爾在第三節差點發生衝突......
加時賽中,卡爾玩出了讓湖人隊再次心煩意亂的把戲,當詹姆斯·沃西罰球時,他大喊:你罰球不中了! 比賽還剩16秒時,伯德跳投命中,幫助凱爾特人隊以129-125擊敗湖人隊。
系列賽在第二節發生了變化,比賽的強度增加了。
最終,凱爾特人隊以4-3奪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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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見過這些:
1次吃到技術犯規。
2 惡意犯規(超大犯規)。
3 打架、鬥毆。
4. 挑釁對手或裁判員。
5提出要懲罰老子出來(這是最厲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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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球員犯規嚴重,裁判員會責令他退出比賽,按照規則離開比賽場地,不能執行其他任務,稱為驅逐。
一般來說,有以下常見情況。
1次吃到技術犯規。
2 惡意犯規(超大犯規)。
3 打架、鬥毆。
4. 挑釁對手或裁判員。
5.主動接受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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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犯規或對裁判犯規,也將進行2次技術犯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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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犯規或2次技術犯規或6次常規犯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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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次技術犯規,或重大犯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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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級惡意犯規(或兩次 1 級惡意犯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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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級犯規或 2 次技術犯規,以及 6 次常規犯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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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檢視是個好主意,因為它比這裡更全面、更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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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會推裁判,這將是一次嚴重的惡意犯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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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還有咆哮的裁判、動手、惡意傷害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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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 的犯規規則是在 1990 年代採用的,以保護職業球員免受身體傷害。 主要是針對一些可能對被犯規的人造成身體傷害的不必要行為。 在中文中,它通常被稱為“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
在NBA規則第12條中,惡意犯規分為兩類,分別是一級惡意犯規和二級惡意犯規。 一級犯規是一種不必要的接觸,通常是防守者故意左右擺動,故意與攻擊者進行大量接觸,然後做出後續動作。 二級惡意犯規被定義為不必要或過度的身體接觸,通常是故意的嚴重碰撞,然後採取行動。
當裁判判罰二級惡意犯規時,他或她通常會檢視視訊並與對方主教練進行溝通。
兩次犯規都會導致兩次罰球和控球,通常被稱為“兩次罰球和一次罰球”。 二級惡意犯規者,犯規後立即被驅逐出場; 如果一名球員在一場比賽中被判兩次一級犯規,他或她也有資格被驅逐出場。
此外,根據聯盟的審查,單賽季首次被處罰的二級惡意犯規者將被聯盟處以最高35,000美元的罰款並被禁止。
2013年東部決賽,熱火隊對陣步行者隊第二場比賽第四節結束前4分05秒,韋德在回防的過程中突然加速,跳起來肘擊步行者隊後衛史蒂芬森,當時值班裁判沒有判罰。 然而,韋德隨後被聯盟判罰一級犯規。
北京時間2014年4月28日,錢德勒·帕森斯在火箭隊和開拓者隊的比賽中吃到一級惡意犯規。
以及技術犯規處罰。
1. 對違規者進行技術犯規。
2.判給對方球員兩次罰球和一次界外球(即所謂的兩次罰球和一次擲界外球)。
3.隊長指定罰球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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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犯規在籃球比賽中被稱為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是兩次罰球的罰球。
技術犯規是NBA的罰球,沒有球權。
NBA和FIBA的規則大不相同,FIBA沒有一次罰球技術犯規,只有兩次罰球和一次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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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技術犯規是罰球。 裁判員會通過回放做出惡意犯規,如果犯規是兩次罰球,則進行一次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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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NBA歷史上最嚴重的奧本山事件以來,聯盟一直在改善安全問題,而像你說的那樣,很多事情都是不可能的。
1、NBA球迷在比賽期間從觀眾席進入球場比較困難,如果有人闖入,會立即被保安帶走,嚴重的將禁止進入這裡。
更不可能的是,一名球員死亡,五名球員被禁用。 NBA球員的身體素質如何,就算在球場上發生衝突,也不會有這樣的後果。 如果你想說你可能會被槍殺或場外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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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能這麼誇張,再說了,NBA是裁判,更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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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本山的戰鬥現在是火箭隊的阿泰的一部分。
1. 技術犯規是指球員犯下的所有犯規,不包括與對方球員的接觸。 球員不得無視裁判的建議或做出不當行為。 乙隻手掌以 T 形交叉另乙隻手掌,並舉過頭頂。 >>>More
在NBA歷史上,卡里姆·阿卜杜勒-賈巴爾是聯盟第一位犯規4194次的球員,可見天鉤打球確實有點髒。 但這很正常,為了贏球,為了贏球,不惜一切代價,規則範圍內的犯規其實是聯盟允許的。 畢竟犯規有時是教練安排的戰術,有時是為了打亂對手的進攻節奏。 >>>More
帕爾馬中場文森佐·格雷拉平均每10次犯規就吃到一張黃牌,而阿特拉中場朱利奧·公尺利亞喬(Giulio Migliaccio)在2006年和2007年以100次犯規成為意甲聯賽的犯規領袖,但只有4張。 犯規次數最多的球隊是那些已經降級或沒有經歷過賽季末戰鬥的球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