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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打了人,哥們,也是過癮了,又沒有吃虧,給這個錢也沒關係,不過我還是勸你,有時間打架,也沒辦法,家裡人也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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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對方有沒有事,都覺得打人是你的錯,錢能解決的問題不是問題,最後說服你一時衝動就是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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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大不了......你真是怎麼打人不閃 他不認識你,警察也懶得找你,更何況他什麼都沒做 給他500 別拉下來......就算他去起訴你,法院還是會把重點放在調解上,他要交律師費,得大於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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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0太多了。 不是沒什麼嗎? 給 1000 才能得到它。 我在醫院見過。 無事可做,對方給了1000就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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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調解失敗,派出所會建議對方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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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傷害情況,只需賠償2600元,不構成輕傷,不涉及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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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果......他可能會再次毆打你,然後你向他要錢,然後他不給你,然後你再次毆打他,然後......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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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其他? 你要讓他揍你一次,就結束了? 他們倆都沒有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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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量少給,你打人是不對的,你不想蹲著扣,錢必須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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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微的傷害會讓你進去蹲幾天!! 我還在和人們喋喋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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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為錢感到難過,那就讓別人打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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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毆打別人,你必須給錢才能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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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他 5,000 美元,不要去找它。 再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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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顯的勒索,但殺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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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如果雙方在派出所主持調解時達成了調解協議,而對方不履行,可以起訴對方履行調解協議。 鑑定結論為輕傷的,屬於刑事自訴案件的範圍,是否達成調解協議不影響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如果雙方在派出所主持調解時達成了調解協議,而另一方不履行,可以起訴對方履行調解協議。 鑑定結論為輕傷的,屬於刑事自訴案件的範圍,是否達成調解協議,不影響行為人追究刑事責任。
您可以到法院立案並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同時也可以提起刑事案件附帶的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其行為造成的一系列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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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有必要明確損害賠償的範圍。 《中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
造成公民人身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失去工作造成的收入損失、殘疾人生活津貼和其他費用; 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死者生前供養的喪葬費和必要的生活費。
2)僅對人身傷害造成的財產損失進行賠償的原則。(3)考慮行為人經濟狀況的原則。
在侵權債務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要求對方賠償,如果索賠不符合實際情況,無疑對自己來說是一件非常不利的事情。 在提出索賠的過程中,還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否則該索賠可能無法得到法院的支援。
如果能夠提供更詳細的資訊,就可以提供更準確的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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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輕傷,那就很多了。
在這裡,首先,我想向房東宣告,我現在無視你的感受,因為我在法律面前根據證據行事。
如果是輕傷,別說20000了,10000就更多了。 除非真的耽誤了你的月薪,否則警察可以到單位核實,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賠償。
為什麼20,000太多了? 因為對你來說,把這筆錢帶到醫院**和檢查已經綽綽有餘了。
多少是合適的? 根據考核的程度,然後你自己放水增加一點,這樣就合適了,比如5000到8000,如果你覺得自己吃了虧,可以上法庭,找律師,但是如果你之前沒有錯,那麼你就可以占卜任何好處, 因為一切都是按規矩辦的,比如帶你去醫院體檢,帶你去刑事部門體檢,反正很正式,費時又不便宜。
那麼為什麼會出現乙個老問題呢? 那也要看巧合的程度,比如說,如果乙個人過去容易手脫臼,然後被故意拉扯,那麼預後就很難說了,當然,這也必須通過以前的病歷或醫院的病歷來證明。
因此,房東一定要去找律師,否則他將無法得到任何東西。 畢竟醫院不會和你合作,你的單位也不會和你合作。
我知道你很生氣,但就是這樣,沒有辦法繞過它。 你必須開誠布公地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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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你的傷害程度,你不能走得太遠,你必須是合適的。 如果要求太多,即使調解,對方也無法達成一致或達成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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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不像你要那麼多就給你多少,派出所最多也就跟你談判。 這個金額沒有固定的金額,一般估計你的傷勢會通過肉眼檢查來估計,不可能給你比你想要的更多。 一般來說,檢查費加上損失的工作或其他休息和恢復費用很難估算。
你先去醫院檢查一下,然後費用是多少,會不會缺勤,要休息多久,一般加1000也差不多。 如果你對調解不滿意,讓派出所出具責任,確定你可以直接去打官司,可以提出精神損害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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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糾紛調解,如果不同意,可以要求拒絕調整,讓警方依法正常處理! 確實很難說誰在打誰在打,沒有任何違法性! 除非你有證人證明你沒有反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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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是要看看你的主張是否得到證實。
根據治安規定,如果雙方調解不成功,對方將被行政拘留,但當然,你的索賠也要在合理範圍內,不要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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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要確定傷害,是否構成輕傷、輕傷或重傷,然後根據傷害依法處理或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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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賠償不是基於實際損失的高價,包括醫療費用、護理費用和損失工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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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所有的損失加上兩三千的精神損害費都差不多,再多的警察,也不容易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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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家人合理補償。
打你,如果你住院,醫療費用,失去工作費用,營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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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挨打,首先要看誰先打架,另外還要看打得厲害,有沒有被認定為受傷程度? 如果你做了,被打了,派出所肯定會說你要2萬塊錢的賠償,但如果你不先動手,別人打了你,你也被認定為輕傷什麼的,那你要2萬塊錢就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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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您詢問派出所,如果失敗,請直接去找律師辦理法律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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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損害賠償2000元,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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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次傷害鑑定,如果足以輕傷對方,你將承擔法律責任並給予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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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合適的做法是識別傷害,並根據傷害情況進行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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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不適應,就讓他坐牢幾天,然後再上法庭起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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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得想看傷的成都,來索要醫療費、誤工費、營養費賠償,沒你說的那麼多,派出所會妥善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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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個人沒事,你沒有違反刑法:
1、這是民事糾紛,派出所的警察有協調的權利,但是他們沒有協調成功的權利,所以如果你認為不合理,就不理會他們。
2、如果對方糾纏不清,讓他們去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讓法院起訴有好處,不能說對方想交多少就交多少錢,必須要有標準和依據,所以你也可以向法官說明情況,辯解對方打你是有過錯的。
寫了這麼多,相信你一定會有所收穫的!
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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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戰鬥到底是怎麼回事?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公安機關六個月內未發現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不予處罰。
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 持續或者持續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自行為結束之日起計算。
也就是說,只要你的打架行為在六個月內被派出所發現,他們就可以要求你調查此事。
在賠償的情況下,如果雙方同意,可以通過派出所進行調解; 一方當事人不同意,提出賠償的一方提起訴訟的,由法院決定是否支付賠償金,舉證責任由主張者承擔,舉證責任由誰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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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派出所對打人者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金;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1)拉幫結派毆打、傷害他人;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未滿14周歲的人、60周歲以上的;
3)反覆毆打、傷害他人,或一次毆打、傷害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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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傷害較輕,則屬於刑事案件,除非對方不報案,不願意追究你的刑事責任,否則你可能需要作為刑事案件被調查逮捕,你也會面臨入獄的風險。 您之前的賠償,僅是民事賠償,不影響刑事案件的成立。 建議與受害人協商,要求其不要追究刑事案件,那麼根據現行政策,不得作為刑事案件調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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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候,警察是收黑錢的,這是潛規則,但你要聰明,以後和罰款一樣,你要留下證據,也就是收據和罰息指示。 否則,他們會背棄並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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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定結論是輕傷,這是根據鑑定機構得出的鑑定結論得出的。 一般評價應在**結束後的一段時間內(在傷病穩定期)內進行,使其相對客觀。 確構成輕傷的,屬於刑事責任範圍。
在自訴案件中,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處理,如果受害方放棄追究刑事責任,司法機關一般不會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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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傷害鑑定可能需要時間,輕傷是刑事案件,不是治安案件,有點麻煩。
2、派出所根據鑑定結果匆忙繳納罰款是不對的,你要求派出所繼續調解。 只要是矛盾或糾紛引起的,對方同意,也可以調停,從容處理,不追究刑事責任。
3、如對鑑定有疑問,可申請復鑑。 關鍵是要盯上派出所,交代一下,你為什麼說當初罰款,逼著派出所勸說對方,不然處罰就撤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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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被害人應及時報警,然後進行法醫鑑定,根據鑑定結果決定打人的法律責任。
1、傷勢較輕的,由公安機關對打人處治安處罰,並承擔被害人的醫療費用、損失工費等費用。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金;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1)拉幫結派毆打、傷害他人;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未滿14周歲的人、60周歲以上的;
3)反覆毆打、傷害他人,或一次毆打、傷害多人。”
2、鑑定結果為輕傷的,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追究打人人的刑事責任。 公安機關拒不立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訴訟,要求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責任。 無論是公訴還是自訴,都可以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醫療費和其他費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特別殘忍的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重傷,致人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民事賠償範圍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傷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的規定,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餐費、必要營養費、 等等。
在當今法治社會,我們做任何事情都必須三思而後行。 如果對方被擊中乙隻耳朵,並且沒有造成超過輕微的傷害,可以按照雙方約定的賠償進行調解。 一般來說,5000元的賠償是很合理的,畢竟會給對方造成傷害。 >>>More
好了,你去律師事務所諮詢一下,一切都會清楚的,如果是派出所保護一方,你可以告他,但是這種形式,派出所就不敢,保護一方,執法違法,這對母女本事很大,派出所也不敢保護他。
一、更名相關規定:
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需要變更姓名的,其父母或者監護人可以提出書面申請,經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核實後變更; 對年滿18周歲的公民,原則上不得更改姓名,有正當理由變更姓名的,應當提出書面申請,屬於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等的,須證明變更經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批准。 還需要提供戶籍所在地的居(村)委員會出具的證明。 >>>More
被處罰人對行政拘留處罰決定不服的,應當向公安機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暫緩行政拘留的申請。 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一百零七條 被處罰人對行政拘留處罰決定不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暫緩行政拘留的申請。 公安機關認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不會危害社會的,被處罰人或者其近親屬應當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條件的保證人,或者交納行政拘留日二百元的保證金; 暫緩執行行政拘留處罰決定。 >>>More
如果你在派出所被毆打受了輕傷,警察一定會幫你立案,這涉及到刑事案件,涉及打擊黑社會和除邪,你可以直接去反犯罪辦公室報案,反犯罪辦公室會給你這個傷人的事件, 立案處理,2019年,我公安更加重視鬥黑除惡的案件,所以放心,你的案件對任何人都沒有影響,我主張終止,違法者必查處,執法必嚴,以黨的口號,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並且一定能把除惡弘善做得更好放心,我們的公安是公正嚴明的,不會弘惡除善,他們愛自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