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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想讓我說什麼,我絕對打敗了它。
從電影來看,超人只能用氪石或氪星的東西對他造成傷害。
雷神的話,鋼鐵俠將與他綁在一起。
蝙蝠俠大戰超人,蝙蝠俠最後穿的鋼鐵,根據設定,和鋼鐵俠的盔甲處於同一水平,超人簡直就完蛋了,蝙蝠俠在DC的設定是戰鬥力最強的(普通人中),實力至少比鋼鐵俠高。
而漫威,雷神靠錘子,鋼鐵俠靠盔甲。
事實上,DC和漫威英雄最大的區別,漫威的英雄大多擁有超能力,或者說是依靠裝備。
而DC,他們大部分都能夠戰鬥,尤其是蝙蝠俠,雖然超人的實力很強,但是他在DC的戰鬥技巧卻是墊底的。
漫威的大多數英雄都為世人所熟知,而DC的英雄卻不為任何人所知。
以鋼鐵俠和蝙蝠俠為例,他們都是土豪,都有雄厚的財力和技術,但大家都知道鋼鐵俠的面孔,而蝙蝠俠的設定是白天憤世嫉俗的富二代,晚上是恐怖的蝙蝠俠。
順便說一句,超人是電影史上的第乙個超級英雄,而蝙蝠俠是電影史上的第乙個英雄,沒有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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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過去吧,超人的弱點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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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太陽。 世上。 沒有氪石。 雷神只是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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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沒有氪石,你就可以打敗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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蝙蝠俠是DC。 布魯斯·韋恩(Bruce Wayne),又名“蝙蝠俠”,是美國DC漫畫旗下的超級英雄,首次登場於第27期《偵探漫畫》(Detective Comics),由比爾·芬格(Bill Finger)創作,鮑勃·凱恩(Bob Kane)繪製,是漫畫史上第一位沒有超能力的超級英雄。
其他 DC 英雄:DC 於 1969 年被時代華納公司收購,是華納兄弟娛樂公司的子公司。
它有超人、蝙蝠俠、神奇女俠、閃電俠、綠燈俠、海王、機械人、沙贊、火星獵人、綠箭俠、鷹俠、火風暴、原子、黑霹靂、藍甲蟲、命運博士、康斯坦丁、扎塔納等超級英雄,以及正義聯盟、綠燈俠軍團、美國正義協會、少年泰坦、黑暗正義聯盟、自殺小隊和超級英雄軍團等超級英雄團隊。
以上內容參考:百科全書-蝙蝠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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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超人對蝙蝠俠晚上私下懲罰罪犯的法外行為非常不滿,所以蝙蝠俠和超人打了起來。 蝙蝠俠和超人打起來,是因為蝙蝠俠在目睹了超人的毀滅性力量後,認為一旦超人的絕對力量失控,後果將是難以想象的。 於是,在他們不同的正義感和反派盧瑟的陰謀的驅使下,兩位超級英雄終於開始戰鬥。
關於超人和蝙蝠俠的基本資訊
在漫畫故事中,擁有超能力的超人是乙個外星人,他的家鄉在遙遠的氪星,在星球毀滅後,他被流放到地球,被善良的農民父母收養,在堅持正義、努力拯救世界的同時,成長為繁華大都市的一名普通記者。
蝙蝠俠是有錢人的兒子,因為小時候親眼目睹了父母被歹徒槍殺,他有做俠義除惡的野心,成為了在黑暗中嚇唬黑幫的黑暗騎士。 蝙蝠衣是蝙蝠俠的獨特象徵,也是他擊敗敵人的重要裝備。 除了酷炫的外觀和堅固的裝甲外,蝙蝠俠的蝙蝠俠還擁有科幻駕駛艙駕駛系統。
超人和蝙蝠俠都是DC娛樂在20世紀30年代推出的漫畫英雄,後來超人和蝙蝠俠都登上了大銀幕,成為荷里活大名鼎鼎的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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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人”是DC
超人於1938年首次登場,是美國英雄漫畫史上的第一位英雄,雖然現在DC電影沒有進步,但在美國漫畫和文化中,超人一直有著不可替代的重要性,所以超人一直是DC公司的王牌人物。
超人是外星人,他來自氪星,當他的星球被摧毀時,超人的父母將超人送到了地球。 一位農民發現了超人,並給他取名為克拉克·肯特。
超人天生具有超能力,他速度很快,可以像鳥一樣飛翔。 只需一跳,他就可以穿過每個人都看不到的高樓。 超人的眼睛有看穿的能力,他慢慢發現自己和別人不一樣。
超人利用他的能力幫助地球人,超人成為地球的守護者。
超人的主要能力
防禦:只有強大的軍隊**才能通過他的**。
飛行:起初,正如廣播劇中所描述的那樣,只能輕鬆跳過摩天大樓,直到 1943 年它才能夠飛行。
顯微視覺:可以看到指紋。
力量:超人的處女作 他將一輛汽車高高舉過頭頂,隨著故事的繼續,他比機車更強大,可以毫不費力地投擲坦克,一旦他將一艘遠洋客輪推入幹船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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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這首先歸結為你如何定義“單挑”這個詞的含義。
我通常理解的單挑就像一場決鬥。 他們兩人在公開的擂台上戰鬥。 這是第乙個單挑......我理解
從這個意義上說,老人似乎不是超人、神奇女俠、綠光、閃電俠等野獸的對手。 貝恩,對付還好,但不好......
其次,提問者使用“混合”一詞更為合適。
當你絞盡腦汁不擇手段地算計乙個人時,無論對方多麼強大,你都有可能成功。 正義聯盟是一樣的,每個人都是一樣的,更何況你是超人。
領主之所以要算計正蓮,是因為除了超級反派之外,正蓮本身就是對世界的威脅。 一群打著超級英雄幌子去所謂拯救世界的人,有時候就是這樣,每個人都需要被監視。 所以佛法......出生當然,老爺子也不傻(法律怎麼可能限制這些怪物)自己算計,找出每個人的弱點。
可惜的是,他被文達爾野蠻人俘虜了,超級英雄們乙個個被打碎了。 當覺醒的領主(貝恩用石頭砸碎了棺材裡的領主)發現後,他去拯救每個英雄......
貝恩也明白這一點。 他不傻,不會主動送上門來。 他會吞噬蝙蝠俠,在他最虛弱的時候出擊打敗他。
貝恩,釋放阿卡姆瘋人院的超級反派,主人會乙個接乙個地抓住他們。 隨著主人再次將所有罪犯收攏起來,主人的狀態也是這個時候最脆弱的。 射擊並擊敗他......
跟師傅算算是套路,有弱點就打死,還有超能山液力? 那我就吃掉你。 超人仍然害怕不睡覺的氪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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蝙蝠俠和超人都是美國漫畫中的英雄,漫畫人物是漫畫作者自己創造的角色,而不是真實人物。
既然是已經創造出來的角色,可以以任何方式編造,說蝙蝠俠打敗超人也沒關係,說超人打敗蝙蝠俠也是有道理的。 我認為作者讓蝙蝠俠非常強大,因為他非常喜歡蝙蝠俠。 但我認為《蝙蝠俠大戰超人》的劇本是由現代編劇編造的,而不是原創作者編造的。
因為作者對這兩個角色的喜好是一樣的,所以毫無疑問他更喜歡哪乙個,不喜歡哪個。 如果原創作者知道後來的作者把蝙蝠俠和超人放在一部電影裡,還讓蝙蝠俠打敗超人,我想他會生氣的。
但仔細想想,這種事情在荷里活也是很容易發生的,因為荷里活主要拍商業片,題材吸引人會拍什麼樣的片,他們不在乎作者喜歡不喜歡哪個角色,只要有亮點就行。
為了吸引大家的**,很多商業編劇把蝙蝠俠和超人放進了一部電影裡,讓他們兩個人打起來,兩人都代表著正義,而且在觀眾心中都非常強大,他們只是想讓觀眾看看這兩個人誰最厲害。
按照正常邏輯的分析,無論蝙蝠俠在前面有多強大,都不可能比超人更強大,因為蝙蝠俠是普通人,而超人是外星人,他擁有普通人所沒有的力量。
結果往往不是那麼簡單,越是覺得合理,編劇就會大反轉,結果是普通的蝙蝠俠用超能力打敗了超人。
我覺得他們想表達的寓意是告訴人們不要因為自己渺小而否定自己,哪怕我們身體平凡,只要對稿件有堅定的信念,就能打敗比自己更強大的人。
漫威和DC的關係還不錯。 西方人的思維方式是齊心協力,同舟共濟,但絕不殺對手。 因為他們認為壟斷乙個行業很容易,但是如果他們沒有競爭對手來提醒自己並不斷進步,人們很容易盲目,看不到客戶真正需要什麼。 >>>More
如果說龍珠美猴王超人很厲害 因為龍珠美猴王是乙個小日本帝國 超人好像是美國 因為日本曾經入侵過我們中國 美國比較好 如果是西遊記,我會選擇他 如果不是按國, 還是西遊記,孫悟空厲害 比前10.8萬里還快 比前10.8萬里還快 比七十二換人還要好 而且如意金箍棒不嫉妒超人 能和龍珠孫悟空相提並論嗎?當然,你喜歡哪乙個很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