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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比較麻煩,如果你不是統計系統裡的人,我認為是計算出來的,你計算不出來。 因為,計算GDP增速是用到十幾幾個**指數,比如零售**指數、交通**指數、外出就餐**指數等,這些**指數不是向公眾公布的,而是要計算各個行業的增加值增長,計算每個行業的增加值增長,合計就是GDP的增長。 所以,如果你看一下統計部門公布的數字,它仍然是可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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剔除通貨膨脹率後,實際GDP增長率可以通過將當期總額與基期總額之間的差額除以基期總額來獲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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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P增長率的計算公式是GDP增長率=報告期內按可比價格計算的GDP。
基期可比GDP*100%-100%。
GDP增長率是GDP的年增長率,是以可比**為基礎使用GDP計算的。 GDP增長是巨集觀經濟的。
(另外三個是失業率。
所謂增長率,是指從乙個時期到下乙個時期的百分比變化。
GDP的主要特點如下:
1. 限制:
1)由於GDP是用市場來評價商品和服務的,所以它不包括幾乎所有在市場之外進行的活動的價值,特別的衝動是GDP忽略了家庭生產的商品和服務的價值;
2)GDP不包括環境質量,如果環境法規被廢除,那麼企業可以生產商品和服務,而不管造成的汙染如何,在這種情況下,GDP會增加,但福利可能會下降。空氣和水質的惡化超過了增加產量的福利;
3)GDP也與收入和分配、人均GDP無關
跟我們說說普通人,但平均金額的背後是個人收入的巨大差異; 因此,對於大多數(但不是全部)案例來說,GDP是衡量經濟福祉的乙個很好的指標;
4)GDP的概念來源於交換產生財富的原則。這一原則的基本條件是,交換必須是自願的,交換不得損害第三方,交換必須實際發生在兩個明確的產權主體之間。 假設這三個條件都不滿足,那麼得到的GDP資料或GDP資料的準確性將不準確。
例如,強迫交易的GDP、阻礙他人的GDP、出口創造的GDP、投資產生的GDP、消費產生的GDP等等,都影響著GDP的總有效積累。
2.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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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GDP是根據最終產品來衡量的,即該時期最終產品的最終價值。 一般根據產品的實際用途,產品可分為中間產品和最終產品。 所謂最終產品,是指在一定時期內生產出來的,可以被人直接消費或者使用的商品和服務。
這部分產品已達到生產的最後階段,不能再作為其他產品和服務(如消費品、資本品等)生產過程中的原材料或半成品。 中間產品是指用於生產其他產品進行後加工或轉售的商品和服務,如原材料、燃料等。 GDP必須以當期最終產品價值或產值計算,中間產品不能包括在內,否則會造成重複計算。
其次,GDP是乙個市場價值的概念。 各種最終產品的市場價值是在市場上達到的交換價值,以貨幣衡量並通過市場交換體現。 產品的市場價值是通過將最終產品的單價乘以其產量而獲得的。
第三,GDP通常僅指市場活動產生的價值。 非生產性活動以及地下和黑市交易,如家務勞動、自給自足的生產、賭博和非法毒品貿易,不包括在國內生產總值中。
第四,GDP是計算期內生產的最終產品的價值,因此是流量而不是存量。
第五,GDP不是流通中的財富的實際數量,它只是表示財富數量的標準貨幣平均數。
第六,GDP增速的計算。 我們在計算產值、增加值、產出、銷售收入、已實現利稅、GDP等專案的增長率時,經常採用的計算公式如下:
增長率 (% = (報告期水平 - 基期水平) 基期水平 100% = 增長 基期水平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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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國家/地區劃分的 GDP 增長率資料視覺化(每年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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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P增長率的計算公式是GDP增長率=報告期內按可比價格計算的GDP。
基期可比價格的GDP×1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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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GDP增長率(實際GDP-上期實際GDP):上期實際GDP的100%
實際GDP是以前一年為基期計算的當年所有最終產品的市場價值。 它衡量經濟中產品在兩個不同時期的產出變化,並以相同的**或恆定的數量計算兩個時期生產的所有產品的價值。
實際GDP和名義GDP通常是不相等的(只有計算實際GDP的基準年等於固定**的基準年),它們之間的關係是:名義GDP增長率=[(1+實際GDP增長率)×(1+當地平減指數增長)×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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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價格指數。
2.與 110
105是剔除價格變動後沒有通貨膨脹的今年GDP,因此與上一年的統計標準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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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增長率的計算方法。
經濟增長率有兩種計算方式,一種是年經濟增長率,它衡量的是兩年之間經濟的變化。
年經濟增長率的計算比較簡單,就是上一年的經濟指標(如GDP或人均GDP)減去上一年的經濟指標,再將上一年的經濟指標除以上一年的經濟指標,如果用百分比的話。
例如,中國2003年的GDP是1億元人民幣(按1990年**計算,下同),2004年的GDP是。
1億元,所以2004年的經濟增長率是,用百分比表示。
另乙個是年均經濟增長率的計算,它衡量經濟在若干年內的平均變化。
年均經濟增長率的計算比較複雜,為了準確起見,我們用數學符號和公式來表示。 假設乙個經濟變數 y 的值在 n 個時間段(例如年、月、日等)後從初始值 y0 變為 yn,那麼每個時間段內 y 的平均增長率應為 g=
n√yn/y0-1。比如,按照1990年**的計算,我國1952年的人均GDP是元,2004年的人均GDP是元,按照這個公式計算,就是52
人均GDP年均增長率為。 但是,如果年均經濟增長率比較小,也可以用指數的形式計算,計算公式為g=(in yn y0) n。 例如,如果美國的實際人均國內生產總值(GDP)從1870年的3,340美元上公升到2000年的33,330美元(按1996年美元計算),那麼美國過去130年的人均年均增長率就是根據這個公式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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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
1.生產方法。
GDP=工傷賠償+淨生產稅+固定資產折舊+營業盈餘。
2.收入法。
GDP = 工資 + 利息 + 利潤 + 租金 + 間接稅和公司轉移支付 + 折舊。
也可以看作是GDP=生產要素收入+非生產要素收入。
3.支出方式。
gdp = c + i + g +(x-m)<>
需要注意:
實際GDP和名義GDP通常是不相等的(只有數學上實際GDP的固定**的基準年相等),它們之間的關係是:
實際GDP=名義GDP平減指數(指基期指數100)。
名義GDP=實際GDP平減指數。
至於名義GDP增長率與實際GDP增長率的關係,名義GDP增長率=[(1+實際GDP增長率)(1+當地平減指數增長)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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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去年除以第一年,然後向 n 次方開放(n 年後 n 次),然後減去 1,例如:2001。
國民生產總值。
10億,2007年為20億,然後是這6年的平均值。
增長率。 對於: (20 10) (1 6)-1 = 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