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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對於您的描述,這裡有乙個參考。
不幸的是,既然你父親以自己的名義向債權人出櫃,現在你父親有義務償還。 原因如下:
由於借據上已經註明了債權人和債務人,因此債務僅在您父親和債權人之間具有約束力。 同時,由於借條超越了“親戚”的地位,“親戚”與本案沒有直接關係。 你父親和你的“親戚”之間的債務關係只能分開處理。
推薦人數:1積極應對訴訟,正確看待問題,主動履行還款責任。
2.讓“親戚”在被起訴時盡快出具借條,保護其權益。
如有其他問題,請及時補充。
-新增---
對於您的補充內容,將執行以下操作:
1.如果“親屬”能夠公開承認債務的來源,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追加“親屬”為無權提出獨立主張的第三方。
2.如果“親戚”不想參加訴訟,或者法院不批准您的追加請求,親戚必須出具借據。
這裡還有兩句話給你:
1.借據必須以“收據”的形式簽發,並註明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地位。
2.傳真不符合證據的形式要求,不具有法律效力,只能作為間接證據使用。 如果沒有其他證據證明債務關係並形成證據鏈,法院將不予受理。 所以它必須是原創的。
如有其他問題,請及時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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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角度來看。
親戚欠你爸爸的工資,拖欠的工資沒有書面協議,除非你的親戚願意在法庭上承認他欠你爸爸的工資。
至於對方欠你父親的金額,你父親已經給對方寫了借條,所以對方的債權是受法律保護的。
解決問題的方法只有乙個,親戚承認他欠你爸爸的工資,你爸爸把錢還給那個人。 這樣一來,你爸爸最終還是能拿到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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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原告必須首先陳述其身份資訊,並說明他或她是否向法官申請迴避。
之後,在法庭調查階段,原告需要閱讀他的訴狀,並說明是否有其他事實和理由。
原告還舉證並解釋每份證據的證明目的。 對於被告的證據,原告需要進行盤問。
原告還必須回答法官提出的問題。
最後,原告必須發表宣告並陳述其最終要求。
在調解階段,原告需要表達是否願意調解,並說明自己的調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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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根據《侵權責任法》,你不應該是被告,被告是你的單位! 是否對閉源負責,要看當時的具體情況,如果他打的時候你不休息,反而勸阻其他人員,只是因為人手不夠,你照顧不了那麼多,你就不負責任,不賠償!
反之,如果你看到它而不阻止它,而你正在休息,並且有重大過錯,你對此負責,承擔部分責任,單位賠償後,它可以向你追回一部分;
當然,如果對方也有過錯,在明知不允許送到車站的情況下被迫送去,就應該對自己的行為承擔部分責任。
驕傲是魔鬼。 我班的一位女數學代表每天炫耀成績,收作業時大聲喊叫,濫用職權。 現在數學成績最差,現在我變成了乙個傻乎乎的班代表,我把位置讓給了校長,成績一直都是最好的。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