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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出生醫學證明”,就無法申報戶口
(一)當事人可以以兒童無《出生醫學證明》為由,遵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解決無戶口人員戶籍問題的意見》的有關規定;
2、參照《意見》的有關規定,在為孩子補發出生證明後,再辦理戶口申報手續。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解決無戶口人員戶口登記問題的意見(國辦發2015年第96號):
2.對沒有戶口的人依法進行永久居留登記。
2)未申請《出生醫學證明》的無戶口人士。在助產機構出生的人,沒有戶口,可以或其監護人向助產機構申請《出生醫學證明書》; 對於在助產機構外出生的無戶口人員,其監護人應當提供有資質鑑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鑑定證明,並向擬定居地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委託的機構申請《出生醫學證明》。 無戶籍者及其監護人,應持《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戶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說明書申請永久居住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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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求提供嬰兒的出生證明,醫院會開處方。 這似乎與成年人沒有任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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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很難做到如果你沒有戶口,你就拿不到結婚證,如果你沒有結婚證,你的孩子就拿不到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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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律規定,如果孩子沒有出生證明,他或她就不能登記,孩子的出生證明需要補發。 如果孩子是婚前出生的,如果父母在孩子出生後三個月內及時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然後按照戶籍辦公室的要求填寫各種資料,孩子就可以順利登記。 根據政策要求,可以登記一定年限的計畫外生育費。
對於被收養的孩子來說,首先要看他們是否被合法收養,首先要做的就是註冊戶口。 符合收養條件並辦理相關收養登記手續的,可以攜帶這些材料到派出所辦理戶口登記。
不遵守計畫生育政策的無戶口人員。 無戶口人非保單生育或非婚生子女的,其監護人可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戶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子女說明書,按照自願與父母定居的政策辦理永久居民登記。 申請與父親定居的,非婚生子,無戶口,還須提供有資質鑑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鑑定證明。
問題。 我是婚前生的,現在5歲了,怎麼安家。
等一會。 非婚生子女安置辦法: 1、向戶籍地或者出生地的縣級**計畫生育行政部門繳納社會撫養費; 2、攜帶相關身份證件及付款證明到孩子父親或母親常住的派出所申請登記,如孩子沒有出生醫學證明,孩子的母親應將派出所委託的親子鑑定到相關司法部門進行親子鑑定, 然後拿著親子鑑定證到派出所辦理出生登記。
問題。 如果我的孩子已經5歲了,我該怎麼辦?
如果孩子沒有出生醫學證明,孩子的母親應到相關司法部門用派出所委託的親子鑑定做親子鑑定,然後帶著親子鑑定到派出所辦理出生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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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沒有出生證明是沒有辦法登記的,一般需要先申請出生證明。 如果您沒有出生證明,則根據原因,有不同的補發程式。
一般根據政策要求,在戶口登記前可以繳納一定年限的計畫外生育費。 如果孩子在戶口登記前出生時間較長,則需要進行額外的親子鑑定,以證明孩子是親生的,然後才能辦理戶口。
如果沒有出生證明,就拿不到戶口,一般需要先申請出生證明。 如果您沒有出生證明,則根據原因,有不同的補發程式。 一般根據政策要求,在戶口登記前可以繳納一定年限的計畫外生育費。
如果孩子在戶口登記前出生時間較長,還需要進行額外的親子鑑定,證明孩子是親生的,然後才能辦理戶口。
首先,如果父母在孩子出生後和旅行後三個月內及時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然後按照戶籍辦公室的要求填寫各種資料,孩子就可以順利登記戶口。
您需要先申請出生證明,然後才能登記戶籍。
申請視窗 現場受理 仔細 初審 辦理戶籍時限:當場辦理戶籍補繳費標準:賣孝不收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第七條規定,子女出生後乙個月內,戶主、親屬、監護人或者鄰居應當向永久居住地戶籍機關報辦子女出生登記。 對於棄嬰,收養人或者育兒機關應當向戶籍機關報送出生登記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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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兩種方案:
1.由鄉村助產士接生的新生兒。 國家規定,村助產士在申請《出生醫學證明》時,必須攜帶《助產士證明》原件和影印件到轄區衛生中心簽字後方可辦理。 對於退休助產士,其《助產士證》可在縣婦幼保健院衛生部門影印。
2.未在具有助產技術服務資格的醫療機構出生的嬰兒,其《出生醫學證明》需由地區一級《出生醫學證明》管理機構按規定出具。 申請“出生證明”有相應的流程:一是嬰兒父母簽署的“親子關係宣告書”; 第二種是嬰兒出生的間接證據。
間接證據是助產士出具的分娩情況證明(同時附助產士身份證影印件); 第三,父母雙方到當地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相關證明,然後到婦幼保健院出示夫妻雙方戶口簿和身份證原件,填寫**,最後到指定醫院做親子鑑定,出具DNA親子鑑定證明。
資料副檔名
帳戶註冊。 (一)新生兒出生後乙個月內,新生兒的父母或者監護人應持《出生醫學證明》和《居民戶口簿》向新生兒常住地戶籍機關報送出生登記情況。
2)計畫生育以外出生的嬰兒的戶口登記申報。
嬰兒超出計畫生育計畫的,由當地計畫生育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對父母進行處罰,嬰兒可以在母親有常住居住地申報戶口。
3)非婚生子女戶口登記。
非婚生子女可以在其母親的永久居住地申報戶口。 一些外省婦女來我省結婚,雖然由於種種原因沒有辦理入住登記手續,但已經成為事實婚姻,按照計畫生育的嬰兒在特殊情況下可以辦理,在父親戶籍所在的農村地區可以辦理戶口。
因原件遺失、被盜用或者其他遺失需要補發出生證件原件的,在取得原簽發單位相關出生病歷證明後,向所在地縣(區)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補發。 縣(區)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收到申請後,經核實後,應當重新核發《出生醫學證明》,並加蓋補發出生醫學證明專用章。 >>>More
非婚生子女的,其監護人可以按照自願與父母定居的政策,根據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戶口簿、結婚證或非婚生子女說明書,自行或其監護人申請永久居住登記。 申請與父親定居的,非婚生子,無戶口,還須提供有資質鑑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鑑定證明。 >>>More
可以改,只要在戶口登記申請書後面寫一句話,就意味著出生證明上的姓名和戶口簿上的姓名一致,然後就可以按指紋了。 派出所名稱變更流程: 1、未滿18周歲填寫姓名變更申請書,由父母或監護人陪同,攜帶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填寫申請報告。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