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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房子的產權是要登記的,房子登記在你岳父的名下。 由此可見,房子既不是你丈夫的財產,也不是你夫妻的共同財產,而是你岳父的個人財產。
1.戶籍與住房產權無關。 在正常情況下,兒童的戶口登記與其父母在同一戶。 您可以在乙個家庭中分別登記您的丈夫和妻子。
2、如你的丈夫發生意外,先於你岳父去世,根據《繼承法》,你的子女有代位求償權,可以代位求償你丈夫的那份房子。
3.離婚時,分割應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4.離婚時,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可以適當增加所得財產份額; 夫妻雙方都有撫養子女的法律義務,離婚並不能免除他們的這一法律義務。
依據:繼承法、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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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婚前財產,房子的主人是你的岳父。 因此,如果你的丈夫發生事故,你就無法獲得財產。 如果你離婚了,那就不行了。
房子必須轉移到你丈夫的名下,這樣你才能獲得離婚的份額。
這還是婚前財產,只有老公意外死亡(繼承)或因老公過錯離婚,才能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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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在勞動活動中對他人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從事就業活動"指在用人單位授權或者指示的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其他勞動活動。
受害人有義務賠償受害人的人身傷害、因醫療**而產生的所有費用**以及因失去工作而造成的收入損失,包括醫療費用、工作損失費用、護理費用、交通費用、住宿費用、醫院膳食補貼和必要的營養費用。
受害人因受傷致殘的,賠償義務人還應當賠償受害人因生活需要增加和喪失工作能力而造成的收入損失而發生的必要費用,包括傷殘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用、受撫養人生活費以及必要的費用; 護理費用,以及因護理和繼續護理而實際發生的隨訪費用。
承包商不支付賠償金,你父親可以起訴要求賠償。 需要準備施工現場發生事故的相關證據,如工資證明、共同工作證明等,以及醫療所需的醫療費用、您的誤工費、交通費等相關證據。
願你的父親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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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著你父親的工資和你同事的簽名,去傷殘鑑定,看看能不能拿到,找人寫投訴。 到時候,讓幾個和你爸爸一起工作的工人給乙個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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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你不一定需要聘請律師,這取決於你自己的需求。
2、勞動局管理最低工資,即最低工資不能低於**規定的強制性標準,勞動局沒有權利也不能說企業工資過高。
3、您的工作時間明顯超過法定時間,且公司違反勞動法律法規。
4、由於公司沒有和你簽訂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最近11個月的工資,補上社保。 重新發放的基數是根據最近一年的平均工資計算的。 當然,就算公司現在辦理社保,也應該以現有的工資為基礎,公司該承擔的那部分不能扣除,但該承擔的那部分可以扣留支付。
5. 您可以選擇向勞動局提出書面投訴或勞動仲裁,但請您考慮這樣做是否會導致您的勞動關係終止。 此外,如果公司未與您簽訂合同超過一年,則您處於無限期勞動合同關係中,不符合法定條件的,公司不能隨意解除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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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勞動仲裁很簡單,你只需要查一下《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即可。 寫乙份勞動仲裁申請書並提交給勞動仲裁法院就足夠了。 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公司可以要求給予從工作開始到第一年結束一年的雙倍工資,如果從第二年起沒有簽訂合同,則視為簽訂了無限期勞動合同。
公司沒有為員工支付社保,員工可以相應地終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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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局不需要被害人交錢辦案。
2、向父母索要賬目,基本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援。 除非你能證明他父母的哪些財產是與他共同財產。 比方說一棟房子,他們一起付了錢。
在共同財產的情況下,屬於他的份額也被拍賣或處置。 屬於父母的那部分,是不允許別人處置的。 它不支援父親償還兒子的債務,也不支援兒子償還父親的債務。
3、公訴不是想立案就可以立案,而是到公安局報案,公安局立案偵查後,移送檢察院,由檢察機關決定是否提起公訴。 如果成為刑事案件,訴訟程式會很快,您不必支付訴訟費用。
4. 借條很有用。 證明你父親與他有債券債務關係。 如果該人被抓到,可以要求他根據借條償還貸款。 如果你不還錢去法院起訴,他輸了官司,如果他不還錢,你可以強制執行他的財產,並在拍賣後還清你父親的債務。
5****不被視為侵權。 只要你按照事實在面試,沒有惡意抹黑,誇大其詞也不算數。 但現在必須有**願意給你**。 這種債不還的東西太多了,而且沒有**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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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如果您報案,案件的原因是什麼? 國家保護公民之間的自由自願借貸,如果同事出具借條,那麼你就不能要求公安機關為你立案; 此外,公安機關不收取任何費用進行立案調查; 其次,對於成年人來說,父母沒有必要為他們還債,除非他們在他死後繼承了他的財產,而你現在的情況沒有這個因素; 第三,從你現在說的來看,你父親應該提起民事訴訟,也就是通過法院追討債務,這與公訴不同,是你為了自己的利益起訴別人,法院一般會根據標的金額提前收取一定的費用,即 您的訴訟金額,但最終訴訟費用一般由敗訴方承擔;第四,借條當然是有用的,因為它證明了債務關係的存在,你可以依靠它來保證你的追索權; 但是,這張借據是有時間限制的,一般在還款期之日起兩年內,你要提出追索權,即你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了侵犯,你要主張自己的權利,法院會保護你的權利; 第五,對****來說,它不應該起特別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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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子不一定會變成刑事案件,應該是民事糾紛,你的家人為了獲得高額利息而借錢給別人,他因為還不起債而逃避債務,這是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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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國家法律不應收取,但...
2. 不可以。 如果妻子現在可以找回,她可以向妻子尋求賠償。
3.有用。
4、借條是日後提起民事訴訟追討的依據。
5.你可以根據事實反映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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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人員辦案費用由國庫支付,破案是他們的法定義務,不存在收取辦案費這回事。
2.兒子償還債務沒有法律依據,不會得到支援。
3. 是公訴還是自訴? 不起訴,由檢察院提起公訴。 自訴被起訴。
4、明知此人為賭徒,借錢取高額利息的,借條不受法律保護; 這只是一起普通的債務糾紛,如何引起**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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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您不支付停車費,您不知道您與物業之間的合同是如何達成的。 如果沒有協議,應該說該財產對社群安全有一定的義務,但不是絕對和完全的。
物業在其能力範圍內管理小區的燈光和停車位,但對於車輛等最貴重的物品,保管的主要責任在於業主自己,物業只能承擔一定的責任。
至於責任有多大才算是一定的責任,就要看物業在多大程度上履行了對社群安全的義務,比如在凌晨,物業可能已經盡到了力所能及的責任。
2.如何維權可以採取以下幾種方式:1、看是否有地方人民調解委員會處理財產糾紛,是否可以由他們主持調解; 2、業主大會協調; 3.報警; 4.在訴訟中,財產不大可能承擔主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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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財產是連帶責任的,您承擔主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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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現在我必須和我媽媽談判離婚。 ,母親提出要從父親那裡獲得最高經濟補償“:
1)離婚時要求對方賠償,如果是協議離婚,只要父親同意就足夠了;如果協商失敗,則在法院起訴離婚時,該請求將不予支援。
2)但取決於你說的話:你父親十年以上的收入不應該給你母親:在這種情況下,你母親完全有權要求你父親十年以上收入的一半,而不必要求任何沒有法律依據的“經濟補償”。
2. “只要法院作出有利於我母親和我的裁決,我們就可以要求法院強制執行我父親的賠償。 但現在擁有財產不一定是寫在自己的名字上“:
1)法院不會命令你父親“補償”你的母親:但如果你的母親要求分割你父親的收入超過十年,法院會支援。
2)法院判決後:如果你的父親不履行判決,他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如果您父親的財產在他人名下,如果有證據表明您父親免費或以不合理的低價將其贈與或轉讓給他人,您也可以要求撤銷贈與或在轉讓後執行。
3.“所以我們想請父親寫乙份協議,這可能意味著父親和母親離婚後,如果他們與另乙個女人有另一段婚姻或單身,他們將擁有自己或其他女性婚姻的任何共同財產中母親的份額。” 這樣的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這要視情況而定。 1)如果你的父親在離婚後一直單身,他會寫乙份協議,同意將離婚的財產交給你的母親(這個份額的概念不清楚:是1%還是一半?然後你的母親可以要求分享他的財產,但問題是
當兩人是夫妻時,你的母親不知道他有什麼財產,也不知道他有多少財產,離婚時,他們不分一半; 離婚後,誰也管不了誰,就算你爸爸簽了這個協議,你覺得媽會得到什麼嗎?
2)如果您的父親離婚後再婚:他再婚後的個人財產應為他們共同財產,他無權決定單獨給您母親乙份,在這種情況下,該協議無效。
4.“此外,銀行貸款由父親獨自承擔,但現有財產屬於母親,房地產證書在銀行。 如果法院裁定房產屬於母親,但父親沒有償還貸款,銀行會退還地契嗎? ”
不。 只有在償還貸款後,才會提供地契。 雖然按照法律規定,抵押只能登記,房產證可以扣除,但實際上,銀行一般都會扣除房產證。
還有乙個問題:如果地契在你父親的名下,銀行可能會在還清貸款後將地契退還給你父親,而你的母親需要帶著法院判決去銀行解釋情況。
5.建議:調查父親近十年的財產情況,然後去法院起訴離婚,要求分割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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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協議無效。
財產判給媽,媽要換主人,銀行還款人也換了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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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協議一般是無效的! 協議和合同應在平等、自願和公平的基礎上締結,不得違反國家法律。
夫妻之間的財產分割不僅是財產,還有債務! 協議要詳細,如果父親不按時還款,銀行有權收回房子,有優先權!
根據實際情況,買賣贓物罪,應當是指掩蓋、隱瞞犯罪所得或者犯罪所得的犯罪。 明知犯罪所得或者其收益,隱瞞、轉移、購買、代為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掩蓋、隱瞞犯罪所得或者其收益的,構成掩蓋、隱瞞犯罪所得或者其收益罪。 此外,在刑事訴訟中,符合有關規定的,公民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