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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上帝在掌管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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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敬師,孝妻孝子,敬老愛幼,敬聖聖賢。 這些是自然法則,即所謂的“道”。 上帝在你心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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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確實創造了萬物。 但人類的思想不是上帝創造的,而是魔鬼創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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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上帝,但我不相信他創造了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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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個人而言,我認為沒有必要考慮那麼多! 好吧,如果你活得慢一點,那就是未來! 人只是一種非常簡單的動物,不要去複雜化!
如果什麼都不能確定,不能決定,那就只能無奈了! 但一切都是決定的,一切都可以通過自己的思想來改變,那麼生活會是什麼樣子呢? 未來只是你最後一秒前因的後果,所以沒有必要在這個問題上過多糾纏!
擁有快樂的一秒鐘是決定下一秒你是否快樂的關鍵! 不要想太多! 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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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蝴蝶效應,對吧? 每乙個微妙的動作,每乙個微妙的變化,每一次意外,都會導致整個宇宙在縱向和橫向上發生變化。 推薦大家看電影《蝴蝶效應》,很有啟發性。
可以說,我們每個人都有能力影響自己和他人的命運,甚至影響整個宇宙的命運。
愛因斯坦的相對論認為,時間和空間不是絕對的,當速度達到一定值時,時間可以延長、縮短、倒帶,這樣時間就可以穿越,三維空間也可以被替換。 那麼,這些時間和空間是否可以被理解為共存,即它們都是並置的呢? 既然並置存在,我們的未來就已經是確定的嗎?
但是,既然可以反轉,那就意味著可以改變吧?
這樣,當乙個點發生變化時,並存的“未來”部分也會發生變化。 這真的很微妙。
楊振寧說,當我們深入微小的微觀世界時,我們會看到乙個極其規則和美麗的結構(近似含義),這符合“一花一菩提,一沙一世界”的說法,我們不得不承認有一定的神性(近似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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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相信上帝的人來說,上帝是不同的,對於那些不相信上帝並且沒有信仰經驗的人來說。 對於後者來說,上帝的存在和上帝的力量是爭論的物件,這導致了許多邏輯和常識上的困難,總的來說,上帝肯定會在爭論中死去。 對於前者來說,上帝是信仰的物件,他的存在和(超)能力沒有問題,在理性的眼中越是難以理解,上帝就越可信。
對於前者,如果上帝願意的話,上帝是超越自然法則的(包括歐姆定律); 如果上帝希望事物像人們所知道的那樣(包括歐姆定律),那麼除了信仰之外別無他物。 信心是一種義務。
對於後者來說,自然法則等是至高無上的,上帝別無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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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只要有目的,就不能超越自然法則,因為它的目的是由自然法則賦予的,而自然法則只是運作而沒有目的。 你認為上帝是強大的,還是自然法則是強大的? 上帝只能掌管宇宙中的萬物,而宇宙就是一切自然界,一切自然法則都在運作,而自然界包含著宇宙,而宇宙只是自然界的一小部分,可能大如塵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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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自然法則是上帝所命定的,他有能力在特殊情況下阻止它們。
例如,耶穌在水面上行走,在出埃及記中,上帝分開了紅海,允許以色列人通過紅海的底部。 我不記得是誰,但上帝阻止了太陽一天,讓以色列人勝利地追趕它。 他把希西家的生命延長了十五年。 等一會。
至於歐姆定律,只要上帝需要,他就可以讓電阻器消失或者其他他需要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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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如果把神理解為超越人類的全能存在,那麼這個神就不存在了,就像一些朋友說的,神能造出一塊連他自己都舉不起來的石頭嗎? 這種傳統的上帝觀在神學上是可行的,但在現代哲學和宗教中卻被拋棄了。
現代哲學和宗教研究認為,上帝是人類的超然追求,是人類自身力量不斷延伸和發展的最終實現。 人本身就是上帝自己,在認識和改造世界的過程中,人類在不斷超越自我,推動著自己和歷史的進步。 但是在全能的上帝面前,或者說在人類達到最高極限之前,人類仍然是有限的存在,只能生活在有限的自然法則和自己真實的生存空間中。
上帝是無所不能的,但上帝創造人是無所不能的,即使在經歷了世界的苦難之後。 因此,歐姆定律在其適用範圍內是正確的,超越它是錯誤的。 也許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也有可能一種新的電學理論取代歐姆定律。
同樣,在哲學中,上帝的全能是人的未來,在神學中,上帝的全能是人的統治。
只有做出這樣的區分,才能正確回答這個問題。 在哲學中,全能的上帝幫助人類突破自身的侷限,以打破自然法則的侷限,在神學中,全能的上帝創造了新的法則供人類遵循。
呵呵,也許你對這個答案不滿意,好像這個答案沒有為你的問題提供明確的答案。 要知道,哲學不是乙個好老頭,它不是折衷主義,它尊重自己,根據事實說話,因此,哲學的答案往往不是確定的答案。
謝謝哥哥的邀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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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法則可以是廣義的,也可以是狹義的。
狹義的自然法則是指人類已經發現和描述的自然法則,如:"歐姆定律"等。
廣義上的自然法則是指所有已發現的和未發現的自然法則。
歐姆定律"它是狹義的自然法則,如前所述,其使用條件和範圍是人類發現的"使用環境"指已發現的條件和使用範圍,以便用人類未發現的觸發器進行更改"歐姆定律".
上帝是所有已發現和未發現的法則的總和。 如果人掌握了自然界的所有法則,那麼他就是上帝,但這是不可能的,因為法則的數量是無限的,只是無限接近,就像宇宙是無限的一樣。如果你掌握了所有的法則,你就會擁有無窮無盡的力量,這是無所不能的。
上帝耶穌就是那個東西,乙個替身,乙個概念。
上帝可以製造一塊連他自己都舉不起來的石頭"上帝是無所不能的,他舉起的石頭的重量是無限接近無限的,也就是說,石頭的重量是無限變化的,那麼石頭也無限接近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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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據你的命題,可以看出你認為上帝是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的,你相信上帝的存在。 這是這個命題的前提。 你的問題是上帝是否超越了自然法則。
然而,上帝是自然的創造者,他當然凌駕於自然法則之上,而上帝的存在本身就超越了自然法則。
2 自然法則在科學上是不變的。 上帝是無所不能的,從另乙個角度來看,自然法則也是不可抗拒、不可改變的事實。
3 從邏輯上講,你的命題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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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規律,就是內在本質在事物運動過程中必然而穩定的聯絡。
法律是客觀的,不受制於人的意志。 它既不能被創造,也不能被摧毀。
因此,律法不是人創造的,更不是神創造的,不能認為是改變的,那麼它就是神的存在。
自然界的事物是按照其自身的內在規律形成和發展的,有自己的起源和發展歷史,都是乙個統一的物質世界的組成部分。
因此,宇宙中根本就沒有上帝。
真理是有條件的和具體的,所以自然法則也有其適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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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不要這麼說,樓上的兄弟。
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知識,不同的經歷,不同的思維。
能說的必然是不同的。
讓我們耐心等待,讓我們****。
請羔羊 hsz 參考資料:哥林多前書 12:3 讓我永遠有一顆謙卑的心,自然法則,即自然產生的一些運作形式,本身不是由人類化妝創造的,而是被發現的,明白的,在每個人的心目中,上帝一定是全能的,無所不能的,這是第乙個條件,上帝是否能改變這個世界的一切, 答案是肯定的。
上帝會創造一塊他自己無法舉起的石頭嗎?
這個悖論對小生來說毫無意義。
上帝是全能的,但他也必須是慈愛和公義的。
上帝不犯罪,不作惡,否則就是撒旦。
我相信每個人都會同意這一點。
你能改變自然法則,創造石頭嗎,沒關係。
但是,它應該完成嗎?
上帝不像我們那麼無聊。
第二,上帝的存在就像空氣一樣。
即使你不承認,你也看不見它,但你還在呼吸,你在體驗,你在觸控二維世界,你不知道我們人類是什麼樣子的,你不知道三維的東西是什麼樣子的。
但世界仍然存在。
拙見,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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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丈淮海禪師是馬祖道一禪師的繼承人。 “馬祖創造了叢林,建立了明確的規則”顯示了他對禪宗的貢獻。 有一天,白丈禪師把佛法說得圓滿,眾人退了,只剩下一位老人沒有離開,禪師問道:
誰站在你面前? 老者回答說:“我不是人,其實是乙隻野狐狸,以前古佛的時候,我曾在這白丈山修行過,後來因為乙個和尚問
所以,我一回答,就掉進了狐狸的身體裡五百世,現在我請禪師代他改句,為的就是希望擺脫野狐的身體! 白丈禪師聽後慈悲道:“對不起!
老者雙手合十,問道:“大修還是無因果? 白丈禪師回答說:
沒有因果關係! 老者聞言開悟,行禮告別後,第二天白丈禪師帶領寺內眾人到後山石岩下的山洞裡,用棍子挑出野狐狸的屍體,禪師下令按照死僧的禮儀火化。
這是乙個眾所周知的公開案例,只是為了回答那個說“不要落入因果”的和尚,為什麼他會掉進狐狸的身體裡五百世? 百丈禪師說了一句“無因無果”,為什麼能擺脫狐狸身五百世的痛苦? 這兩個詞之間的區別真的是天壤之別。
問題:偉大的修煉者還有因果嗎? 他回答說
不要陷入因果關係。 這意味著修煉者不受業力的影響,這種隨意的、不分青紅皂白的引導是錯誤的! 壞!
因為沒有人能逃脫業力。 白丈禪師的“無因果”,其實更是一句名言,因為凡修行覺悟的人,一定“不能不無因果”。
“曖昧”:違反,隱瞞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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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能做到,上帝甚至可以製造他自己舉不起來的石頭。
只是上帝的意志是自由的,他不會成為你的小白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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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7 信的人必有神蹟,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 16:18 他手裡拿著一條蛇,若喝了毒藥,就不受傷害,若按手在病人身上,病人就得醫治。
16:19 主耶穌跟他們說完話,就被抬到天上,坐在神的右邊。
16:20 門徒出去到處傳福音,主與他們同工,用神蹟證實了傳道。 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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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取決於律法是偉大的還是上帝的偉大。
如果律法是偉大的,你希望上帝做什麼? 或者,如果上帝是偉大的,律法仍然是律法嗎?
可以看出,只需要乙個,你需要上帝,還是需要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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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就是一切! 上帝是無所不能的,他賦予人們肉身的靈魂和智慧,人性化的世界總是侷限和矛盾的,你把人性化的世界**全能的上帝自然看不透! 有了人類的精神,就有了這樣那樣的概念,於是一系列概念的概念被延伸出來,讓宇宙也有地球,每個人都只是上帝的觸手!
所以上帝創造了世界! 我相信上帝!
遲到的感激之情。
小時候的臭孩子,剛踏進初中的大門,以三年級的成績考上了重點班,心中瞬間充滿了自豪感,再加上你們的寵愛,我更是一發不可收拾。 剛入學時,我不認輸,但偏見越來越嚴重。 那時候,我在奮進的發展上是單純的、放任自流的,但我從來沒想過,放縱會把努力變成嫉妒,我不會讓別人超越我扭曲的心理。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