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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應該是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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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公司扣除員工服裝費的根本原因,是為了用看似合法的條款來減少公司的損失。 工作服和其他東西對於一些公司(例如餐飲業)來說是必不可少的。
這些應該屬於勞動工具的範疇,應該由公司提供,但許多公司以各種藉口分擔工人的負擔。 最根本的是減少部分損失(不要看每人的扣除額,但分攤給工人的總和不容小覷)。 公司的這種做法是分流法,作為工人,您可以向勞動部門提出投訴或申請仲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聘勞動者時,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等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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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要求從其服裝費中扣除300元是不合理違法的,職工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勞動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聘勞動者時,不得要求勞動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收取財物,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住證或者其他證件。
雇員有權拒絕雇主以各種形式和各種名義向他們收取費用。 根據1995年原勞動部《關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二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勞動者收取押金、保證金或者抵押。 對違反規定的,由公安部門、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單位立即退職。
本法第八十三條還規定了向勞動者收取財物或者扣押勞動者證件的法律責任,即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身份證等證件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勞動者限期歸還;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勞動者限期返還財物,並處每名勞動者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原勞動部《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第十七條、原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因自身原因遭受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要求勞動者賠償經濟損失。 經濟損失賠償金額由用人單位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金額一般不超過勞動者每月標準工資的20。如果扣除後的剩餘部分工資低於當地每月最低工資,則按最低工資支付。
如果錯誤能迅速糾正,效能良好,可以酌情減少賠償金額。
誠然,少數違法者和工人中的紀律利用工作條件的便利性損害了雇主的利益。 同時,由於流動性高,不容易管理和提出索賠,因此個別雇主只能通過收取風險抵押品、抵押品或扣押身份證來避免損失,這是違法的。 用人單位要想避免員工離職而不承擔賠償責任的風險,就應該通過加強內部管理來解決問題,而不是簡單地採取錯誤的方式收取抵押品(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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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等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收取財物。 如果公司任意扣減工資,公司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企業不應以任何方式扣除員工工資,這實際上是不合理的。 用人單位原則上不得扣除勞動者的工資,除非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實際經濟損失,或者按照規章制度的規定,用人單位可以對勞動者處以經濟處罰,但不得超過月薪的20%。
如果我在購買股票後不這樣做,我可以取回我的錢嗎?
如果不支付股份,本金一般不會退還,因為股東須承擔投資金額的限額; 只有在滿足提款條件的情況下才有可能取回本金,例如保險期限屆滿、投資者死亡或其他身體健康狀況,導致無法繼續履行投資者的職責。 根據中國有關法律規定,公司為企業法人,擁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的財產權。 公司對其所有財產的債務負責。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出資的幅度對公司負有責任; 股份的股東在其認購的股份範圍內對公司負責。
最低社會保障繳款是多少。
下面回答了“上海最低社保是多少”的問題。
自2018年4月1日起,上海市2018年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限和下限分別調整為21396元和4279元。 也就是說,2018年上海市最低社保按最低繳費基數4279元計算,公司每個日期每月要繳納元; 個人需要支付人民幣。
具體如下:養老保險公司20%(元),個人8%(元);
醫療保險公司10%(元),個人2%(元);
失業保險公司1%(元),個人元);
工傷保險公司1%(元),個人不予支付;
生育保險公司的1%(元),不由個人支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年修訂)第九條【用人單位不得扣押勞動者證件並要求提供擔保】用人單位招聘勞動者時,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等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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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單位要求員工統一著裝是為了用人單位的業務需要,服裝費應由用人單位承擔,要求用人單位承擔是違法的。 如果服裝費直接從員工的工資中扣除,則屬於扣除工資的行為。
您可以向當地勞動行政檢查部門提出投訴。 2.《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勞動者限期遣返,並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方式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歸還勞動者,並處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依法解除、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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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安服的物業收費不合理,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條的規定。
2.用人單位招聘勞動者時,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住證等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3、公司任意扣工資的,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並舉報。 企業不應以任何吉祥的姿態扣減員工工資,這實際上是不合理的。 用人單位原則上不得扣除勞動者的工資,除非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實際經濟損失,或者按照規章制度的規定,用人單位可以對勞動者處以經濟處罰,但不得超過月薪的20%。
1、申請勞動仲裁的流程是怎樣的?
1、勞動保障當事人提起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二、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起訴狀之日起五日內作出是否受理起訴的決定。 申請被受理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將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並組成仲裁庭。 被申請人應當自收到申請書副本之日起10日內提交答辯書和有關證據。
被申請人未按時提交或者未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案件的審理。
三、仲裁庭應當在五日前向當事人送達時間、地點的書面通知。 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出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退出開庭的,應當解除開庭審理,被申請人可以缺席裁決。
四、仲裁庭應當自仲裁庭組成之日起45日內審結勞動爭議案件。
五、仲裁庭在處理勞動爭議時應當先調解,通過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根據協議內容編制調解書,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六、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當事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履行具有法律效力的調解文書和裁決書。 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穿安全服的要求 1.保安員在工作、值班(參加集體活動)培訓、上課時,必須按照規定穿制服,同時戴帽子、帽徽、工作證,繫好武裝腰帶(腰帶)。穿春秋兩季的衣服時,要扣好衣服扣子,繫好領帶。 腰帶必須繫在夾克的第四和第五顆紐扣之間(春、秋、冬裝的第二和第四顆紐扣之間)。 >>>More
中國所有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的企業都受勞動法的約束,包括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保障,但所採用的工作時間制度存在差異。 >>>More
1)標準化的操作流程。
制定現場工作手冊和員工工作要求,指導員工按照崗位標準開展工作。 每個崗位的崗位職責都會放在現場,供安保人員不斷學習和鞏固。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