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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做到這一點的唯一方法是發揮你的想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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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突然,孫明破虧,凋零,賣掉了凱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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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沒有辦法超越它,但可以想象,任何物質的速度達到光速都會變成電磁波(能量)。 正電子對撞機可以做相反的事情,即從能量中獲取物質。
根據狹義相對論,如果乙個物體要達到光速,那麼就需要無限的能量。 根據能量守恆定律,這樣的條件是絕對不可能實現的。 所以人類永遠無法達到光速。
真空中的光速等於 299,792,458 公尺秒(1,079,252 公里小時)。 [2] 這個速度不是乙個測量值,而是乙個定義。 它計算為(299792500 100)公尺秒。
實驗室方法。
採用測定光速的天文法和大地測量方法,通過測量光訊號的傳播距離和傳播時間來確定光速,這需要盡可能增加光路,提高時間測量的精度。
這一般是在實驗室裡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只能在地球的野外進行,比如費索的轉輪齒輪法當時在巴黎的Soollen和Damon Matarer的8633公尺距離上進行,福柯的旋轉鏡法也是在當時野外進行的, 麥可遜在當時相距21公尺的兩座山峰上完成35373,現代科學技術的發展,使人們可以在實驗室中使用更小、更精確的實驗儀器來測量光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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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已經超過了光速,那麼為什麼有些科學家總是說光速不能超過呢? 根據相對論,當你逆光行走時,即使你只是像蝸牛一樣緩慢移動,你的速度也比光速相對於光速快,而且沒有回到過去,也沒有科學上的不適,所以不能超過的光速的定義應該修改為光速的2倍。 如果有人用這個論點發表**並獲得諾貝爾獎,記得給我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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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要明白,根據愛因斯坦的相對論,時間是不相等的,你走得越快,你的時間流逝得越慢,光速是最快的,如果你的速度達到光速,時間就會靜止,所以推論是,當速度超過光速時, 時間會倒流。所以,如果你的移動速度超過光速,你不必刻意做任何事情,時間自然會倒流。
當然,這只是理論上的,沒有人能確切地說出它到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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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技術達不到光速,聲波可以達到光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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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我很高興為你回答,它可以是這樣的:你用雷射照射月球,如果你能搖晃光線,讓它在百分之一秒內穿過月球表面,當然沒有那麼難,雷射會以比光速更快的速度穿過月球表面。
想象一下,如果你站在月球上會是什麼樣子? 如果你足夠快地感知它,你會看到雷射點的移動速度會比你發射的雷射快。
我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你向月球發射雷射,如果你能搖晃光線,讓它在百分之一秒內穿過月球表面,當然這不是一件壞事,雷射會以比光速更快的速度移動彈簧樹枝穿過月球表面。 想象一下,如果你站在月球上會是什麼樣子?
如果你足夠快地感知它,你會看到雷射點的移動速度會比你發射的雷射快。
作為小學五年級的學生,阿爾伯特·愛因斯坦曾經說過,光速是無法超越的,這樣的基本物理知識可以回答錯誤。
愛因斯坦一定是對的嗎,你沒聽說過曲率和蟲洞嗎?
你是一名科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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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速,光速是299792458公尺秒。 1 光速 (c) = 公里和秒 (km s)。
光速是指光波或電磁波在真空或介質中傳播的速度。 真空中的光速是迄今為止發現的自然界物體的最大運動速度。
超過光速的是每秒的速度,它超過了光傳播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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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光速(FTL)或超光速性將是乙個討論的話題,它來自相對論的推論,即區域性物體在真空中不能超過光速c,在許多情況下,光速成為速率的上限。 在此之前,牛頓力學並沒有限制光速。 在相對論中,運動速度與物體的其他屬性密切相關,例如質量,甚至在它所處的參考係中時間的流逝,如果速度低於光速的物體(在真空中)要加速到光速, 它的質量會增長到無窮大,因此需要無限的能量,它感知到的時間流逝甚至會停止(如果它超過光速,就會有“時間反轉”),所以理論上不可能達到或超過光速(至於光子,那是因為它們總是以光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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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超過光速,這是愛因斯坦狹義相對論的核心思想之一。
然而,我們需要注意的是,狹義相對論中的光速極限是前提的,並不是說光速永遠不能超過。 具體來說,在慣性系中,任何資訊都不可能以超過光速的速度傳播,這裡的資訊包括任何物體的速度,畢竟物體也屬於資訊的範疇。
請注意,這裡有兩點:慣性系和資訊傳播速度簇。 狹義相對論的乙個前提就是它必須是乙個慣性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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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理論上講,光速是宇宙中的終極速度。
1.時間是第四維度,也就是時間和長度、寬度和高度是一回事,然後你才能理解你提出的問題。
2.如果以相同的速度對角線向前跑,則可以將速度分解為直線和水平方向,並且兩個方向的速度都小於v。
3.在愛因斯坦之前,洛倫茲對麥可·莫雷(Michael Morey)的所謂洛倫茲變換實驗的解釋也可以解釋光速的不變性,但它不夠深入,也不簡潔。
4.物體的速度越大,質量越大,使它運動的力的加速度會更小,當速度無限接近光速時,質量趨於無限大,使加速度無限接近於零,永遠達不到光速。
5.光速是可以被打破的,當一顆超新星很大時,一些高能物質塊會以超光速向外丟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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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速是指光波或電磁波在真空或介質中傳播的速度。 光速是迄今為止發現的自然界物體的最大運動速度。
1.在質量方面:當乙個物體的速度等於光速時,它的運動質量等於無窮大,所以當乙個人的速度超過光速時,他的運動質量大於無窮大,那麼他的慣性也大於無窮大。 當他擊中一顆行星時,他可以很容易地將其炸毀並繼續向遠處飛去,當他穿過黑洞時,他的路徑不受黑洞的影響。
2.從時間和空間的角度來看:如果乙個人向前移動的速度超過光速,那麼他在運動的過程中回頭看,是黑暗的,因為光線沒有他那麼快,不能照到他的眼睛上,而前面的星光會更亮,因為同時有更多的光線進入他的眼睛。 從理論上講,他以超光速離開地球,在離地球很遠的地方停下來,用超級望遠鏡觀察它,可以看到他離開地球之前發生了什麼。
根據國外**的報道,光速通常被稱為宇宙的速度極限,但並不是一切都遵循這個規律,事實上,空間本身可以膨脹得比光速滲透的鑰匙還要快。 回想138億年前宇宙大的時候,在不到一秒的時間裡,宇宙以驚人的速度膨脹,現在我們的宇宙已經發展到不可估量的規模,我們可能永遠無法觀測到它的另一邊。 如果光速是宇宙中速度的上限,那麼光子就會到達宇宙的任何乙個角落,但實際上,我們從遙遠的天體觀測到的光來自過去,所以空間膨脹的速度比光子快。 >>>More
有一次,科學家們研究了超越光速的可能性,幻想有一天能夠製造出移動速度超過光速的火箭。 這樣一來,人們只需乘坐這枚火箭,就可以趕上地球上發出的光訊號,從而看到過去地球上發生了什麼。 這意味著,在光速下,時間會倒轉,人們會在明天、今天、然後是昨天過去。 >>>More
第乙個嘗試測量光速的人是伽利略。 晚上,他和他的助手面對面站著,每人拿著一盞開著開關的燈(請注意,當時對電一無所知,更不用說電燈了。 當伽利略在某個時候開啟燈時,一束光射向助手的方向,助手看到了燈並立即開啟了自己的燈。 >>>More
它沒有上面那麼複雜。
光速不變原理的確切含義:無論光源和觀察者的運動狀態如何,觀察者測量的光速都是恆定的。 >>>More
超光速 (FTL) 是乙個討論的話題,源於相對論,即區域性物體在真空中不能超過光速 c,這在許多情況下是速度的上限。 在此之前,牛頓力學並沒有限制光速。 在相對論中,運動速度與物體的其他屬性密切相關,例如質量,甚至在它所處的參考係中時間的流逝,因此速度低於光速(在真空中)的物體的質量將增長到無窮大,因此需要無限的能量, 而它感知到的時間流逝甚至會停止(如果超過光速,就會出現“時間反轉”),所以理論上不可能達到或超過光速(至於光子,那是因為它們總是以光速,而不是從低於光速到光速)。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