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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法律規定,未成年人有權獲得合法繼承權。 未成年人的繼承權由兒童的法定監護人行使。
繼承法:第五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有遺贈、贍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六條 無行為能力人的繼承權和遺贈權由其法人行使。
限制行為能力人的繼承權和遺贈權,應當由其法人**代為行使,或者經法人**人同意後行使。
第九條:男女繼承權平等。
第十條 繼承應當按下列順序進行: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一階繼承人繼承,二階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一等繼承人的,由二等繼承人繼承。
該法中的“子女”一詞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養子女和受扶養的繼子女。
該法中的“父母”一詞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和受扶養的繼父母。
本法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九條 遺囑應當為無勞動能力、無生計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第二十八條 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 胎兒出生時死亡的,留置份額按法定繼承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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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有,但因為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其繼承的財產由其監護人保管,繼承的財產只能在未成年人利益的前提下進行處置(並且必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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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未成年人享有與成年人相同的繼承權,但未成年人不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繼承權需要由其法定**人行使或經其法定**人同意。 無行為能力人的繼承權由其法人行使。
限度行為能力人的繼承權,應當由其法人代為行使,或者經法人行使。 未滿8周歲的人為無行為能力者,年滿8周歲但未滿18周歲的人為行為能力有限的人。
法律依據遲到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二十七條 遺產的繼承應按下列順序進行:
1)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二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一階繼承人繼承,二階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一等繼承人的,由二等繼承人繼承。
就本部分而言,“子女檔案”一詞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養子女和受撫養繼子女。
就本部分而言,“父母”一詞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和有受撫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部分所用的“兄弟姐妹”一詞包括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或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收養兄弟姐妹和有受撫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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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護未成年人的繼承權,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在法定繼承中,依法對未成年人的“繼承”份額給予了特殊考慮,因為未成年人沒有獨立生活**,不具備與成年人同等的工作能力。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1984年的司法解釋:
在法定繼承人之間按同一順序分割遺產時,如果繼承人基本相同,一般可以平分。 但是,未成年繼承人應得到照顧”。 適當照料的標準應根據未完成人口的實際需要和當地人口的一般生活水平來確定。
2)在遺囑繼承中,未成年人的繼承權依法受到保護。如果死者在生前通過遺囑處置財產,則遺產的必要份額應保留給未成年人。 利用遺囑剝奪未成年法定繼承人應當繼承的遺產份額的,應當宣告該遺囑無效或者部分無效,並保證未成年繼承人相應的繼承份額。
(三) 以強制手段保障成年人的合法繼承權。 侵害未成年人繼承權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繼承權的糾紛,由起訴法院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正確適用法律,依法作出判決,其他當事人不履行判決內容的, 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請依法執行,保障未成年人依法繼承權的享有和實現。(4)父母離婚後,未成年子女依法仍享有父母雙方的繼承權,繼承權的實現受法律保障。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條: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其法定人**應當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一條 不能承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由其法定的**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認清自己行為的,適用前款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二條:不能完全承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民事行為能力有限的人,民事法律行為的實施由其法定指定的**人**或者經其法定指定的**人同意和追溯承認; 但是,他們可以獨立地實施純粹有益或適合其智力或心理健康狀況的民事法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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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父母以朋友為目標,他們可以使用未成年子女的財產,但他們需要遵守法律和某些條件。 以下是對一般情況的解釋:
從法律上講,父母通常被賦予管理和監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力和責任。 這包括管理孩子的財產和資產。 因此,在某些情況下,父母可以使用未成年子女的財產來支付孩子的日常生活、教育、醫療和其他必要費用。
但是,這種力量是有限的。 法律要求父母為了子女的最大利益並遵守適用的法律和法規而行使這些權力。 父母不能濫用子女的財產,也不能將其用於自己的非法或不正當目的。
父母應保護子女的財產,必要時應向法院或相關監護機構申報,並說明使用財產的原因。
此外,一些司法管轄區可能會實施特定的法律程式和限制,以確保父母不會濫用未成年子女的開懷財產。 這些程式可能包括在使用或處置兒童財產之前必須得到法院批准的規定。
需要強調的是,這些法規和限制可能因國家和地區而異。 因此,具體的法律要求可能因您所在的司法管轄區而異。 無論如何,建議諮詢啟蒙領域的法律專業人士,以獲得準確的法律建議和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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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享有財產繼承權,未成年人的繼承權由其法定**人代為行使,或者經法定**人同意行使,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分前書面表示放棄繼承; 無明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1. 被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期限是多久?
一、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時間應當在繼承開始後和遺產分割之前。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分前表示放棄繼承。 如果沒有戚驥的指示,則視為已接受繼承。
2.放棄繼承的效力追溯到繼承開始的時間。 即繼承人在遺產分割前放棄繼承權的,視為自繼承開始之日起放棄繼承權; 他們不僅對遺產沒有權利,對死者生前的債務沒有義務,而且對遺產的孳息也沒有權利。
3.放棄繼承權一般不允許逆轉。 放棄繼承權是指放棄從繼承開始到遺產分割期間所取得的遺產繼承權,完全自由地表示不願意處於繼承人的地位。
2、放棄在異地公證的繼承權可以嗎?
在其他地方進行公證可以放棄繼承權。 繼承人可以在繼承開始後表示願意放棄繼承權,但放棄繼承權的意向,應當以書面形式表示,並在遺產處分前表示。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1124條規定,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分前書面表示放棄繼承; 無明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悉遺贈後60日內表示接受或者放棄遺贈; 如果在到期日未註明,則視為放棄遺贈。
3. 放棄繼承權的宣告有效期是多久?
宣布放棄沒有時間限制。 放棄繼承權的宣告具有法律效力。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以書面形式向其他繼承人表示。
口頭表示放棄繼承,本人承認,或者有其他充分證據證明的,也應當認定為有效。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分前表示放棄繼承。 無明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因此,雖然法律允許公民自願放棄繼承權,但應依法明確表達放棄繼承權的意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23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有遺贈、贍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1124條.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分前以書面形式表示放棄繼承; 無明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悉遺贈後60日內表示接受或者放棄遺贈; 如果在到期日未註明,則視為放棄遺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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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有繼承權。 即使是未出生的胎兒也有繼承權,更不用說未成年人了,這是最基本的法律知識,可以說只要有一點基本的法律知識和基本的邏輯思維能力,就很容易得出這個結論。
未成年子女繼承的遺產有兩種型別,分別是:
1、遺產繼承人為未成年人的,由法人辦理繼承事宜;
2.未成年人有繼承權,繼承開始後可以獲得應有的檔案份額,其法人**人不能**其未成年子女,放棄繼承權和遺贈權。
子女是否能夠繼承離異父母的遺產。
無論父母是否離婚,也無論孩子由誰直接撫養,孩子都是其親生父母遺產的第一合法繼承人。 但是,《民法典》規定了遺囑繼承優先於法定繼承的原則,因此,如果父母在生前留下合法有效的遺囑,他們將按照遺囑繼承。 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他們的婚生子女當然有權與其他繼承人一起繼承父母的遺產。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十九條。
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民事行為能力有限的人,民事法律行為的實施由其法定**人或者經其法定**人同意、追溯同意; 但是,他們可以獨立實施純粹有利於或適合其年齡和智力的民事法律行為。
如果是新房,一般在交房後,三個月就能拿到房產證,如果是二手房,那麼過戶後,乙個月左右就能拿到房產證。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