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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勞動仲裁可以追回兩年前的加班工資,但勞動者需要承擔全部舉證責任。
工作日加班費的計算方法:月工資、加班時數、次數;
週末和週末加班費的計算方法:月工資加班時數的2倍;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計算方法是月薪和加班時間的3倍。
加班證明的證據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審批表、加班通知書、監控錄影、證人證言、加班期間工作的書面記錄、電子郵件等。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高於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較長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十五的工資報酬;
(二)勞動者在休息日上班,不能安排補休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如果工人在法定假日被分配工作,他或她應獲得不低於其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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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勞動仲裁的訴訟時效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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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可以收回勞動關係期間的報酬。 是的,如果您休假不到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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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恢復期在兩年內,之後就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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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費多少年沒有限制,如果公司拖欠幾年的加班費,員工可以追回多少年的加班費。
法律分析1、申請勞動仲裁的訴訟時效為一年,但勞動者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提出的仲裁申請不受仲裁時效期限的限制。 申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仲裁時效期限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2、拖欠工資糾紛的,勞動者申請仲裁時勞動關係依然存在,仲裁時效自辭職之日起計算,但能證明勞動者已收到拒絕支付工資的書面通知的除外; 3. 綜上所述,如果雇員可以在辭職後一年內要求雇主支付所有拖欠的加班工資,除非雇員已收到拖欠工資的書面通知。 申請勞動仲裁的程式: 1、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應當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仲裁申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單位、位址、通訊位址、聯絡電話,用人單位的姓名、位址、通訊位址、聯絡電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仲裁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證據和證據**,證人姓名和住所。 3、申請人的書面仲裁申請材料齊全的,仲裁委員會應出具回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時效期限為一年。 仲裁時效期限應當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機關請求救濟,或者另一方當事人同意履行滲透義務的,應當中斷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
從中斷之時起,重新計算仲裁時效期限。 當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效期限內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期限應當中止。 仲裁時效期限自中止理由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的,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限的限制; 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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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可以追回一年的加班工資。 勞動仲裁的訴訟時效曾經是胡年; 拖欠工資糾紛,勞動者申請仲裁時勞動關係依然存在,仲裁時效自辭職之日起計算,但能證明勞動者已收到拒絕支付工資的書面通知的除外; 因此,如果員工在離職後一年內未能支付所有拖欠的加班工資,除非員工已收到未支付工資的書面通知。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仲裁有兩種型別, 個人仲裁和集體仲裁. 申請仲裁需要準備的材料包括:身份證、勞動合同、公司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書或證明書、近12個月的工資記錄、社保繳費記錄、您所在公司的信用網路資訊。
勞動仲裁有兩種型別, 個人仲裁和集體仲裁. 申請仲裁需要準備的材料包括:身份證、勞動合同、公司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書或證明書、近12個月的工資記錄、社保繳費記錄、您所在公司的信用網路資訊。
1、仲裁申請確認勞動關係,要求勞動合同繼續履行,或者對勞動合同的履行沒有異議,因其他福利、福利申請仲裁的,勞動者應當繼續工作。 >>>More
1、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
勞動合同是否訂立,只要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受理。 必須強調的是,事實上的僱傭關係也受到法律保護。 勞動爭議符合受理條件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也應當當受理。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