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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證要求雙方同時在場。 要結婚,你肯定需要兩個人。 你乙個人結婚是什麼樣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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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記相關事宜]。
1.婚姻登記條件。
1.男女必須自願(獨立)結婚。
2、結婚年齡:男22歲,女20歲。
3. 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三代以內雙方及旁系血親無直系血緣關係(獨立提示)。
2.提交結婚登記的檔案。
1.永久居留簿和居民身份證。
2. 我沒有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裸頭彩色照片**(可現場拍攝)。
3.婚姻登記手續。
1、男女均需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持所需證件,共同向一方常住地的區、縣級民政局(或鎮民**)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應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並各自填寫《婚姻登記申請書》。
3. 雙方須親身在婚姻登記官面前簽署或按手印《婚姻登記申請書》。
4、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雙方提交的檔案和宣告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應當批准登記。
4、婚姻登記的時限和收費標準。
1、報名時限:如檔案資料齊全,當場登記,並頒發結婚證。
注:民政部關於實施《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
當事人無法出示戶口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以憑公安部門或者有關戶籍管理機關出具的蓋章戶籍證明辦理結婚登記; 當事人屬於集體戶籍的,婚姻登記機關可以持集體戶籍簿上的人的戶口卡或者戶口簿副本加蓋戶籍情況單位印章辦理婚姻登記。
因此,夫妻雙方必須親自到場,否則將無法領取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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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般來說,拿到結婚證,不能乙個人去,需要雙方都持這個戶口到當地民政部門申請結婚證,而且還需要雙方簽字認證,不僅如此,如果要辦理離婚, 您還需要雙方一起在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四十六條 一男一女完全自願結婚,任何一方不得脅迫另一方,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不早於男性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第一百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男女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第1050條:結婚登記後,根據男女雙方的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告無效:
a) 重婚;(二)有禁止婚姻的家庭關係的;(三)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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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乙個人不能申請結婚證,因為結婚證上必須有兩個人,而且兩個人都必須提供有效的身份證和戶口簿才能申請有效的結婚證,申請結婚證的人是無效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二條 實行自我懺悔、一夫一妻制、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護婦女、兒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實行計畫生育。
第八條 男女一女結婚,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獲得結婚證,就確立了碧峰昭夫妻之間的關係。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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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否。 已婚一男一女應親自到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1049條:一男一女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完成婚姻登記,即建立婚姻關係。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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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一男一女如欲結婚,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條件的,應當進行登記,並頒發結婚證。
獲得結婚證就確立了夫妻之間的關係。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民法典》第1049條規定,一男一女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9條 一男一女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完成婚姻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你想做乙個什麼樣的人,如果你是成年人,可以去見親戚或者同學朋友,如果去見網友或者不認識人,最好不要去,以免出事,你乙個人去哪裡,家裡的老人都不放心, 最好打電話給和你很好的朋友,在路上,兩個人也互相照顧,有個同伴聊聊可以談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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