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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罰款的正式名稱是收取計畫外生育的社會撫養費;
3、罰款總額一般為當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的3-5倍,夫妻雙方分別徵收;
4、子女撫養費主體有困難的,可申請分期付款;
5、各地會出現徵稅多少甚至不徵稅的現象,一是執法難,二是所有超產家庭都可能生活困難,三是可以分期繳費;
6、雖然現在可能沒有徵稅,但並不意味著沒有責任,人們明白,這種違反計畫生育的責任是沒有時間限制的;
8、人口普查與超產罰款和落戶子女無關,普查的目的是普查全國人口資訊,落戶子女本身不需要錢。
為做好普查工作,公安部門印發了專項檔案,稱為《第六次人口普查戶籍整頓工作方案》。 在《規劃》中,公安部明確規定,不符合計畫生育政策的生育必須及時登記和安置。
1、人口普查和戶籍是兩回事,人口普查不會也不應該把超產資訊交給計畫生育部門。
2.註冊是免費的(費用很小)。
3、對超生育(或其他違反計畫生育行為)的,應當徵收計畫生育社會撫養費(俗稱計畫生育罰款),罰款金額由當地法律法規規定,一般為當地年人均收入的數倍。
4、新生兒登記時,公安派出所一般要求出具計畫生育證和村證,這時計畫生育部門甚至村委會都會要求你落實節育措施,對計畫外生育收取社會贍養費; 在這次人口普查期間,有些地方可能會稍微放鬆,在發放計畫生育證明時不會強制罰款。
5、對計畫外生育(或其他違反計畫生育的行為)徵收社會贍養費並不是很可怕,沒錢可以分期付款,並設定分期付款計畫。
上面說的簡單一句話就是:可以辦理戶口,但不代表沒有違反計畫生育法。
另外兩點:
1、各地政策執行可能存在偏差,即登記落戶時會有要求提供計畫生育證的門檻,計畫生育部門會先要求罰款,以此類推;
2、可以與當地公安派出所的公安部政策進行道理,並進一步向上級主管部門(地方主管領導、上級公安局、信訪局等)投訴,這樣可以先解決安頓下來的問題,但當地人民也可以堅決執行法律法規賦予他們的權力, 並堅決起訴法院,強制執行對你違反計畫生育行為的處罰。
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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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社會贍養費徵收標準應當以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計算徵收的基本參考標準,徵收金額應當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水平和依法規定生育子女的情況確定和法規。社會生活費徵收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法律依據:《社會贍養費徵收管理辦法》 第三條 不符合人口與計畫生育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繳納社會贍養費。 社會贍養費徵收標準應當以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作為計算徵收的基本參考標準,徵收金額應當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水平和生育子女情況,按照規定確定徵收金額。法律法規。
社會生活費徵收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增加計畫生育相關專案,提高社會贍養費徵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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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計畫生育實施以來,一直有一句話說得過分,對過生育罰款沒有統一的國家標準,而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根據本省實際制定計畫生育條例。
2018年深圳超產精細標準,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生育乙個子女超過乙個子女的,按徵收基數,分別對男女徵收三倍的一次性社會撫養費;超過子女生育兩個以上子女的,以第乙個子女應當徵收的社會撫養費為基數,社會撫養費按每個子女超過子女的多生育子女數的倍數徵收;
(二)在本條例第25條第3款規定的情形下,按徵收基數對男女均徵收社會撫養費。
社會生活費按照城鎮居民生育時上一年度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徵收。 被徵稅人上一年度實際收入高於上一年度本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超出部分應當加收兩倍於超額的社會生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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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超生育罰款標準是指社會贍養費的徵收標準,即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公民徵收費用的標準,以規範自然資源的使用和保護環境,適當補償社會事業的公共投入。 罰款標準在全國範圍內不統一,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根據本省制定計畫生育條例的情況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第四十一條 公民生育子女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的,應當依法繳納社會贍養費。 逾期應當足額繳納的社會贍養費,應當足額繳納的,自未繳納之日起依國家有關規定徵收滯納金; 仍未繳費的,作出徵收決定的計畫生育行政部門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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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超額子女的罰款如下:1、不符合生育條件的公民,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
逾期應當足額繳納的社會贍養費,自未繳納之日起全額繳納的,依國家有關規定徵收滯納金; 仍未繳費的,作出徵收決定的計畫生育部門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按照規定繳納社會贍養費的人是國家工作人員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其他人員,由其所屬單位、組織給予紀律處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第四十一條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贍養費。
逾期應當足額繳納的社會贍養費,應當足額繳納的,自未繳納之日起依國家有關規定徵收滯納金; 仍未繳費的,作出徵收決定的計畫生育部門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四十二條 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繳納社會贍養費的人,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其他人員,由其所屬單位、組織給予紀律處分。
2014年,如果我出生時超過戶籍並已登記,我還需要繳納罰款嗎? 2014年,如果我出生時超過戶籍並已登記,我還需要繳納罰款嗎? 《社會贍養費徵收管理辦法》第三條不符合人口與計畫生育法第十八條規定的,生育子女的,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繳納社會贍養費。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