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離婚手續需要雙方戶口簿嗎?

發布 社會 2024-05-23
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1、協議離婚的,需提供戶口簿。

    2、根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內地居民申請離婚登記,應當出示下列證明和證明材料:

    1)戶口簿和身份證。

    2)當事人的結婚證。

    3)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3、如你去法院起訴離婚,起訴的一方,即原告,可以提供你的身份證影印件。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是的,《婚姻登記條例》有規定。

    已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示下列檔案和證明材料:

    1)戶口簿和身份證。

    2)當事人的結婚證。

    3)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檔案和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有關情況。 當事人真正自願離婚,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費、債務等問題達成共識的,應當登記,並簽發離婚證。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女方的戶口是否轉移到男方的戶口並不重要。 只要你想離婚,你必須有戶口簿、結婚證、男女雙方的離婚協議。 到戶籍所在的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

    它可以通過。 請諮詢律師。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呵呵,太荒謬了,離婚前,你的戶口在同乙個戶口。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法律分析:是的。 辦理離婚登記手續的檔案:閔隱瞞了這一點。

    1.永久居留簿和居民身份證。

    2、雙方的結婚證。

    3、雙方的離婚協議。

    4.雙方須提交兩張2寸單近期半長裸頭顏色**。

    如果一男一女自願離婚,並就子女撫養費和財產處置達成協議,雙方必須親自到一方登記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 內地居民申請離婚登記,應當出示下列檔案和證明材料:

    1)戶口簿和身份證。

    2)當事人的結婚證。

    3)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除前款第(二)、(三)項規定的證明和證明材料外,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還應當出示本人的有效護照和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示有效護照和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置等事項協商達成意見。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離婚程式一般需要雙方的戶口簿,但如果雙方均遺失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可以根據雙方提供的結婚登記檔案或結婚登記記錄證明辦理離婚登記。 如果您要起訴離婚並提供其他身份證明材料,您可能不需要戶籍簿。

    法律依據簡化]。

    民政部關於落實民政部若干問題的意見“ V.

    申請離婚登記的一方遺失乙份結婚證的,婚姻登記機關可以憑另乙份結婚證辦理離婚登記; 如果雙方的結婚證均遺失,婚姻登記機關可以根據雙方提供的結婚登記檔案或結婚登記記錄證明辦理離婚登記。 當事人應當對遺失結婚證作出書面說明,由婚姻登記機關備案。

    申請離婚登記的一方提供的結婚證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與身份證、戶口簿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書面說明造成差異的原因。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離婚需要提供雙方的戶口簿、結婚證、身份證等材料。

    法律分析申請離婚所需的檔案包括起訴書、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結婚證原件及影印件、另一方居住證或戶籍證明。 涉及子女監護權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和戶口簿。 如您是香港居民、澳門居民或台灣居民,除上述檔案外,還應出示您的有效通行證和身份證。

    華僑和外國人還應當出示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夫妻雙方協商後達成協議的,可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 協商一致的內容應體現在離婚協議中,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離婚意向書、監護權歸屬、贍養費支付、財產分割等。 如果夫妻雙方無法達成協議,只能到法院起訴離婚,法院會決定是否准予離婚,同時會就撫養權歸屬、支付贍養費、財產分割等問題作出裁決。 “關係確實已經破裂”是准予離婚的實質性要求和法律條件。

    “調解無效”是程式性規定,不能作為離婚的法定條件。 在離婚案件的審理中,調解應該進行調解,很多調解無效的案件都是關係確實破裂的案件,從這個意義上說,“調解無效”是“關係確實破裂”的反映。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

    第十一條 內地居民辦理離婚登記,應當出示下列檔案和證明材料:(一)戶口簿、身份證;(二)結婚證;(3)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自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的期限屆滿後30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簽發離婚證; 未提出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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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國婚姻法規定離婚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 因此,是否可以在沒有戶口簿的情況下離婚,取決於具體情況。 如果是約定離婚,去民政局辦理離婚事宜的時候,那麼沒有戶口簿是做不到的,因為要帶上雙方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和離婚協議。 >>>More

9個回答2024-05-23

申請戶口簿需要哪些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