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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天氣宜人。 風輕輕地吹著。 五一勞動節,你在做什麼? 我想,既然是勞動節,就要上班了,好久沒在家打掃衛生了,還是去打掃吧!
我和爸爸媽媽開始工作了。 首先,我把桌子上的所有東西都搬出房間,放在客廳裡,過了一會兒,茶几和沙發上,全是書和筆筒。 然後,我用浸了水的絲襪抹布用力擦拭桌子,“嘿,嘿,嘿——”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我已經擦了半個桌子,細汗如雨,飄落如雨,畢竟快到夏天了,再過一會兒就這麼熱了。
我握了握手,擦了擦汗,繼續說!
媽媽擦了一些家具和玻璃,甚至擦了門。 她用抹布和拖把,從頭到尾,從上到下,仔細認真地把房子擦得一遍又一遍,過了一會兒,家具被擦得一塵不染。 爸爸熟練地拿著掃帚,拖著地板。
他裝滿了一桶水,洗了拖把,把水擰乾,然後開始拖地。 爸爸拿著沉重的拖把,慢慢地從一邊拖到另一邊,從一邊拖到另一邊。 水車小心翼翼地擦乾,他又把拖把沖洗乾淨......
我一邊幹活,爸媽也很高興:一會兒拖房間的地板,一會兒擦拖把,三人默契配合,不到2個小時,房子就打掃得乾乾淨淨,清爽! 這時,我小木才知道,媽媽做家務這麼辛苦!
以後一定要把家裡打掃得井井有條,不但讓媽媽少做家務,還能看起來很舒服! 大家都笑了,我想,也許這就是勞動的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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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每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經用人單位約定,因生產經營需要,一般每天加班時間不超過一小時,不超過三小時。 用人單位違法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並可以處以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勞動者每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平均缺勤時間不得超過四十四小時。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條規定,對於計件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計件勞動者的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38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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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初秋的第一天,媽媽看到家裡有很多灰塵,決定來慢慢清理一下。
我們分工明確,媽媽拖地,爸爸拖窗戶,我呢? 當然,放置物件。 媽媽是最難的,我是最容易的,但不要高估媽媽,她會很懶的。 有些角落她不掃,所以我必須來。
書房是最亂的房間,只有十平方公尺,但幾乎走不動,只有一旁勉強能放下腳。 光是把它放起來就花了3個小時,炎熱的天氣讓我中暑了。 大約乙個小時後,我慢慢醒來,繼續工作。
打掃完後,父母都誇我這麼能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