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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地點而定,5個工作日內做完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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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護照能在15日內簽發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簽發普通護照; 不符合要求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並告知申請人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第六條 公民申請普通護照,應當提交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近期裸頭**及申請理由的相關材料。 國家工作人員因本法第五條規定的原因出境申請普通護照的,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交相關證明檔案。
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內簽發普通護照; 不符合要求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並告知申請人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在偏遠地區或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簽發護照的,經護照簽發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簽發時間至30日。 公民因合理、緊急原因要求加急處理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應當及時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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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護照時間: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簽發,偏遠地區或交通不便地區或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簽發的,經省級地方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負責人批准,簽發時間可延長至30日。 《護照法》第六條規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內簽發普通護照; 不符合規定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並告知申請人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在偏遠地區或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簽發護照的,經護照簽發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簽發時間至30日。
《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條規定,中國公民應當依法申請護照或者其他旅行證件。 中國公民前往其他國家或地區,還需要獲得其旅行國家/地區的簽證或其他入境許可證明。 但是,中國與其他國家簽署的互免簽證協議,或公安部或其他方面另有規定的除外。
中國公民以海員身份出境、入境,在外國船舶上工作,應當依法辦理海員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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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護照可以在1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延誤時間不會超過15個工作日。 辦理成功後,自收到胡遂石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出具,並在出入境辦大廳領取護照,並攜帶申請人身份證或戶口簿,並收取護照和200元製作費用。 如果護照在回執上指定的領取時間後 3 個月後領取,出入境管理局將銷毀護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緊急申請普通護照:
(一)出國辦喪事、探望危重病人的;
2)出國留學的開始日期即將到來;
(三)赴往國家的入境許可或簽證有效期即將屆滿;
(四)省級地方人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緊急事由。
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出具。
所以不管有多快,至少需要五天或更長時間。
1、護照辦理的基本要求。
1.要提前辦理護照,給簽發護照的機關足夠的時間,不要等到出發日期臨近才急著申請,以免弄錯。
2.領取護照時,處理人員和被許可人應仔細核對護照上的姓名、性別、出生地等,並檢查漢語拼音是否正確,鋼製印章、發證機關印章、簽名是否齊全。 持證人應在護照持有人的簽名欄內用鋼筆簽名。
如果護照上的姓名有誤,簽名將不予簽名,並將報告給發牌機關。
3.護照是出國人員的重要身份證件,持證人應妥善保管,護照上的所有物品不得汙損或塗改。
4.應保護護照免遭丟失或被盜。 護照在境外遺失、被盜的,應當立即書面向中國駐外使領館報告; 在中國境內遺失、被盜的,應當立即向有關申報單位或者公安機關申報,申報無效。
如需補發,仍會按照正常護照手續辦理。 如果私人普通護照在國外被盜,申請人需要申請重新拍攝照片,申請人必須提供護照被盜的書面報告和足以證明其確實具有中國國籍的相關檔案。
5.護照在持有效的一次性有效普通護照返回本國後將失效。 持有多重有效護照的,回國後應將護照交回原發證機關統一保管。 領取證後未因任何原因不出境者,也應將護照退回原發證機關。
6.再次出國借用舊護照的,須出示出國使團批准檔案、出國人員批准檔案及派遣部門介紹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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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護照最早可以在幾天內完成1。護照最早可以在7天內完成,正常處理時間一般為7-15天。護照是公民在國際交通中使用的身份證和國籍證明,也是乙個國家**為其提供外交保護的重要依據。
因此,出國旅行的居民需要申請護照,並需要攜帶身份證原件。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第六條規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內簽發普通護照; 不符合要求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並告知申請人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2. 辦理護照的程式有哪些1.持身份證到戶籍所在派出所、公安縣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門、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或服務員所在旅行社領取《中國公民以公(境內)為由出境(境內)申請批准表》。2. 填寫申請表。 3. 提交申請。
提交申請時,您必須攜帶以下材料:您的身份證、填寫好的申請表原件和符合要求的顏色**。 4. 領取護照。
申請受理後,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將用14個工作日審批、出示和簽發護照。 領取護照時,必須攜帶身份證或戶口簿、護照收據和製作費用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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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內簽發護照。 申請護照所需的材料包括提交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近期光頭**以及申請所需的相關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和出入境證簽發管理辦法》第十四條 公民申請普通護照或者申請換簽、換發、補發普通護照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內簽發。有本辦法第五條規定情形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發出申請。 偏遠地區或交通不便地區,或因特殊情況,普通護照不能按時簽發,經省級地方人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負責人批准,簽發時間可延長至30日。
邊遠地區或者交通不便地區的範圍,由省級地方人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確定,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部門備案後向社會公布。
如果您對此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資訊並與專業人士詳細溝通。
關於護照的簽發”。
從申請被接受到現在需要 7 到 14 個工作日,並且因地區而異,具體取決於您審核人員的速度。 >>>More
自申請受理之日起7至14個工作日內。 由於地區不同,被擊敗的人數存在差異,主要是由於審稿人的速度。 特別提示:週末及國定假日不辦理護照業務,國定假日將延長護照領取時間。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