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綁小腳最早始於公元969年至975年南唐李煜統治時期,當時李的一位皇后很聰明,用絲綢將她的腳纏成新月的形狀,在金蓮花上跳舞以取悅天子。 後來,這種習俗逐漸傳播到老百姓中,婦女們把纏足看作是美。 當時的封建文人、書生有一種病態的審美,把女人當成玩物,玩弄女人的小腳丫成了一種習慣。
此外,在古代,在父權制社會中,有一種“男尊女卑”的傳統習俗,女性纏足後動彈不得時,就會少出門,因此纏足也成為約束女性的重要方式。
在古代,婦女的腳被綁起來後,人們稱她們為“三寸金蓮”。 這只用布條覆蓋的小腳成為身體最私密的部位,是留給自己男人的。 那時,小腳永遠不會被其他男人看到或觸控。
如果她不小心被碰到,這個女人將被視為她一生中最大的恥辱。
綁小腳最早始於公元969-975年南唐李煜統治時期,也有人認為,早在西元前770-476年的戰國時期,就出現了綁小腳,甚至更早可以追溯到商朝。 總之,封建社會的習俗由來已久,幾千年來殺害了無數中國婦女。 可以說,束縛小腳丫是父權制傳統下“男優女卑”最突出的表現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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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古代女人為什麼要纏腳,這是封建統治者為了不讓女人外出旅遊、玩耍,而是為了守住自己的家庭而制定的禮儀陋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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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纏足的開始有很多理論,如夏羽、商朝、春秋戰國時期、隋朝、五代、宋代。 據學者高紅星專業著作《纏足史》研究,纏足始於北宋末期,興起於南宋。 [2]元代的纏足繼續向纖細方向發展。
明清時期,纏足進入了鼎盛時期。 纏足的風潮傳遍了各行各業的婦女,[3]她們都纏足,但不纏足的不在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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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還有另乙個國家:緬甸,那裡的女性戴著頸環來拉長脖子! 不同的美在不同的地方和時間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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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讓女性走路搖擺不定,看起來更優雅,也是為了防止女性出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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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足是古代文化的渣滓,為了滿足醜陋的審美情結,並受到社會習俗的高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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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有三寸金蓮花,人們為了追求美而裹腳,如果不包腳,結婚就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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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纏足在我國是一種封建制度,為什麼是民族纏足? 看來我怕女人走得太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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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女性纏足是限制女性自由的表現,而當時的傑特,不會帶著女人的腳走很遠,不會出門到處亂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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裹腳,也就是三寸金蓮,可以說是重塑了女性。
如果纏腳,你更像是乙個女人,不纏腳的女人不僅看起來極其愚蠢,而且顯示出她的社會地位低下。
擁有一雙纖細的周金蓮花,是每個人舉止必不可少的,腳包不達標,在眾人面前,尤其是在比較莊嚴的集會上,不等別人,就會自慚形穢。 其中的真相是無可言的。
三寸金蓮花特別有性別色彩:鋒利、薄、圓錐狀的蝴蝶結鞋(通常繡有各種圖案)是女性獨有的; 包裹著一雙“嬌嫩難纏”的小腳丫,不是女人,也不是能輕易掩飾的男人。
這也是男人打扮不可逾越的鴻溝。
因此,三寸金蓮自然而然地成為一種性別特徵。
這也是民俗文化特有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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