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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兩大計畫銜接不夠。 即城鄉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聯絡不完善,導致與國土部門在工作中發生衝突和矛盾。
2、規劃滯後,準備工作有待加強。 《城鄉規劃法》出台後,最大的困難是規劃全覆蓋的問題,尤其是在縣級市。 在廣袤的鄉鎮地區,缺乏規劃指導,在專案選址決策中缺乏統籌安排,因此應盡快完善鄉鎮規劃和各項專項規劃。
3、規劃經費不足。 規劃延遲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於規劃資金不足,規劃無法按時完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鄉規劃管理,協調城鄉空間布局,改善人居環境,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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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規劃依據不足。
城市總體規劃是城市的整體布局,不可能對每個地塊提出詳細明確的規劃要求,如果詳細規劃設計對現狀、環境、發展、功能聯動、建設設施等一系列規劃範圍內外的問題進行總體綜合研究是不夠的, 容易脫離整體,脫離現實,缺乏地方特色和城市特色,甚至可能造成破壞施工的簡單性重新設計。
2)與市場經濟的要求存在一定的矛盾。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城市建設存在許多不確定因素,很難按照固定的模式進行規劃。 在施工設計的前期規劃、任務和投資沒有得到落實的情況下,編制的詳細規劃容易造成脫離實際、靈活性和適應性差的後果。 一旦其中乙個關鍵要素發生變化,原來的計畫就很難實現。
對於規模大、建設時間長的開發建設專案尤其如此。
3)規劃管理的可操作性不足。
城市規劃的意圖要通過規劃管理來實現,因為總體規劃過於原則化,詳細規劃缺乏靈活性和彈性,因此,在實施規劃管理的過程中,規劃的可操作性不夠,受人為因素影響較大,甚至為了追求經濟利益而拋棄了規劃的基本原則, 使城市建設蒙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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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一些城市規劃工作缺乏技術規範和標準。 特別是村鎮規劃的一些技術指標導致村鎮規劃建設的執法審批困難,這是由於以往城市規劃的技術規範主要以建成區為主,農村建設沒有得到深入考慮。
其次,城市規劃技術指標引數的應用多為全國性,缺乏靈活性。 技術指標引數往往與氣候地理等自然條件和人口密度等社會條件密切相關,而我國幅員遼闊,城市間自然條件和社會條件差異很大。
三是標準技術規範不符合時代的要求,由於我國城市的快速發展,城市功能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一些技術規範難以滿足時代的要求,例如,目前停車場的技術規範指標仍採用八十年代的引數, 而近年來,我國汽車工業高速發展,人們的交通方式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不再像八十年代有了自行車,汽車也進入了普通家庭,在這種情況下,停車場建設的標準遠遠達不到時代的要求。
此外,還存在城市規劃輪作相關技術規範與土地管理技術規範衝突、城市規劃分類標準和資料統計與其他部門技術規範不一致等問題。 例如,城市規劃技術規範的制定是為了滿足人們的公共安全和個人健康等公共利益,因此在土地開發強度、綠地等指標的基礎上確定引數,對建築密度、容積率等指標實施上限控制; 不得高於一定的法律引數,同時,為保證居民的個人需求和生活質量,綠地費率應主要低於下限,且不得低於一定的法律引數;土地管理部門的技術規範是以節約土地的公共利益為目標的,其指標控制與城市規劃部門相反,城市規劃部門對土地利用開發強度實行下限控制,對綠地率實行上限控制。
目前,我國城市規劃相關技術規範中與個人利益密切相關的標準主要是與生活質量密切相關的技術指標,而與社會糾紛密切相關的指標主要是鄰接關係指標,特別是直接影響自然採光權的技術指標。 如建築間距、容積率等指標。
作為城市規劃專業的大四學生,我可以告訴你,這是乙個非常不錯的專業,在我校:重慶大學建築與城市規劃學院,就業形勢非常好,無論什麼時候,城市規劃本科都會有5-10個單位,就算就業形勢最嚴峻,也至少有2-3個單位的人員, 研究生比較多,差不多8-15歲左右,而且如果你從設計院畢業,可以拿到5-10萬元的年薪,研究生一般在7-15萬元左右,基本是供不應求,找工作完全不用擔心。以上是我的真實感受,祝你成功,也請給我乙個評分,謝謝。
2008年1月1日。
為了加強城鄉規劃管理,協調城鄉空間布局,改善人居環境,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More
我是一名景觀設計師,很難參加規劃和設計的研究生考試。 大多數研究生入學考試都會考快速設計,這需要一定的設計能力和圖形表達能力。 如果你有繪畫基礎,那是一點優勢,但如果你想去讀研究生,你需要練習快速設計,最好報名一門課。 >>>More
法院有申請書,主要要註明申請查閱的要求,具體案件(最好有案號),申請人的簽名和日期都可以寫。 一些法院也可能要求申請人提供身份證影印件,並提供正本以供核實。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