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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與中介簽訂留學服務合同時,學生和家長應本著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的原則,細化每個環節。
有許多不同型別的教育代理服務,每項服務都可能意味著成本。 在簽訂合同時,父母不應該懷疑,把每乙個問題都問清楚。 例如,體檢費、公證費、簽證費等是否包含在中介費中,相關協議應寫在合同中。
在合同中,還需要確定如果學校或簽證申請失敗,誰負責,哪些費用將退還,哪些費用不能退還; 如果中介承諾提供簽證和學校申請以外的服務,如行前培訓、出國後機場接機、住宿安排等,最好在合同中明確說明。 在簽訂合同之前,學生和家長應記得要求提供費用明細; 簽訂合同後,記得索要正式發票。 家長應記得將關鍵檔案的原件保管在手中。
父母在合同中越詳細,他們就越能防止問題並追究他們的責任。
出國留學簡介:出國留學,以前稱為出國留學,一般是指乙個人去本國以外的國家接受各種型別的教育,時間可以是短期的,也可以是長期的(從幾周到幾年)。 這些人被稱為“國際學生”。
在中國大陸,學生將香港、澳門等地區留學稱為出國留學,因為這些地區有不同的教育體系。 此外,美國等國家組織的一種短期海外交換生專案,其英文名稱“Study Abroad”直譯為留學,請參考海外留學(在中國大陸稱為海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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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籤的絕對不是教育部的“自費留學示範合同”,大多數正規中介機構都會簽這份合同,而且內容會起到一定的保障客戶的作用,比如服務不發生時如何提取合同費,現在你要拿起法律來保護自己, 看看他們是否具備中介機構的資質,以及你是如何簽署協議的,如有必要,你可以拿著你的合同到相應的教育部門投訴或到315消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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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個律師諮詢一下,哥們,我也被中介人黑了2000塊錢給我17000的退款,有的中介人很暗的合同設計,跟中介人談,他堅持要扣你7000,那就找專業的律師諮詢一下,如果能把錢拿回來, 當然不能放過,你不能容忍這些黑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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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屬於明顯的吃你,給你乙個建議,都回來,比較麻煩。
你給他乙個辦法,你給他50%的退款,這樣就更容易解決了。
否則,兩天後,315會直接向他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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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留學機構未獲得依法辦理出國業務的批准,則該機構與他人簽訂的合同無效。 合同無效後,應當返還因合同取得的財產; 不能退還或者沒有必要退貨的,按折扣價賠償。 過錯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遭受的損失,雙方有過錯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如果留學機構已獲准依法辦理出國業務,則對方已繳納代理費的,則簽訂的合同已經是有償委託合同,中介機構應按照對方的指示辦理委託事務; 需要變更指示的,應當徵得對方當事人同意。 如果申請人違反合同(擅自將學生簽證變更為旅遊簽證),則屬於因受託人過錯而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行為,約定方可以向中介機構索賠。 此類案件通常比較複雜,涉及法律問題和糾紛多,裁決難度大,這也對律師法律服務的專業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比如上海的徐寶通律師和浙江的易迅律師在這方面非常專業,在處理留學中介之間的合同糾紛方面,他們是國內比較專業的律師,這方面是有資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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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合同中需要注意的問題:
1、首先,要選擇涉外監管網公布的合法中介機構名稱。
2、在簽訂合同時,應明確中介服務公司及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3.發生糾紛或事故時退款。
4.違約責任。 針對留學中介引起的各種糾紛,教育部特制定《自費留學中介服務委託合同(範本)》。 對於因自身原因的學生,《合同範本》規定了五種退款方式,對應五種退款方式:“學生提交入學申請材料,中介機構不寄給外方”、“中介機構提交申請材料,學生未收到錄取通知書”、“學生取得錄取通知書”, “中介機構未提交簽證申請材料”和“中介機構已提交申請材料”。
《中介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 中介機構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主管部門依照《違法行為行政處罰法》的規定進行調查處理:
一)未按照本辦法規定的收費條件,執行收費;
2)違反收費管理許可權,自行設定收費專案,自行設定收費標準;
(三)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範圍、增加收費頻率或者超過收費期限的;
4)違反已簽署的協議(合同)收取費用;
(五)違反自願原則,與行使行政職能的行政機關或者事業單位、行業組織聯合出具檔案或者協議,或者脅迫或者變相強迫委託人購買指定產品或者接受指定服務並收取費用的;
6)性中介提供虛假服務結果並收取費用;
7)未按照規定執行明確的定價或對客戶進行欺詐或歧視;
8)違反規定,相互勾結壟斷、操縱服務市場,損害客戶利益的;
(九)違反規定從事不正當競爭,收取低於本單位提供服務費用的;
10)其他違反本規定的收費行為。
《民法典》第961條。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客戶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為訂立合同提供中介服務,並由客戶支付報酬的合同。
第962條.
中介人應如實向委託人報告與訂立合同有關的事項。 中介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資訊,損害委託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963條.
中介人促成訂立合同的,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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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代理合同中需要注意的問題:
1、首先,要選擇涉外監管網公布的合法中介機構名稱。
2、在簽訂合同時,應明確中介服務公司及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3.發生糾紛或事故時退款。
4.違約責任。
針對留學中介引起的各種糾紛,教育部特制定《自費留學中介服務委託合同(範本)》。 對於因自身原因終止合同的學生,《合同範本》規定了五種退款方式,分別對應“學生提交入學申請材料,中介機構未寄給外方”、“中介機構提交申請材料,學生未收到錄取通知書”五種情況, “學生取得錄取通知書”、“代理人未提交簽證申請材料”、“代理人已提交簽證申請材料”。
1、簽訂留學合同的流程。
合同審批分為“提交審核”、“部門審核”、“法律審核”、“管理審核”和“簽字蓋章”五個階段。
1. 提交審核。 合同承辦人報審時,應當在合同審批表中填寫合同草案涉及的有關原始材料和事項,並辦理審批手續進行審批。
在提交相關合同進行審查之前,必須詳細填寫合同批准表。
2.部門審查。
承辦部門負責人審核相關業務需求,並簽署審批意見。
需要部門會簽的,承辦部門負責人應將合同核准表及相關材料交給其他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轉交法務部門審核。
相關部門需要簽署會簽,包括勞動合同合同。
部門審查的重點是對相關業務內容進行實質性審查和簽署意見。 同意的,將移交法務部門審查,不同意的將退還給承包商。
3.法醫審查。
在收到部門的合同審批表和合同草案後,企業法務重點審查合同條款和內容的合法性、嚴謹性和可行性。
合同經法務部審核後,沒有問題後,法務部將合同轉交管理層審核。
4.管理評審。
各業務的直(副)總裁應審查相關合同並簽署相關意見。
所有涉及公司資本支出的合同均應由總裁批准。
對於總承包,經企業直屬總裁(副)審核後,可轉交總裁審批。
重要合同由總裁直屬(副)審核,然後轉交總裁辦公室其他副總裁會簽,再轉交總裁批准。
重大戰略合同經總裁辦公室會簽後,報董事會批准。
5.簽字蓋章備案。
公司封條管理人員在看到合同核准表和合同草案等有關資料後,應當簽字蓋章。
相關合同簽訂後,應移送法務處進行合同備案和備案。
6. 其他。 參與合同審批和傳閱的人員應當在合同審批單上簽署具體意見。 如無具體意見,應根據職責在合同審批表上簽署“同意”或“不同意”的明確意見,並簽字確認。
承包人應當協助相關合同的備案和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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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幾種方法可以處理合同糾紛:
1.雙方應本著“相互理解、相互通融”的精神,自願協商解決。 這種解決糾紛的方式不需要任何第三方的干預,既有利於糾紛的及時解決,也有利於雙方的團結,有利於維護企業之間長期建立的合作關係。
因此,在發生爭議後,當事人應將“協商”作為解決爭議的首選方式。
2.第三人調解。 合同發生爭議的,當事人可以要求協議條款約定的單位或者人員進行調解。 這種調解方式不同於仲裁和訴訟程式中的調解,後者通過調解解決案件。
3.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合同當事人不願談判、調解,或者談判、調解不成的,可以進行仲裁或者訴訟。
拉揚 4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合同發生爭議後,當事人未自行協商或者調解,合同中沒有仲裁條款,事後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您手頭沒有合同,您將需要尋找其他證據,例如證人證詞或錄音或錄影。 或者提出證據證明對方已經履行並接受該義務,可以幫助法院確定合同是否存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1)當事人的宣告。
2)書面證據。3)物證。
4)視聽資料。
5)電子資料。
6)證人證言。
7)鑑定意見。
8) 驗屍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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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理解你正在經歷的事情,所以不要太責備自己。
根據您的描述,前雙方應根據合同申請退款。
其次,如果中介人違約,您可以要求他採取補救措施。 違約責任,如損失賠償。
在選擇中介機構時,一定要選擇從事該行業時間長、經驗豐富、具有正規出國留學和私人資質的中介公司。 公司在服務各個環節是否有完善的後續服務方案,申請被拒、拒簽後是否有全額退還中介費和賠償的協議,受理客戶案件後是否有延誤和延誤賠償等,這些都是判斷中介公司實力的標準。 >>>More
1. 院校排名。
一般來說,中介收取的費用取決於兩個因素:學生申請的機構排名和專業排名。 如果學生申請的是頂尖學校,申請成本自然會增加。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