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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應當受理公民舉報,是否立案,由公安部門審查,根據案件性質,確定十年前的案件是否屬於刑事訴訟時效。 具體規定如下:
《刑法典》第87條規定,在下列期限內不得起訴該罪行:
法定最高刑期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起訴時效為5年。
法定最高刑罰為5至10年監禁的,起訴時效為10年。
法定最高刑期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訴訟時效為15年。
法定最高刑罰為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的,訴訟時效為20年。 二十年後認為需要起訴的,必須報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仍然可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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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應該是故意傷害罪,而且是重傷罪,根據刑法規定,最高刑罰可以是死刑,這種罪的訴訟時效是二十年,現在可以報案起訴。 但時間過長,取證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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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具體。 很難說是否應該追蹤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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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看是什麼樣的案子,如果是老百姓省略的舊案,就有兩年訴訟時效的問題。 在刑事案件中,沒有訴訟時效。 無論過去了多少年,犯罪分子都必須為他們的罪行付出代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條 人民法院行使民事案件的審判權。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審理民事案件,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第十九條 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人民檢察院在對訴訟活動進行法律監督過程中發現的,對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文書完整性的犯罪,人民檢察院可以立案調查。人民檢察院需要直接受理公安機關管轄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實施重大犯罪案件的,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的決定立案偵查。
自訴案件由惠盛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主張、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和受理訴訟人民法院管轄的。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起訴權。 必須接受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 符合提起訴訟條件的,應當在七日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 不符合提起訴訟條件的,應當在七日以內作出書面裁定,不予受理; 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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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在10年前的案件中,無論是民事、行政還是刑事案件,如果當時已經立案,訴訟時效被中斷,訴訟時效在作出決定之前沒有重新開始,所以從理論上講,再次起訴是沒有問題的。 但是,在現實中,除刑事案件外,十年內不處理的可能性太小,如果當時已經有處理,從宣布處理結果之時起,訴訟時效將重新開始計算,如果訴訟時效已過, 雖然可以起訴,但一旦對方提出訴訟時效抗辯,法院就會駁回原告的侵入訴訟請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九條:刑事案件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人民檢察院在對訴訟活動進行法律監督過程中發現司法人員濫用職權實施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侵害公民權利或者損害司法公正罪的,可以立案偵查。
人民檢察院需要直接受理公安機關所轄國家機關機關工作人員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時,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的決定立案偵查。 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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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您好,可以提起十年前的刑事案件。
您好,可以提起十年前的刑事案件。
如果當時已經立案,訴訟時效就會中斷,訴訟時效在作出決定之前不會重新開始,所以從理論上講,再次起訴是沒有問題的。 但是,在現實中,除刑事案件外,十年內不處理的可能性太小,如果當時已經有處理,訴訟時效從宣布處理結果之時起重新開始計算,如果訴訟時效已經屆滿到現在, 雖然可以起訴,但一旦對方提出訴訟時效抗辯,法院就會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判,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明顯較輕,危害不大的, 它不被視為犯罪;(二)起訴時效已屆滿的; (三)因特赦令免予刑事處罰的; (四)依照刑法規定提出申訴後才處理的犯罪,沒有起訴或者撤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經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除刑事責任。
因此,只要你收集證據,你就不會因為時間的流逝而失去立案的機會。
女方想離婚,男方不同意。 如果雙方關係確實破裂或有其他離婚條件,女方可以向戶籍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雙方作出離婚判決。 >>>More
有效地尋找乙個你10多年未見的朋友。 既然你知道他的位址和名字,你可以按照位址直接去找他。 這樣一來,他就應該被找到,就算找不到,他也通過詢問別人就知道他現在住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