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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檢查會計憑證是否按照經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寫。 記錄內容是否與所附憑證原件一致,金額是否相等; 所附原始憑證數量是否與會計憑證中列明的附件數量一致。
2、審核會計憑證中列明的會計賬目(包括一級賬目和明細賬)、應借方和應貸方指示和金額是否正確; 借款人與借款人之間的金額是否平衡; 活躍賬戶的金額之和是否等於相應總賬賬戶的金額。
3、檢查會計憑證摘要填寫是否清楚,日期、憑證編號、附件編號、相關人員簽字是否齊全。 發現會計憑證填寫有誤或者填寫不完整或者簽字不完整的,應當查明原因,責令、補正或者補正。 只有經經濟核實的會計憑證才能登記,據此可以登記賬簿。
所有填妥的會計憑證必須由其他會計師仔細審查。 在核算憑證的過程中,如發現會計憑證填報錯誤,應當按照規定的方法及時更正。 只有在審計正確後,才能以會計憑證作為登記賬簿的依據。
1)會計憑證是否附在原始憑證上,會計憑證的經濟內容是否與所附原始憑證的內容相同。(二)應借入貸方的會計賬戶(含二級賬戶或明細賬戶)對應關係是否清晰,金額是否正確。 (三)會計憑證中的專案是否齊全,摘要是否清晰,相關人員簽字蓋章是否齊全。
最後一點是看會計所附的憑證是否合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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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憑證是登記賬簿的直接依據,為了保證賬簿記錄的正確性和整個會計資訊的質量,在記賬之前,必須由專人對已經編制好的會計憑證進行仔細、嚴格的審查。 審計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會計憑證是否附在原始憑證上,會計憑證的內容是否與所附原始憑證的內容一致,金額是否一致。
2)憑證中會計科目使用是否正確,二級賬目或明細賬目是否完整,賬目對應是否清晰,金額計算是否準確。(三)會計憑證中的有關專案是否齊全,相關人員是否簽字蓋章。 審計過程中發現會計憑證填寫有錯誤的,應查明原因,並按照規定的方法及時補報或更正。
只有經過審核和正確的會計憑證才能用於簿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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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人主要檢查單人出具的會計分錄是否正確,附件是否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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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證會計資訊質量,相關審計人員在記賬前應當對會計憑證進行嚴格的審計,審計內容主要包括:會計憑證是否以原始憑證為依據,所附原始憑證或會計憑證彙總表的內容是否與會計憑證內容一致; 會計憑證專案是否完整,如日期、憑證編號、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憑證原件數和相關人員簽名等。
會計憑證的應借方、貸方賬戶和對應關係是否正確; 會計憑證中記載的金額是否與原始憑證的有關金額一致,計算是否正確; 會計憑證中的記錄是否寫得工整,數字是否清晰,是否按照規定更正等; 收銀員在辦理代收或付款業務後,是否在憑證原上蓋上了“已收”或“已付”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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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憑證。 為了保證賬簿的正確性和整個會計資訊的質量,在記賬前,必須由專人仔細、嚴格地審查已編制的會計憑證。 審核的主要內容如下:
1)會計憑證是否附在原始憑證上。
會計憑證的內容是否與所附原始憑證的內容一致,金額是否一致。 (2)憑證中的會計科目。
使用是否正確,二級賬目或明細賬目是否完整,賬目對應是否清晰,金額計算是否準確。 (三)會計憑證中相關專案是否齊全,相關亂事人員是否簽字蓋章。 審計過程中發現會計憑證填寫有誤的,應查明原因,並按照規定的方法及時補報或更正。
只有經過審計且沒有錯誤的會計憑證才能用於簿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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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憑證的審計內容如下:
1.代金券的名稱;
2.憑證填寫日期;
3.會計憑證的編號;
4.經濟和商業事項內容摘要;
5.會計賬目(包括一級賬目、二級賬目或明細賬目)、記賬方向和涉及經濟業務事項的金額;
6.簿記標記;
7.所附憑證正本的數目;
8.會計主管、審計員、單據製作者、簿記員的簽名和收付憑證上出納員的簽名。
會計憑證審核注意事項:
為了正確登記賬簿和監督經濟經營,除了編制會計憑證的人員要認真負責,正確填寫,加強自我審查外,還要建立專門人員的審批制度。 只有經過核對和正確的會計憑證才能登記賬簿,據此可以登記賬簿。 審核憑證原件時,除審核憑證外,還應注意以下幾點
1.內容是否屬實。 會計憑證是否附在原始憑證上,憑證原件是否完整,內容是否合法,會計憑證中記載的經濟業務是否與所附原始憑證中反映的經濟業務一致。
2、專案是否完成。 會計憑證專案是否完整,如日期、憑證編號、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憑證原件數和相關人員簽名等。
3.題目是否正確。 會計憑證的應借方和貸方賬戶是否正確,賬目之間的對應關係是否清晰,所使用的會計主體及其會計內容是否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
4.金額是否準確。 會計憑證的有關金額是否與原始憑證一致,計算是否準確,會計憑證彙總表的金額是否與會計憑證的金額一致。
5.寫作是否正確。 文字和數字是否整齊清晰,是否按照規定進行更正等。
在審核過程中,如果發現記賬憑證填寫錯誤或不符合記賬前的要求,則需要由填寫人員重新填寫。 已經記賬的,應按照規定的方法及時查明和更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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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憑證的審計內容包括:會計憑證是否以原始憑證為依據,所附原始憑證或原始憑證彙總表的內容是否與會計憑證的內容一致; 會計憑證專案是否完整,如日期、憑證編號、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憑證原件數和相關人員簽名等。
記賬是利用一定的記賬方法,將乙個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個人家庭的所有經濟經營情況記錄在賬簿中; 是指採用複式記賬法,按照經審計、正確的原始憑證和會計憑證,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會計科目,及時分類地在賬簿中登記經濟業務。 登記賬簿是會計工作的主要部分。
1、登記賬簿時,應當按照會計憑證的日期、編號、經濟業務內容摘要、金額等記入賬簿。 註冊應準確、及時、清晰。
2、為保持賬簿清晰耐用,便於會計賬簿保管,便於長期查閱使用,嚴禁塗改。 記賬時,應使用鋼筆和碳墨水、藍黑色墨水鋼筆、中性筆,並書寫,而不是鉛筆或原子筆(銀行的重複賬簿除外)。
3 賬簿上寫的字數和數字應寫在行的底線附近,約佔整行的2 3或1 2,數字應排列均勻,大小和數字應正確。 這樣,不僅可以清楚地反映數字,而且更容易糾正簿記錯誤。
4 登記完成後,必須在會計憑證上簽字或蓋章。 並註明註冊符號“ ”表示已註冊),以檢查簿記中是否有遺漏或錯誤。
5、短缺總額賬戶按會計憑證彙總表登記; 日期和王牌憑證編號應按會計憑證彙總表填寫,憑證摘要的起始和結束編號除應填寫在“上一年度結算”和“上一頁”之外的彙總欄。
分分類賬應按會計憑證入賬,日期應按月和日填寫,如果同一月有多個交易,除以第乙個。
除了第一筆和第二筆畫外,以下筆畫可以用點代替,但頁面會發生變化。
必須填寫第一筆和第二筆畫。 憑證編號列和彙總欄根據會計憑證編號和彙總進行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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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審核核對會計憑證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會計憑證的填寫日期是否正確和粗略;
2.憑證有否編號,編號是否正確;
3.經濟交易摘要是否正確反映了經濟執行的基本內容;
4.會計科目的使用是否正確,科目是否完整;
5.所列金額的計算是否準確,書寫是否清晰,符合要求;
6.所附憑證原件數量是否與所附憑證件件數一致;
7.編制審核員的簽名或蓋章是否完整。
1、會計憑證的會計處理程式是指根據原始憑證或彙總原始憑證發生的經濟和經營事項的一種會計處理程式,然後直接根據會計憑證逐一登記總賬。 >>>More
對會計憑證進行編號的目的是為了區分會計憑證的處理順序,便於記賬簿的登記和會計憑證和賬簿記錄的核實,防止會計憑證丟失,便於日後查詢。 出納員如何填寫記賬憑證的號碼,這樣不容易出錯? 有幾種方法可以對代金券進行編號。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