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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婚後買的房子屬於婚後夫妻共同財產,還有你的一半。
婚前財產不計入夫妻共同財產範圍,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婚後雙方共同使用的物品。 如果你們倆拿到結婚證後買了東西,如果不說明東西是誰,那就是共同財產,而且房子是你們婚前買的,現在還在你名下,所以這套房子的所有權是你的。 但如果你做錯了什麼,她還是有份的,因為有婚姻法規定:
照顧無辜的一方,保護女人。 就算有你說的,那也是一本古老的御歷,反正我也不是在學校裡學的。 在婚姻法中,共有財產和私有財產之間有分割,私有財產歸財產所有人所有,無論時間長短,除非所有者同意,否則其他人無權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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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的婚姻法中,只要房子是婚後買的,就算是寫在乙個人的名下,也可以分成房子,如果是婚前買的,一定要先去公證處公證,承認屬於聯名, 這樣離婚後也可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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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可能不分割,但財產可以分割,所以如果現在結婚,你們總是會和房產證上的名字有尷尬的關係,如果房產證上有你們倆的名字,那麼從法律上講,乙個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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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只要是在夫妻關係期間,購買的所有東西都可以分成兩半,所以這個不用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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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看誰付錢,如果是你的岳父岳母,那你就不能分了。
如果沒有,那麼它可以一分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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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某人婚前的個人財產! 這不是你的份! 如果你是婚後買的! 是的,你可以得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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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取決於你丈夫的想法! 從理論上講,如果你的名字不在地契上,你將不會得到任何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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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只要是婚後,都屬於夫妻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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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結婚後買了房子嗎? 誰拿錢? 你有證據證明這是夫妻財產,你也有錢支付,你可以得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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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是您的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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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作為共同財產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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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產證上寫著你岳父的名字,那麼說明房子的產權屬於你岳父,如果婚後買下這套房子之前沒有特別說明,房子也不是寫在你夫妻的名下,那麼就和你們兩個人的婚姻財產沒有關係, 所以如果你離婚了,你不能分割房子。
如果要分割房屋,需要在地契上加上你的名字,這樣房子的產權才能與你相關,如果你想在地契上加上你的名字,你需要帶上你的結婚證、房產證、身份證、相關房產資訊和影印件。 你可以去你家所在的房管局申請登記,你還需要支付一些手續費。 還有一點是,你需要房主在場,最好讓你的公婆和丈夫去,因為你和你岳父沒有血緣關係,這個手續可能稍微複雜一些,你可以去當地房管局諮詢具體情況,視你所在的地區而定。
如果你丈夫的家人不允許加上你的名字,那麼如果你有償還抵押貸款的證明,你可以根據你的份額向你的丈夫、岳父、岳母要求退還款項。 離婚時,您的婚姻財產需要通過協議處理,如果在協議過程中,雙方不同意,可以選擇到當地人民法院解決,法院會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子女撫養費、雙方權益等具體因素進行財產分割。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您的夫妻雙方可以約定,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您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應由對方共同或部分等共同所有,本協議應採用書面形式! 你們倆獲得的收入、債務,甚至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基金、破產和解補償金,都需要按協議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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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我想我不能。 房產證是你岳父名下的,那麼這套房子就是他的私有財產,離婚了是不能分割的,但是如果夫妻倆買房的時候交了錢,那麼你可以要求岳父把錢還給你,這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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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成( 不可以,但您的出資可以被視為債權人的權利。 最高法院《婚姻法解釋三》規定,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如果雙方使用夫妻共同財產以父母一方的名義購買房屋,並且產權登記在父母一方名下, 而另一方主張離婚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購房出資可視為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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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房產證是以你岳父的名義,離婚後你將無法分享任何財產,如果房產證是以你或你丈夫的名義,則屬於你的婚姻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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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現在財產的分割要看買房時出資的比例,所以買房的時候,想拿多少就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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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如果你能證明你在買房子時支付了費用,那麼你就可以獲得房子的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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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所以這個時候,就要做好房產公證,一定要準備好之前購房的記錄,這樣才能得到很好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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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有你的份額,因為地契上有你的名字,以證明它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如果離婚,你有權拿走房子50%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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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 婚後加上你的名字,就是他自願把一部分財產給了你,所以房子也和你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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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的時候,房子有你的那份,因為房子上有你的名字,也是夫妻倆的共同財產,所以我認為房子有你的那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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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是一方在婚後以個人婚前財產購買的房屋,則為一方的婚前財產。 當你離婚時,你沒有你的份額; 但是,如果房屋是婚前租的,婚後用聯名購買的,則以一方名義登記的產權證明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必須平分; 婚後雙方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子,只寫著丈夫的名字,也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離婚的一半是一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六十二條 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三)智財權收益; (四)繼承、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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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如果父母在結婚前為雙方出資購買房屋,則該出資應視為對子女的個人贈與,除非父母明確表示將贈予雙方。 雙方結婚後,父母出資為雙方購房的,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是贈與一方的除外。《民法典》第七條:產權登記在投資人子女名下的,父母一方婚後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按照《民法典》的規定,可以視為僅贈與其中一方子女,不動產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父母雙方購買的不動產登記在子女一方名下的,該不動產可以按照雙方父母各自出資的份額認定為雙方共同所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1. 離異的房地產父母供款。
首先,如果父母一方在婚後出資購買不動產,並且產權登記在非出資橡樹的子女名下,則僅視為對其中乙個子女的贈與,不動產應被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
其次,如果父母一方在婚後出資,財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則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屬於共同財產。
第三,如果購買是在父母雙方的出資下進行的,則應以其中乙個子女的名義登記,並應視為股份共同所有。
2. 婚內購房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答案不一定是檢查的草稿,應根據出資額和不動產登記狀況逐案判斷
1)婚後購房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1、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屋,未經夫妻雙方明確約定的,只在房產證上寫上一方當事人的名字,認定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2、雙方結婚時,父母一方支付首付購買的房產、婚後夫妻共同支付的房屋付款及為房屋裝修支付的相關費用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這些費用可以在離婚時要求分攤,父母一方出資部分按當時的具體約定辦理。
3、父母雙方購買的不動產登記在子女一方名下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不動產可以按照各自父母出資的份額認定為雙方共同所有。
2)婚後買房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父母一方婚後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登記在投資人子女名下,按照《民法典》的規定,可以視為僅贈予子女一方,不動產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2、如果雙方以父母的名義使用共同財產購買房屋,並且產權登記在父母一方名下,則房屋的產權歸父母所有,離婚時不屬於夫妻雙方的財產, 且不能分割,只能算作債權人根據出資額償還出資的權利。
婚後購房糾紛法院裁判原則。
婚後買房財產糾紛夫妻之間有協議的,以協議結果為準,由法院協商解決。 如果協商失敗,應根據產權登記、出資、貸款等因素對房產的歸屬進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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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無特別約定,因房產為婚後購買,不論房產登記於誰名下或以雙方名義,均屬於夫妻婚後共同購買的房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2條 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三)智財權收益;
(四)繼承、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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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共同購買的房屋,但只寫有一方的名字,一般被認為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但是,除非夫妻雙方另有約定。
《民法典》第一百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三)智財權收益; (四)繼承、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房子代表乙個穩定的居所,代表乙個家。
尤其是在這個現實社會中,人們,尤其是年輕人,通常對這些事情更感興趣。 >>>More
可以先結婚,婚後買房,有的兒媳婦好說話,她可以先結婚再等錢。 在候選人心儀的城市買房,這樣你就可以找工作安定下來,有了孩子,就讓孩子去城裡上學。 這樣一來,就可以先結婚,再慢慢買房,這樣結婚後才能更幸福。
房子的首付一般是20-30%,主要根據你的房子大小和開發商的推廣策略,一般90平公尺以內的首付比較低,20%,這裡有乙個常用的方法給你: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