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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不行,結婚證需要雙方的戶口簿,是個硬條件,還是讓家人送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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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麼覺得自己是偷婚了!! 一樓對了,可以讓對方家人郵寄,EMS或者物流快遞還可以,再說了,請假花錢來回老家也合適! 畢竟報名是人生大事,可能一輩子只有一次,值得一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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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不可能的,需要辦理結婚證和戶口簿,沒有戶口簿是處理不了的。 考慮從瀋陽通過快遞寄送親戚朋友和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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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記需要雙方的戶口簿和身份證,可以在任何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
需要一本戶口書。 沒有戶口是不可能開結婚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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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都可以有身份證,可以到任何一方的民政部門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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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到任何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辦理結婚證,可以攜帶身份證和戶口簿。 婚姻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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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meng1017
您好:這不是房東要找的嗎? 直接到這裡看一看。
不要浪費時間! 我相信它會對你有所幫助!
HBT出生許可的程式:
1.到其中一位要給孩子登記的父母的城市計畫生育部門領取空白的《出生服務證明》。 同時,應計畫生育部門的要求,開始收集材料。
2.婦女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應當出具《初婚初生證明》。
3、如果雙方都準備在產婦服務證明上填寫工作單位,那麼他們還必須有雙方單位出具的證明,並且必須在“產婦服務證明”上加蓋單位公章。 因此,建議一方可以寫失業。 我就是這麼做的。
4、拿著蓋有單位公章的《出生服務證明》到婦女街道計畫生育委員會蓋章。
5、完成以上4項任務後,持《初婚初生證明》、身份證、戶口簿到孩子日後定居的城鎮計生部門申請《生育服務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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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任何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帶上雙方的戶口簿和身份證。 如果你不想去旅行,你就不能直接通過快遞去嗎? 如果您需要戶口簿,這是乙個常規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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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去一方有戶口的地方,我和我老公是一樣的,我們去我戶口所在的地方。 沒有戶籍本絕對不可能做到,因為辦理完證明後,必須在戶口簿上蓋章的已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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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在一方有戶口的地方做,我和老公都在南京上學,現在在蘇州買了房子,戶口暫時還沒定,在南京剛拿到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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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農民戶籍,應當在女方所在地辦理。 這都是關於農業的,沒用。 但是,每個地方都不一樣,可以諮詢家鄉的民政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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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來看看民政局**,但是沒有戶口簿似乎不行,有戶口簿就可以在任何地方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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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戶口簿也沒關係,最好讓你的家人把你的戶口簿寄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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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怕這樣比較麻煩,還得去雙方戶口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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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只要雙方都有戶口本,就可以直接辦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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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的簽發可以在其中一方註冊的地方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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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申請結婚證,需要戶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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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很麻煩,而且一定要有戶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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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結婚證不能在不同的地方辦理。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一男一女必須在一方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共同辦理結婚登記。
需攜帶戶口簿和身份證; 簽署宣告,表明我與另一方沒有配偶,也沒有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規定,內地居民結婚時,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與中國大陸外國人結婚,或者大陸居民與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或中國大陸華僑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大陸居民有永久戶籍的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 辦理婚姻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示下列檔案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和身份證;
2)簽署宣告,證明他或她與另一方沒有配偶,並且與另一方三代以內沒有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
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出示下列證明及證明材料:
1)有效通行證和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員公證的證明,證明本人無配偶,與另一方三代以內無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
辦理婚姻登記的華僑應當出示下列檔案和證明材料:
1)申請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人或主管機關出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證明該人無配偶且與另一方三代以內無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的證明,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無配偶的證明配偶,與另一方三代以內無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示下列檔案和證明材料:
(一)申請人的有效護照或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二)由該人所在國的公證人或主管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經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證明,或由所在國使(領館)出具的無配偶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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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要取得非本地戶籍的結婚證,可以到一方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法律規定,辦理結婚登記的,須出示相應的證明:
申請人的戶口簿和身份證; 簽署宣告,表明我與另一方沒有配偶,也沒有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 居民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有永久居住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四十六條 一男一女完全自願結婚,任何一方不得脅迫另一方,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涉。
第1047條: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第一百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男女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完成婚姻孝道登記的,應當補行登記。
第1050條:結婚登記後,根據男女雙方的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告無效:
a) 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家庭關係;喬玲.
3)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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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婚男女的戶口不在同乙個城市,可以在任何一方所在的城市進行。 申領結婚證時,需攜帶身份證、**、戶口簿(雙方)到民政局辦理。
1、辦理結婚證需要什麼材料?
1、內地居民應當出示下列證明和證明材料。
1)申請人的戶口簿和身份證。
2)簽署的宣告,表明我沒有配偶。
3)該人與對方三代內無直系血緣關係和旁系血清關係。
2、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出示下列證明和證明材料。
1)申請人的有效通行證和身份證。
2) 該人沒有配偶的宣告,並由居住地的公證人公證。
(三)經居住地公證人公證的證明,證明本人與對方三代內無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
3、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書和證明材料。
1)申請人的有效護照。
(二)由居住國公證人或主管機關出具的證明,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大使館認證,或無配偶的人出具的證明。
(三)居住國公證人或者主管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大使館認證的證明,或者由對方當事人出具的證明,證明該人與對方當事人三代內無直系血緣關係或者旁系血緣關係。
4. 外國人應當出示下列檔案和證明材料。
1)有效護照或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申請人所在國公證人或主管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大使館認證的、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無配偶出具的證明。
2. 內地居民與香港居民結婚須在**完成。
內地居民和香港居民也需要到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只有拿到第一張結婚證才能建立婚姻關係,以及結婚證和結婚證檔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9條:一男女欲結婚的,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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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男女都在同一省沒有戶口,如何辦理結婚證和出生證。
1.婚姻登記條件。
1.男女必須自願(獨立)結婚。
2.結婚年齡:男性22歲。 女性:20 歲或以上。
3. 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三代以內無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自稱老年崩潰)。
2.提交結婚登記的檔案。
1.我的永久居留簿和居民身份證(可以接受一代和兩代)。
2. 我沒有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裸頭彩色照片**(可現場拍攝)。
3. 結婚須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1、男女需要結婚登記的,應當連同所需檔案向區、縣級民政局(或鎮人民**結婚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應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並各自填寫《婚姻登記申請書》。
3. 雙方須親身在婚姻登記官面前簽署或按手印《婚姻登記申請書》。
4、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雙方提交的檔案和宣告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應當批准登記。
4、婚姻登記的時限和收費標準。
1、報名時限:如檔案資料齊全,當場登記,並頒發結婚證。
2.兩個人結婚後沒有同省戶籍怎麼辦?
如果兩個人在同一省沒有戶籍,公民可以在結婚後根據個人情況選擇是否轉移戶籍,如果國家檔案沒有規定居民結婚時需要申請戶籍遷移,公民可以選擇不轉移戶籍, 如需辦理戶籍遷移,參考流程如下:
結婚戶口遷移手續 - 夫妻戶口在不同省份:
1、持結婚證、女方戶口簿,到女方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婚姻狀況變更為“已婚”,出具《戶口簿》;
2、持男方戶口簿、男女身份證、結婚證、女方戶籍證、男方村(居)委證,到男方派出所填寫戶口登記申請表,報縣公安局審批,部分地區需提供計畫生育辦的《結婚生育證》);
3、經批准後,持《戶籍證明》到女方戶籍派出所出具《戶籍移民證明》;
4、持男子戶口本、女子戶籍移民證明到男子戶籍所在派出所辦理定居;
5、女方安頓下來後,需要辦理新的身份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
第十七條 需要變更或者更正戶籍內容的,戶主或者本人應當向戶籍機關報告; 戶籍機關應當在查實事實後進行變更或者更正。
戶籍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要求申請人提供變更、更正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