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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沒有財產的離婚糾紛中,與其他離婚糾紛一樣,只有財產不需要分割。 離婚有兩種型別。 一是雙方協商達成協議,簽訂《離婚協議書》,然後雙方攜帶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和《離婚協議書》到辦理結婚登記的民政部門或夫妻一方登記的民政部門。
在處理時,你們雙方的“結婚證”將被撤回,並將“離婚證”發給你們。 離婚過程到此結束。 另一種形式是,當雙方無法達成協議,致使雙方無法簽署《離婚協議書》,且雙方無法一起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時,則要離婚的一方可以向被告戶籍或慣常居住地基層法院提起訴訟, 而需要準備的材料是民事起訴狀的兩份副本、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資訊、證明雙方有合法婚姻關係的證據材料、夫妻關係確實破裂的證據。
如果您有孩子,您還需要提供孩子的家庭登記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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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就財產分割問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應當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和照顧子女、婦女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和管理中享有的權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雙方書面約定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歸對方所有,一方因撫養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承擔了較多的義務的,有權在離婚時要求另一方賠償, 另一方應予以賠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原先在同居期間產生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共同財產不足以償還,或者財產為對方所有,應當由雙方協議償還;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一方遇到困難的,另一方應當從其住房和其他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的幫助。 具體措施由雙方商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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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沒有財產分割。
它可以協商和處理。
協商不成的,訴訟應當解決。
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需要證明是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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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就財產分割問題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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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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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夫妻雙方在離婚時沒有分割財產,離婚後可以對財產提起訴訟,法院將按照照顧孩子、女方和無過錯方的原則處理,或者雙方可以約定分割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6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署悔改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以及就子女贍養費、財產費、債務等事項達成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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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夫妻雙方在離婚時沒有分割財產,離婚後可以對財產提起訴訟,法院會按照照顧孩子、女方和無過錯方的原則處理,也可以雙方約定分割情況。
法吉法的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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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離婚後財產未分割的,可以協議分割,也可以單獨起訴分割。 離婚後,一方當事人以夫妻共同財產仍未處分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分割的,人民法院經審查,認定該財產確實是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應當依法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7條 第一百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經雙方協議處分的,人民法律部門應當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斷, 女人和無辜的一方。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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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當經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夫妻雙方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由本局依法予以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7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分]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經雙方同意處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和管理中享有的權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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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財產未分割的,可以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關於婚姻家庭平衡的解釋》第八十三條(一)規定,離婚後,一方當事人以“夫妻共同財產”仍未處分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分割的, 人民法院依法分案。《民法典》第1092條規定,夫妻一方隱瞞、轉讓、變賣、毀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離婚時,一方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但份額較少或者沒有。
離婚後,如果對方發現有上述行為之一,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離婚時,一方公然隱瞞、轉讓、變賣、毀壞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 隱瞞、轉讓、變賣、毀壞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分得少量或者不分。離婚後,如果對方發現有上述行為之一,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妨害民事訴訟行為,依照前款規定予以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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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離婚後財產沒有分割,可以要求再次分割。 離婚後,發現一方隱瞞、轉讓、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夫妻共同財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92條 夫妻一方隱瞞、轉讓、變賣、毀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轎車財物的, 離婚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一方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但份額較少或沒有份額。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夫妻共同財產重新分割。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所得; (三)智財權收益; (四)繼承、贈與取得的財產,本法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平等的處置共同財產的權利。 >>>More
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男女雙方在離婚後一年內經協議對財產分割問題有悔改,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More
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雙方就離婚而達成的財產分割協議,對男女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同時,還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對財產分割問題有悔改,要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