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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離婚的,一方當事人可以單方面向被告人住所地法院起訴,也可以向被告人未登記但慣常居住地一年以上的法院起訴,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 應准予離婚。
如果控方沒有提供夫妻關係破裂的證據,如:重婚或配偶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賭博、吸毒、因情感不和分居兩年等,法院不准予離婚,檢方只能在一審判決生效後6個月提起訴訟, 而第二起訴訟一般會准予離婚。
如果被告不出庭,法院可以缺席判決,如果你有證據證明夫妻關係已經破裂,法院可以准予離婚,如果你沒有證據證明夫妻關係已經破裂, 法院不會批准離婚,您可以在 6 個月後再次起訴,法院通常會批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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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能通過雙方協議離婚的原因是什麼? 如果通過訴訟離婚,兩個人之間沒有孩子,沒有共同財產,也沒有債權債務,只要你證明夫妻關係破裂,無法修復,他們不能再生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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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需要準備起訴書,結婚證影印件,身份證影印件,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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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書、結婚證、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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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子女無財產離婚如何起訴:先準備起訴狀影印件兩份,結婚證原件、身份證影印件及影印件、訴訟費用,到被告慣常居住地或者登記地人民法院辦理離婚訴訟。 法院受理後,會經過審判,看是否符合關係破裂的情況,如果符合,就離婚,如果符合,就不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9條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屢次傳授的惡習的;(四)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兩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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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訴離婚沒有難度,問題是很難取得滿意的結果。
2、建議調解後協議離婚,效率更高。
3、按照簡易程式審理的簡易民事案件(包括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會在三個月內作出判決。
4.不是拿到離婚證,而是判決書,至少需要兩個月左右的時間,因為法院立案、**、作出判決需要這麼長時間,法院客觀上要花這麼長時間才能通關程式。
5、如果對方上訴,可能需要半年時間。
6.如果雙方都同意離婚,並就財產分割和子女的撫養權達成一致,可能會快得多。 一般不超過三個月,短短乙個月。
男女雙方應當協商一致地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協商不成的,提出離婚請求的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離婚。 >>>More
你好! 建議你盡快提起離婚訴訟,已經分居一年了,你要去讀書嗎? 如果這是很好的證明,讓學校出具證明或找證人向你證明等等,他不給你生活費,不管你做手術,這些都反映出他沒有履行夫妻之間的照顧義務。 >>>More
對離婚訴訟的管轄權是有法律依據的。
首先,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被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對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具有管轄權。 被告人住所地與被告人慣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該慣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被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對針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具有管轄權。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