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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企職工可享受產假、婚假、年假、探訪假、法定休假、喪假。
2.法律依據。
1、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享受產假98天,其中產前可休15天; 難產時,產假增加15天; 多胞胎時,每增加乙個孩子,產假應增加15天。
女職工懷孕4個月前流產的,可享受15天產假; 如果懷孕 4 個月並且發生流產,員工有權享受 42 產假天數。
二、《職工帶薪年假規定》 第三條 職工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應當休5天年假; 滿10年但不滿20年者,可享受10天年假; 休假滿 20 年的人將休 15 年假天數。
3、《職工探親待遇規定》第四條規定,探親假分為以下幾種:
1)探望配偶時,一方應給予每年一次的家訪假,為期30天。
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20天,或每2年45天一次,視實際情況而定。
3) 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 4 年休假一次,20 天。探親假是指員工與配偶、父母、父母團聚的時間,根據實際需要給予旅行假。 以上所有假期均包括公眾假期和法定假日。
4)實行休假制度的員工(如學校職工)在休假期間應探親;如果休假時間較短,雇主可以作出適當安排,以彌補回籍假的天數。
4.關於國有企業職工婚喪假、旅遊假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 [80] 老宗新字 29 號、[80] 蔡奇字 41 號 1.職工結婚或者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的,經單位行政領導批准,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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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定節假日。
2、帶薪年假。
3.病假。 4. 探親假。
5.婚假。 6.喪假。
7、女員工產假。
8. 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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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不管是國有企業的員工還是其他企業的員工,只要符合條件,其實都可以申請家事假。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在規定的探親假和旅遊假期間,應按照員工的標準工資支付工資。
職工探望配偶、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旅費,由用人單位承擔。
法律依據:《職工探親待遇規定》第二條 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不與配偶同住,不能在公共假期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規定的探親待遇; 不與父母同住,不能在公共假期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規定的探望父母的福利。 但是,如果雇員能夠在公共假期與父親或母親團聚,則他或她無權享受本條規定的探望父母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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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職工帶薪年假條例》令第524號規定,政府機關、組織、企事業單位、私營非企業單位、有職工的個體工商戶連續工作滿一年的,可享受帶薪年假(以下簡稱年假)。 用人單位應確保雇員有權享受年假。
雇員在年假期間有權獲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
勞動者工作滿一年但不滿十年的,應當休年假五天; 滿 10 年但不滿 10 年的 10 天年假 20 天; 年滿20周歲的人,請15天年假。
國家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不包括在年假中。
年假可以在一年內集中安排,也可以分階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安排。
年假轉換方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企業職工帶薪年假實施辦法》第1號令第5條規定,職工加入新用人單位,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當年年休假天數按單位剩餘日曆天數折算確定, 轉換後不足一天的部分,不享受年假。
前款規定的折算方法為:(本年度單位剩餘365個日曆日)職工全年應享受的年假天數。
年假折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1號令規定,員工依法享有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和其他國定假日,以及因工受傷停工停薪的期限, 不計入年假。
如果員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數超過年假天數,則無權享受當年的年假。 勞動者因工作需要享受的寒暑假天數少於年假天數的,用人單位應當安排補足年假天數。
2)員工請事假20天以上,單位未按規定扣減工資;
3)工作一年以上不滿十年,請病假兩個月以上的員工;
4)工作滿10年但不滿20年且請病假超過3個月的員工;
5)工作20年以上,請病假4個月以上的員工。
國發〔1981〕36號《職工探親待遇規定》第三條第(一)項規定,職工探望配偶的,應當給予一方每年一次的探親假,每次30天。
探親假父母]國發〔1981〕36號《職工探親待遇規定》第三條第(二)款規定,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休假一次,休假30天。
國發〔1981〕36號《職工探親待遇規定》第三條第(三)款規定,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放假一次,休假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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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獲得家事假的資格,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一)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全民所有制企事業單位工作,工作滿一年以上。
(二)不與配偶、父親、母親同住,不能在公共假期團聚的。
1) 如果員工探望其配偶,應給予其中一名員工每年一次的家訪假,為期 30 天。
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放假一次,休假20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單位不能放假,或者大驚小怪地要求員工每兩年自願探親一次,可以每兩年放假一次,假期為45天。
3) 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時,每4年休假一次,假期為20天。
1.關於家事假的規定。
只有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全民所有制企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才能享受探親待遇; 不與配偶同住,不能在公共假期團聚的,可以享受探親待遇; 不與父母同住,不能在公共假期團聚的,可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根據《職工探親福利促進規定》第三條規定,職工探望配偶的,應當給予一方每年一次的家訪假,為期30天。
液體笑著賣。 2. 關於家事假天數的新規定。
家事假2021 年的新規定包括 20 天探望父母和 30 天探望配偶。 已婚員工探望配偶的假期為未婚員工每年一次,已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假期為每四年一次。 用人單位因工作需要不能當年放假,或者勞動者自願每兩年探親一次的,可以每兩年放假一次,假期為45天。
探親假是指員工與配偶、父母、父母團聚的時間,根據實際需要給予旅行假。
《職工探親待遇規定》第三條: (一)職工探親假的,一方應給予每年一次的回訪假,為期30天。
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放假一次,休假20天,若因工作需要,單位不能放假,或員工自願每兩年探親一次,可每兩年放假一次,休假45天。
3) 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時,每4年休假一次,假期為20天。
探親假是指員工與配偶、父母、父母團聚的時間,根據實際需要給予旅行假。 以上所有假期均包括公眾假期和法定假日。
我最喜歡善解人意的領導者。 其實國有企業看似簡單,其實水還是很深的,很多人認為進入國企是萬無一失的,其實這種想法是錯誤的,進入國企是一回事,能混進去是另一回事,工作能力是一回事,人的成熟是另一回事。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