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只要沒有違反中國憲法和現行法律法規的,勞動者就應該認真履行各自的職責,遵守企業的勞動制度。 既然你的休假沒有被批准,就意味著你知道工廠有這樣的勞務管理制度,作為員工,你有義務認真遵守。 你未經批准擅離職是違法的,工廠有藉機解雇你的依據。
退休教師認為,即使你起訴法院,你也不會打贏官司。 如果你是乙個非常重要的技術員,工廠絕對不會為了利潤而解雇你,充其量只是象徵性地扣除部分獎金。 這叫做“這叫不勤不懶,專注無眼者”。
承認你的運氣不好! 這是乙個教訓! 祝你好運!
-
請假沒有正當理由,領導沒有批准,按照工廠規定,曠工記錄在案,如果三天不到場,將被視為自動離職。 富士康早就報道過,已經報道過壓壓員工工資等訊息,建議大家先對領導做出反應,再走一遍勞動流程。
-
如果有合同,可以去勞動部門起訴,但富士康一直不怕。
-
簽字,部門負責人不會向人力資源系統報告重大扣款,也會受到內部處罰。 向以上匯報對部門主管不利,會影響年終業績,希望能幫到你!
-
如果你連續缺勤超過15天,他們無權解雇你,趕緊去上班,一定要記得打卡,最好是向領導認出你,希望能幫到你。
-
換個更人性化的公司,不要去黑廠上班,那裡有人掛。
-
如果你被解雇了,你會得到報酬,如果你不批准休假,那將是個人問題。
-
休假不予批准的,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勞動者因合理理由需要在正常工作時間請假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批准單次支付。
傻弋的合法租金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八十八條規定,各級工會應當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監督用人單位遵守勞動法律法規的情況。 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權舉報和控告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 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
在富士康連續曠工三天,或在三個月內累計曠工四天,將導致解雇。
富士康科技集團是台灣鴻海精密集團旗下的高新技術企業,1974年成立於中國台灣省台北市,現任總裁郭台銘。 現在它擁有超過 120 萬名員工和世界最大的客戶群。
1988年,富士康在深圳投資建廠,在國內建立了從珠三角到長三角到環渤海、從西南到中南到東北的30多個科技產業園,在亞洲擁有200多家子公司和辦事處, 美洲、歐洲等地。
-
根據富士康最新的員工手冊規定:
缺勤不足1天按2次計算,缺勤1天不按缺勤時間支付,大為1次,2次小為6次警告,1次警告從演出中扣除, 所以扣款還是很多的,會對年底的獎金和來年的晉公升產生影響。
因此,建議房東與主管交談並編造假訂單
-
如果富士康曠工超過3天,就相當於自願辭職,如果少於3天,就會受到領導的批評!
-
只要三個月內不連續三天、五天曠工就行了。
-
旺季缺勤不予補貼。
-
礦工屬於嚴重違紀行為,用人單位可以解雇員工,無論員工是試用期員工還是正式員工,無需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
在試用期內,雇主只有在勞動者有下列法定情形之一的情況下,才可以解雇該勞動者:
在試用期內,工人被證明沒有就業資格。
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
勞動者嚴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用人單位完成工作任務的,或者對用人單位的要求拒絕改正的。
勞動者以欺詐、脅迫或者利用他人危險等手段,使用人單位違背其真實意圖訂立勞動合同。
依法追究勞動者的刑事責任。 如果勞動者非因工作而生病或受傷,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屆滿後,他或她不能從事原來的工作或雇主安排的工作。
勞動者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或崗位調整後仍不能勝任本崗位。 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
-
無論員工是在試用期還是正式員工,公司都可以無條件解雇員工,而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
-
開除是肯定的,我勸你不要去富士康,這是一家吃人不吐骨頭的公司,在裡面工作的人都是心理和身體壓力巨大、走投無路的人,每年都有很多人自殺,所以我誠心勸你不要去。 工資低,規章制度很多,潛規則也很多。 動不動就扣工資,解雇人。
-
肯定會被開除,富士康可不是普通的小廠,而是幾十萬人的大廠,管理這麼多人的大廠,沒有時間在你身上花時間,更別說試用期員工了。
-
連續三天,總共四天。
-
富士康員工手冊指出:
員工應按時上班,不應遲到、早退或曠工
1、上班時間開始後15分鐘內到達者視為遲到;
2、下班前15分鐘內下班者提前下班;
3、上班時間開始或結束後15分鐘至4小時內到達工作崗位或下班的,視為曠工半天; 在4小時以外到達或離開工作的,將被視為曠工1天;
4、員工當月累計遲到或早退3次,累計時間不超過15分鐘,按曠工半日視同;
5、如您未請假或休假期滿後未續簽,按實際缺勤天數視為曠工;
6、擅自離職的,視為曠工;
7、曠工期間不發工資;
8、公司根據考勤記錄實施獎懲, 9.員工當年的出勤記錄將作為年終考核的依據。
-
井。 城北福士康.
大個子絕對被記住了。
正如樓上所說,你不超過三天,所以他不會解雇你。 如果你曠工三天,他會自動離開你的工作,但你不會被解雇。 (
-
我以前在裡面工作過,你是正式工人嗎? 如果是這樣,只扣除當天的基本工資,其他不扣除,如果是派遣工(臨時工),如果缺勤一天,會從工資中扣除三天,謝謝。
-
對正常加薪沒有影響,只是那天沒上班的工資會被扣除,扣除太多就會被補!!
-
每曠工一天,將扣除三天的工資。
1、曠工兩三天雖然是違反勞動紀律,但不能視為嚴重違反工廠規章制度,更何況單位必須有這方面的規章制度,即使有法律原則,主張者應提供證據, 用人單位還必須拿出足夠的證據,一是提供證據說明你曠工的事實成立,二是證明曠工天數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三是出示用人單位的相關規章制度,證明制度是事先規定的。第四,您應該提供證據證明此規則已傳達給您。這四項證據都是必不可少的,否則就是非法解除勞動關係。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依照勞動法第四條通過民主程式制定的規章制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政策規定的, 並已向職工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 >>>More
法律分析]提前乙個月辭職,未經批准,老闆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老闆無權強迫員工留用。法律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向用人單位提交辭職信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此外,用人單位應當在合同終止後15日內辦理勞動者檔案移送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不得無故扣留勞動者檔案。 >>>More
我之所以恐慌,是因為你覺得有工作需要做,但你不去做,有一定的壓力,你害怕堆積如山,你害怕第二天會有更多的工作。 事實上,沒有必要恐慌。 >>>More
可汗···試用期內,辭職應該只需要1周,大多數公司都是傻子,如果你不批准辭職信,他只想榨取你的剩餘勞動力。再跟他談談,打不通就直接去勞動局走b,以前也遇到過這種情況,但是我遞了辭呈,不管他放不放,他直接把宴會帶到了月底,也沒來到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