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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應適應個體身心發展的順序(身體、行為、記憶、思維、情感)和階段(從量變到質變)的規律,從而逐步促進個體的身心發展(發展教育的理論基礎是“最近的發展區”)。
指導:先後分階段的規律要求我們的教育必須適應身心發展各個階段及其順序的要求,從淺到深,從易到難,從具體到抽象,從低到高階。
還應該注意,在確定教育目標、教育內容、教育方法時,必須從個體身心發展規律出發,使一切教育教學工作在被教育者身心發展的不同階段都表現出相應的特點。
2.教育應適應個體身心發展不平衡、差異的規律,從而因材施教,促進個體身心發展的不平衡表現為:同一方面的發展在不同年齡不均衡; 發展的不同方面顯示出不平衡。 因此,某些方面的發展有乙個“關鍵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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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太大了,不是嗎?? 每個孩子都不一樣,每個發展階段都有自己的階段特點,但是在教育孩子的時候,一定要學會尊重孩子,把孩子當成乙個獨立的個體,不要利用父母或老師的權威,強迫孩子做自己不喜歡的事情。 我建議你去看《好媽媽勝過好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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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應適應個體身心發展不均衡、差異規律,因材施教,促進個體身心發展。
2.教育應適應個體身心發展的穩定性和多變性,從而從實際出發,促進個體身心發展。
3、教育要求我們適應個體身心發展的相輔相成規律,促進所有受過教育的人的全面發展。
年輕一代在興趣愛好、意志、性格等方面也存在個體差異,教育工作要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做到“因材施教”、“善助失”,使每個學生都能快速有效地提高。
教師要從學生的實際情況出發,根據學生身心發展的規律和特點,結合所教課程,將教學方法與學習方法相結合,引導學生樹立主動學習的態度,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從而促進學生的身心發展,不斷提高學生的身心發展水平。
教學評價。 它基於教學目標。
以科學標準為基礎,採用一切有效的技術手段對教學過程和結果進行衡量,並給出價值判斷。 教學評價:是對教學工作質量的衡量、分析和評價。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