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倆不再住在一起了,弟弟自己買了房子,各自有妻兒,算是分居了嗎?

發布 社會 2024-04-10
20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你好,是時候分手了。 希望我的。 它可以幫助你。 祝你有美好的一天。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真正的劃分,不是分居就叫分居,而是戶籍本上只有你一家三口被分居過,如果你家和你哥哥的家人在同乙個戶口簿上,就不會有分居。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這不是完全的分離,只要你以後不在乎它,那就是分離。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從實際的角度來看,這被認為是一種分離,但從法律上講,需要乙份戶籍簿的副本才能算作分離。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不,這些帳戶仍然在一起。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他們每個人都做自己的事情,當然,他們分開了。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日子算是分開的,從法律上講,戶籍還是沒有分開的。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通常,他們已經分開了

  9.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沒關係! 他們不再住在一起了。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其實他們已經分開了,錢是分開花的,所以只是以分開的形式。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算不算,就看你的賬號在戶口本上是不是分開的,每個人都有乙份。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16

    不在同一鍋裡吃飯和共用一張桌子應該被視為自動分離。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15

    他們每個人都有家庭和孩子。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房子。 算作獨立的戶主。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14

    現在社會分離是必須的,不會再有那種人人都做那種大鍋飯的時代了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13

    經常坐在一起來回,過年假期見面,吃團圓飯,這不是分開。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12

    家庭應由親友分開見證,全家人應討論並同意承認有效。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11

    法律分析:不可以,分居證明需要分開,但分居的前提是當事人需要擁有兩處或兩處以上房產。 如果你只有一棟房子,你就做不到,因為一方無處可去。

    家庭分離的條件是實際住宅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自然房間,並且單獨居住。 單位分割僅限於離婚和分居,單位分割按平房處理。 自建房屋等違章建築不得分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第十九條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收養、戶口分割、合併、失蹤、找回或者其他原因發生戶籍變更的,戶主或者本人應當向戶籍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10

    總結。 不管房子給誰,實際情況都要看房子是誰的名字,現在的情況是,房子的所有權是你的母親和兄弟,房子和你無關。

    一家人買了兩套房子,說是屬於兩個兄弟的,但房子確實是以母親和弟弟的名字命名的,老大沒有結婚。

    不管房子給誰,實際情況都要看房子是誰的名字,現在的情況是,房子的所有權是你的母親和兄弟,房子和你無關。

    高地位住房轉讓的辦理機構是房地產交易中心。 涉及房屋所有權轉讓的各方因分割情況而異。 如果是房屋銷售,那麼買賣雙方就是買方和賣方。

    如果是贈與,那麼房屋轉讓的當事人是贈與人和受贈人。

    我不是在諮詢這個。

    我正在諮詢,在這種情況下對未來有什麼影響。

    將來,如果您母親名下的財產是遺產,那麼您的兄弟或其他直系親屬將能夠分享另乙份。

    它不完全是你的。

    是的,而且我媽還在忙著幫弟弟結婚,而我作為家裡的老大,還沒結婚,這對我這個以後的綜合山派,對我的家庭和事業都有影響。

    如果你沒有房子,結婚很可能會受到影響,但你的事業一般不會受到影響。

    我不太在意房子,我從事創業的領先和年頭的興奮很多,雖然失敗過很多次,而且我現在處於創業階段,我不太在乎房子,我只是覺得父母有些怪癖,心裡有點冷。

    雖然這兩套房子也是北方的小縣城,但一套也就30多萬元,對我來說不是很有吸引力。

    在這種情況下,我建議你好好談判,至少讓自己更容易拿到房子。

    房子本來就跟我媽的名下了,我不太會開口,第二套定的時候,本來是放在她名下的,因為政策不允許兩套好衝,所以我就放在我哥哥的名下。

    那就沒辦法了,還是和家人好好相處比較好,就算你心神情古怪,也會有財產留給你。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09

    在決定是否在弟弟身上花錢之前,您可以考慮以下因素:

    1.財務能力:評估您的財務狀況,並確定您是否有能力承擔這樣的負擔。 考慮您的收入、支出和個人儲蓄。

    2.責任感和家庭價值觀:想想你對家庭和兄弟姐妹之間的責任感和家庭價值觀。 一些家庭認為兄弟姐妹應該互相幫助和支援,而另一些家庭則專注於個人獨立和自主。

    3.公平和平衡:考慮你的父母是否適當和公平地對待你和你的弟弟。 如果你覺得自己受到了不公平的對待,你可以與你的父母進行開誠布公的溝通,找到乙個雙方都滿意的解決方案。

    4.對弟弟的影響:考慮一下在弟弟身上花錢是否對他的成長和發展有積極影響。 這包括幫助他接受教育、養成良好的習慣和技能等。

    最重要的是,壽臺與家長們進行了公開對話,表達了他們的擔憂和擔憂。 他們可能會了解您的情況,並與您一起**合適的解決方案。

    無論您做出什麼決定,請記住平衡您的需求和責任,並確保您的行為符合您的價值觀和財務能力。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08

    總結。 離婚前可以變更房產登記,即房產登記從他們的名字改為你的名,需要繳納一定的稅款。

    房子是三兄弟買的,產權在弟弟和兒媳婦的名下。

    離婚前可以變更房產登記,即房產登記從他們的名字改為你的名,需要繳納一定的稅款。

    涉及第三者離婚的房產如何分割 (1)房產知識證書上未成年子女姓名的房產分割:婚後購房的夫妻共同出資,如果產權登記中子女的姓名一般被認定為夫妻與子女共同所有。 除非有相反的證據,否則該財產仍被視為夫妻雙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的共同財產,但對於因房屋而產生的債務,應由夫妻負責償還,法院在處理財產權時一般會調整子女收入的比例。

    在地契上以未成年子女以外的第三人的名義分割財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離婚案件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規定,法院一般會採取以下方式處理: a.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房屋部分財產分割不予審理,當事人另案起訴;b.中止案件審理,通知當事人另行提起財產分割訴訟,分割夫妻共同擁有的房屋,直至森端分段財產分割判決完成。

    《民法典》第1087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分】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和管理中享有的權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百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差額的清償】離婚時,夫妻雙方的連帶債務應當共同清償。

    共同財產不足以償還或者財產歸各方所有,應當由雙方協議償還;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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