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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營業務期末的稅費和附加結轉不應有餘額,全部轉入當年利潤賬戶,再轉入未分配利潤。
結轉後有餘額的,說明是異常或有非常特殊情況或計算錯誤,會計核算未結轉。
應計:借款:本金營業稅和附加費。
信用:應納稅 - 城市建設稅。
其他應付款 - 教育附加費。
繳納時:借款:應納稅——城市建設稅。
其他應付款 - 教育附加費。
信用:銀行存款(現金)。
結轉:借款:當年利潤。
抵免額:本金營業稅和附加費。
借:利潤分配。
信用:本年度利潤。
這種情況在建築企業中很常見,應該轉入當年的利潤,沒有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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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營業稅及附加的會計處理如下:
借款:主要營業稅及附加費。
信用:應交稅款 - 應交城市建設稅。
應支付教育費附加費。
應支付當地教育費用等。
今天,它已被營業稅完全取代。 在增值稅改革之前,營業稅也會計入營業稅和附加主營,而增值稅改革後,增值稅是折扣稅,因此增值稅不會計入營業稅主附加。
主營營業稅及附加賬戶為損益表,用於計算企業主要日常經營活動應繳納的稅費及附加,包括營業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 但是,增值稅改革後,沒有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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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營業務的稅費和附加費被多收。
如果是在當年內,則直接沖銷,因為利潤或虧損已經結轉了每個月,通過“利潤分配”賬戶。
借款:主要營業稅和附加費(紅色)。
信用:利潤分配 - 未分配利潤(紅色)。
如果是上一年度,則需要通過“上年度損益調整”帳戶。
借方:利潤分配 - 未分配利潤。
貸方:上年度損益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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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款和附加賬戶中包含哪些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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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年底會有銷售稅和附加費的非結轉部分? 你要清楚這個問題,如果確實有正當理由,你也可以保留餘額,但一般情況下,這個賬戶沒有餘額,必須轉入當年的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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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期末應該沒有餘額,全部都應轉入當年的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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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賬戶沒有餘額,全部在期末轉入當年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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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聽說過這個題目有平衡的情況,也不知道,房東去查了一下告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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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當企業發生主營業務稅費和附加費時:
借款:稅金附加——城市維護建設稅(或消費稅等科目)。
貸方:應納稅額——應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或消費稅等賬目)
2、企業在期末結轉當年利潤時:
借款:當年的利潤。
抵免額:稅金和附加費——城市維護建設稅(或消費稅等)。
企業主營業務發生稅金、附加稅金,期末結轉當年利潤時,可通過“稅金及附加費”相關二級科目辦理,其中“稅金及附加費”科目主要用於計算消費稅、城市維護及建設稅; 企業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資源稅、教育附加稅、房地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輛和船舶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
應計:借款:本金營業稅和附加費。
信用:應付稅款 - 城市建設稅。
應付稅費 - 教育附加費。
應付稅款 - 當地教育附加費。
繳納時:借款:應納稅——城市建設稅。
應付稅費 - 教育附加費。
應付稅款 - 當地教育附加費。
信用:銀行存款。
結轉:借款:當年利潤。
貸方:銷售稅和附加費 - 應付銷售稅。
營業稅及附加——應繳納城市建設稅。
營業稅和附加費 - 教育費附加費。
增值稅改革後的稅費和附加會計專案如何計算?
1、營業稅轉增值稅全面試行後,沒有營業稅,也沒有營業稅會計,所以"銷售稅和附加費"帳戶名稱調整為:"稅費和附加費"科目。
2. 新品"稅費和附加費"會計內容: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附加費和房地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輛和船舶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
三、原先記入主體用途的消費稅和其他稅費,應當記入銀行存款賬戶,並按實際收到的金額貸記本賬戶;
企業收到的增值稅退稅,計入營業外收入。 如何處理?
主營營業稅及附加改為稅及附加,用於計算企業主要日常經營活動應繳納的稅費及附加,包括消費稅、資源稅、土地使用稅、房地產稅、車輛和船舶使用稅、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 等。 稅費和附加費一般按當月的銷售或稅額計算,國家赤字按規定的稅率計算,在下個月初繳納。 相關稅費的計算公式為:
消費稅=應稅消費品的銷售消費稅稅率;
城市建設稅=(實際繳納的消費稅額+實際繳納的增值稅額)城市維護建設稅率;
教育費附加=(實際繳納的消費稅+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教育費附加費;
地方教育附加=(實際繳納增值稅+實際消費稅)地方教育附加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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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營業稅及附加的會計處理如下:
借款:主要營業稅及附加費。
信用:應交稅款 - 應交城市建設稅。
應支付教育費附加費。
應支付當地教育費用等。
今天,它已被營業稅完全取代。 增值稅改革前,營業稅也計入營業稅主打附加,增值稅改後,增值稅是附加稅,因此增值稅不計入營業主徵費及附加。
營業稅及附加主營帳為損益表,用於計算企業在日常主營業務活動中應當承擔的稅費及附加,包括營業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 但是,增值稅改革後,沒有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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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營業務稅及附加”賬戶為損益表,用於計算企業主要日常經營活動應繳納的稅費和附加,包括營業稅(已取消)、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2016年5月1日起,新會計準則中“主體營業稅及附加”主體更名為“稅金及附加”,稅項及附加項包括房地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輛船舶使用稅、印花稅等4個分項稅。
1、小企業按規定計算日常銷售業務應承擔的稅費和附加費,借記本賬,貸記“應納稅-營業稅”、“應納稅-應交消費稅”、“其他應交”等賬戶。
小企業因多計等原因收到原記入本科部的消費稅、營業稅等稅款退還的,應抵扣收到時當期收到的稅款和附加費,從“銀行存款”賬戶中扣除,並貸記該賬戶。
2、期末,應將標的餘額轉入“年度利潤”賬戶,結轉後賬戶內不應有餘額。
3、稅金附加及增值稅核算:增值稅在價格之外計算,通過應納稅額計算,屬於收繳稅,不計入損益。 增值稅不計入收入、材料或成本,因此增值稅會計與營業稅和附加稅會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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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及附加費”包括 1.消費稅 消費稅是國家在一般徵收增值稅的基礎上,為調整消費結構,正確引導消費方向而選擇部分消費品的消費稅。消費稅在價格範圍內徵收,企業繳納的消費稅計入銷售稅,抵銷產品的銷售收入。 2.資源稅資源稅是國家對在中國境內開採產品或生產鹽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稅。
3.城市維護建設稅為了加強城市維護建設,擴大和穩定城市維護建設資金,國家徵收城市維護建設稅。 4、教育附加費 教育附加費是國家為發展中國教育、提高人民文化素養而徵收的收費。 該費用按企業繳納的營業稅的一定比例計算,與營業稅一併繳納。
財政部關於印發《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財匯2016年第22號)的通知規定,營業稅轉增值稅全面試行後,“營業稅及附加稅”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運碼附加費”賬戶, 佔企業經營活動中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加和房地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輛和船舶使用稅、印花稅和其他相關稅費;損益表中的“營業稅和附加費”專案調整為“稅費和附加費”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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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營營業稅及附加屬於損益表,用於計算“當年利潤”。 損益表包括收入表和費用表; 此類賬戶的累計餘額需要轉入“年度利潤”賬戶,這些賬戶的餘額在期末後應為零。 月末,企業按規定計算各業務來源應承擔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附加費,並借記本賬戶,貸記“應納稅”等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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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業日常生產經營過程中,往往會涉及到各種稅費,對於稅費,一般通過“稅費附加費”賬戶,對於稅費和附加費,如何做會計處理?
稅款和其他會計分錄。
1. 累積時:
借款:稅費和附加費。
抵免額:應納稅 - 應付增值稅。
應納稅額——應納城市建設稅。
應付稅款 – 教育費附加費。
2. 付款時:
借款:應納稅-逃稅應收增值程式碼。
應納稅額——應納城市建設稅。
應付稅款 – 教育費附加費。
信用:銀行存款。
3. 結轉時:
借款:當年的利潤。
貸方:稅費和附加費 - 應付增值稅。
稅費和附加費 - 應付城市建設稅。
稅費和附加費 - 教育費附加費。
什麼是稅費和附加費?
稅金和附加稅是企業主營業務應當承擔的稅項,包括消費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附加等。 新稅制實施後,增值稅不再是稅費和附加稅,而是包含在應納稅額表中,並單獨反映。
稅款和附加賬戶的使用。
3、企業應當期末將賬戶餘額轉入“當年利潤”,結轉後賬戶無餘額的。
主營業務收入的計算方法如下:
營業利潤=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營業稅及附加-營業費用-銷售費用-財務費用+投資收益-資產減值損失。 >>>More
1、其他營業收入。
其他營業收入是指企業主營業務收入以外的通過銷售貨物、提供勞務收入、資產使用權轉讓等日常活動形成的一切經濟利益的流入。 例如,材料包裝的銷售、無形資產的轉讓、固定資產的租賃、包裝、運輸、廢舊材料等業務收入的租賃是企業從事主營業務以外的其他經營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具有發生頻率低的特點,每項業務的金額一般較小, 而且收入比例低。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