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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間接費用 - 工資。
銷售費用 – 工資。
生產成本(製造費用)——工資。
研發支出 – 工資等
信用:應付員工薪酬 - 工資。
其次,根據每月社會保障公積金,單位部分應承擔社會保障和住房公積金,分錄如下:
借款:管理費用 - 社會保障公積金。
銷售費用 - 社會保障公積金。
生產成本(製造成本)——社會保障公積金。
研發支出 – 社會保障公積金。
信用:應付員工薪酬 - 社會保障公積金。
正常情況下,企業在下個月繳納上月的工資,在下個月繳納上個月的社保和住房公積金,這裡我們假設社保支付是在工資支付之後,那麼在支付工資時應做以下條目:
借款:應付員工薪酬 - 工資。
貸方:其他應付款 - 社會保障公積金。
應納稅 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 注:以上條目中其他應付款項的社保公積金是指本應由個人承擔的社保公積金,因為由個人承擔,但最終需要由單位支付,所以在支付工資時,該款將從應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中扣除, 然後將來移交,所以暫時形成企業的負債。
工資發放後,繳納社保時應進行以下記入:
借款: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公積金。
其他應付款 – 社會保障公積金。
信用:銀行存款。
以上分項中應支付報酬的社保公積金是指單位承擔的部分,其他應付賬款中的社保公積金是指應由個人承擔的部分,這兩筆款項合計就是本次已繳納的社保公積金和住房公積金。
以上就是工資核算和財稅處理的全過程,只要能把員工的負擔和企業的負擔從五險一金中分辨出來,就不會有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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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借款:應付給員工的報酬——工資。
信用:手頭現金(銀行存款)。
2 2 借款:生產成本。
製造成本。 管理費等
信用:應付員工薪酬 - 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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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008年版《企業會計準則》的最新解釋。
工資薪金根據受益物件計入相關費用和成本賬目。
借:生產成本(工人工資)。
行政費用(行政辦公室人員的工資)。
銷售費用(銷售人員工資)。
信用:應付員工薪酬。
當然,如果你的公司不是工廠,沒有工人,你的公司就不會有生產成本的標的。 因此,您必須檢視公司的實際情況來選擇會計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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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生產成本。
製造成本。 管理費。
信用:應付員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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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資應計(應付工資數)借款:製造費用——工資(生產人員)管理費用——工資(管理人員)。
銷售費用 - 工資單(銷售人員)。
信用:應付員工薪酬 - 工資。
2、借用企業繳納的五險一金:製造費(生產人員)和管理費(管理人員)。
銷售費用(銷售人員)。
貸方:其他應付款項 - 捐贈、醫療等。
其他應付款 – 住房公積金。
3、支付工資時,借款:應付工資——工資(應付工資)貸記:手頭現金銀行存款(實際支付工資)、其他應付款——養老醫保(預扣金額)、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預扣金額)。
應納稅額——應繳納個人所得稅(預扣金額) 4.實際支付和借款:其他應付款-養老金、醫療等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應納稅 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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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資發放時:
借款:管理費用。
信用:應付員工薪酬。
2. 支付工資時:
借款:應付員工薪酬。
信用: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障(養老金、醫療。 失業人員承擔的部分)其他應付款項---住房公積金(個人承擔的部分)應---個人所得稅徵稅。
銀行存款現金(實際發給員工)。
3、繳納社保費和住房公積金時:
借款:行政費用 - 社會保障繳款(養老金,失業。 工傷及生育單位負擔) - 住房公積金(單位負擔)。
應付福利費 - 醫療保險(單位承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 - 社會保障(養老金、醫療保健。 失業部分自費)——住房公積金(自費部分)。
信用: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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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應付員工薪酬。
信用:銀行存款。
工資會計分錄的應計專案。
借:生產成本(生產工人)。
製造費用(車間管理)。
行政費用(行政人員)。
銷售費用(銷售人員)。
在建(基礎設施人員)。
研發支出 - 資本支出 支出支出(研發人員) 貸方:應付員工薪酬 - 薪金。
問題:事業單位當月支付工資,當月繳納五險一金,績效工資會計分錄的30%。
個人和家庭補貼支出——社保繳款、住房公積金(單位支付部分社保和住房公積金)。
信貸:財政補貼收入 - 基本收入。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障繳款、住房公積金。
我不明白這個問題。
貸方登記工資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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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應計工資會計分錄的處理:
1)對於生產工人的工資,它包含在生產成本中,條目如下:
借款:生產成本。
信用:應付員工薪酬。
2)車間經理的工資,包含在製造費用中,分錄如下:
借款:製造成本。
信用:應付員工薪酬。
3)管理人員的工資包含在管理費用中,分錄如下:
借款:管理費用。
信用:應付員工薪酬。
4)對於銷售人員的工資,記入銷售費用,分錄如下:
借款:銷售費用。
信用:應付員工薪酬。
2、當月工資發放時:
借款:應付員工薪酬 - 工資。
信用:應付員工薪酬 - 社會保障(個人部分)。
應納稅 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手頭現金 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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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表,又稱工資結算表,由單位和部門編制,用於計算員工的工資,每月一張。 那麼,工資單中的相關會計分錄是如何編制的呢?
工資單中的相關會計分錄。
1.工資何時累積。
借:間接費用 - 工資。
銷售費用 – 工資等
信用:應付員工薪酬。
2、保險公積金提取時。
借款:應付員工薪酬。
貸方:其他應付款 - 保險。
其他應付款 – 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事業單位、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等城鎮企事業單位、民營非企業單位、社會組織及其在職職工繳納的長期住房節餘。
3.支付保險時。
借款:其他應付款 - 保險。
行政費用 – 保險。
信用:銀行存款。
4、繳納住房公積金時。
借款:其他應付款 - 住房公積金。
管理費用 – 住房公積金。
信用:銀行存款。
5.當工資在下個月支付時。
借款:應付員工薪酬。
信用:手頭現金(銀行存款)。
薪級表是多少?
工資表是工資結算表,是單位和部門為計算員工工資而編制的**。 在工資表中,應根據工資卡、考勤記錄、產出記錄和預扣款,按本人姓名填寫以下三個部分:應付賬款、預扣金額和實際金額。
工資結算表根據各車間和部門單獨編制。 因此,根據高步的說法,工資表一般只反映每個車間和部門的工資結算和支付情況。 工資表一般應一式三份:
乙份副本由勞動和工資部門儲存和檢查; 根據員工的要求,將“工資單”剪成“工資單”,與工資一起發給員工; 員工在支付工資時應簽字蓋章,並作為工資核算憑證提交會計部門,以代替工資明細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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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向個人支付工資或其他應向個人支付的款項時,需要預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根據《關於全面實施新個人所得稅法有關徵收和管理趨同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56號)第一條第二項規定,“扣繳義務人應當對勞務報酬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預扣繳納個人所得稅; 支付給居民個人的作者報酬和版稅。
分錄為:1、應計工資時,借入:管理費、銷售費-工資等,貸記:應付員工薪酬-工資。
2.當工資實際支付時,借:應付員工報酬——工資等,借款:銀行存款、應納稅——個人所得稅應繳納或繳納。
3、實際繳納稅款時,借款:應納稅額-應納個人所得稅。
信用: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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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單位產生工資時,會計處理為:借款:生產成本、製造費用、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貸方:應付員工報酬——工資。
實際支付工資時,賬目和曆法處理為,借款:應付員工工資——工資,貸方:銀行存款等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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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單是乙個會計過程,如下所示:
1、企業應計工資時:
信用:應付員工薪酬 - 工資。
2、企業支付工資時:
借款:應付員工薪酬 - 工資。
貸方:銀行存款等(實際支付的工資)。
其他應交——社保(扣除個人繳納的社保和公積金部分) 應交稅款——個人所得稅(扣除部分個人所得稅)。
3、企業提取單位繳納的社保和公積金時:
借款:行政費用 – 社會保障(社會保障和公積金)。
信用:應付員工薪酬 - 社會保障(包括公積金)。
4、企業繳納社保和公積金時:
借款:應付員工薪酬 - 社會保障。
其他應付款項 – 社會保障。
信用:銀行存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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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工資累積時:
借款:間接費用 - 薪水 3000
貸方:應付員工薪酬——工資3000減去社會保險個人部分的餘額,其他應付賬款(應收賬款)——社會保險(個人部分)。
支付時: 借款:應付員工薪酬 - 工資 3000 減去社會保險個人部分的餘額 貸方:手頭現金。
繳納社會保險時。
借款:應付員工薪酬——社會保險(單位部分)(個人部分不應包括個人部分,因為它是為了為員工收回單位的實際負擔)。
其他應付款(應收賬款)——社會保險(個人部分)。
信用:銀行存款。
應計借款:管理費——社會保險(單位部分)貸款: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單位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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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1:
支付工資時:
借款:應付員工薪酬 - 工資。
社保貸款:銀行存款(工資+社保) 方法二:
工資借款:應付員工薪酬——工資。
信用:銀行存款。
社會保障借款:應付員工薪酬 - 社會保障。
信用:銀行存款。
結轉費用:借款:行政費用 - 薪金。
社會保障貸款:應付員工薪酬 - 工資。
社會保障也可以結轉在 2 張代金券中。
工資單:借款:行政費用 - 工資。
信用:應付員工薪酬 - 工資。
社會保障:借款:行政費用-社會保障。
信用:應付員工補償 - 社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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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份,應計工資DR:管理費用-員工薪酬-工資3000CR:應付員工薪酬-基本工資3000
2 月份社會保障金支付:DR:應付員工薪酬 - 社會保障(公司部分)其他應收賬款(下個月預扣的員工個人部分)。
CR : 銀行存款。
社保期末結轉:
DR:行政費用 - 員工薪酬 - 社會保障(公司部分) CR:應付員工薪酬 - 社會保障。
3月份工資發放時:DR:應付給員工的薪酬——基本工資的其他應收賬款(上個月支付給員工)。
CR:銀行存款(或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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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累計:
借款:行政費用 - 工資 3000 貸款:應付工資 3000 支付社會保障金時:
借款:管理費——保險費(不含個人繳費)、其他應收賬款——預扣保險費——xx
信用:現金或銀行存款。
3月份支付工資時的其他應收賬款:
借款:應付工資3000
貸方:其他應收賬款 - 預扣保險費 - xx 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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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管理費用:3000
其他因付款 - **
信用:應付員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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