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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您與公司約定的加班費計算為依據,一般以正常工作時間為加班費的計算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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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日(週末)為兩倍,法定節假日為三倍,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均有明確規定。
爸爸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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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計算加班費的法律依據是《勞動法》第44條,其中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和報酬:
(一)不正當安排勞動者超時勞動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勞動者在休息日被分配工作,不能安排補休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二十十的工資報酬;
(三)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給予不低於其工資百分之三十的工資報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勞動時間制度。
第三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計件勞動者的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需要,經工會、職工協商,可以延長工作時間,每天不得超過一小時;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證勞動者健康的前提下,延長工作時間每天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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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 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國家規定的加班費的計算方法是晚上工資的150%,週末200%,國定假日300%。
不過,這只是國家規定的比例,加班費數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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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的加班費計算方法有:1公司安排員工在工作日加班的,按員工工資的倍數計算加班費。
2.如公司安排員工週末加班,不能安排補休的,按員工工資的兩倍計算加班費。 3.
公司安排員工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員工工資的3倍計算加班工資。
1、勞動合同明確約定工資數額的,以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作為計算加班費的依據。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勞動合同中的工資專案分為“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崗位工資”等,加班費應按所有工資的總和計算支付,不得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或“崗位工資”作為計算依據。 >>>More
加班費的計算依據是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一般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獎金和津貼。 加班費的計算按照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的《關於職工全年平均月工時和工資換算的通知》計算。 >>>More
2017年1月27日至2017年2月2日,春節放假7天。
其中,1月27日(星期五、除夕)、1月28日(星期六、1月29日(星期日,農曆正月初二)為法定節假日。 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即加班天數的月薪 3. >>>More
2008年2月6日12日(除夕至農曆正月初六)放假,共7天。 其中,2月6日(除夕和2月7日(春節8月8日(農曆正月初二)為法定假日,2月9日(週六、週日)照常休息,2月2日(週六、週日3日)移至2月11日(周一、周二、2月12日)、2月2日(週六、週日、 3 月 3 日)。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