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丟失了離婚證,我需要兩個人重新簽發離婚證嗎? 30

發布 社會 2024-04-30
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1、內地居民戶口、身份證、離婚登記檔案、《申請補領結婚證登記宣告》等。

    2. 香港居民須提交:(1)許可證或回鄉許可證; (2) 香港身份證; (3)我的離婚登記檔案。 (4)《申請補領結婚證登記宣告書》的簽署宣告書。

    3. 澳門居民須提交:(1)回鄉證或回鄉證; (2)澳門居民身份證; (3)我的離婚登記檔案。 (4)簽署的《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宣告書》。

    4. 台灣居民須提交:(1)台灣居民證或旅行證件; (2)身份證。 (3)我的離婚登記檔案。 (4)簽署的《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宣告書》。

    五、出國人員、華僑人員應當提交:(一)有效護照。 (2)本人的離婚登記檔案 (3)簽署的《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宣告書》。

    6.雙方各提交兩張兩寸單半長裸頭**;

    注:第二代身份證正反面需影印。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不可以,您可以單獨重新申請。

    根據《婚姻登記暫行規範》。

    第六十二條 當事人遺失、損毀結婚登記證的,可以向原辦理結婚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永久居住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條件條件好的省份,可以允許其居民向轄區內負責內地居民婚姻登記的主管部門申請補發結婚登記證。

    第六十四條 補發結婚證、離婚證申請受理條件為:

    (a) 婚姻登記處有管轄權;

    (二)當事人已依法登記結婚、離婚,仍維持現狀的;

    (三)當事人持有本規範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的身份證件;

    (四)當事人須親身到婚姻登記處申請,並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宣告書》。

    當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記處補領婚姻登記證的,有檔案需要查對且檔案資訊與身份資訊一致的,可以委託他人辦理。 委託書應當提交當事人的戶口簿、身份證、經公證人公證的委託書。

    委託書應當寫明當事人姓名、身份證號碼、結婚登記時間和承辦機關、當前婚姻狀況、委託事由、受託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等。 受託人應當同時提交本人的身份證明檔案。

    找不到當事人結婚登記檔案的,當事人應當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婚姻關係,婚姻登記機關經嚴格審查確認當事人有婚姻關係後,可以為其重新頒發結婚證。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我的離婚證丟失了,我可以在附近申請嗎? 你還是要去原來的地方處理。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有必要把這個原則當作證明你是你嗎?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我可以單獨去補發離婚證嗎?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不,你沒有! 去當地民政委員會補上。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法律分析:可以,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和身份證向原婚姻登記機關或一方當事人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內地居民申請離婚登記,應當出示下列材料:

    申請人的戶口簿和身份證; 申請人的結婚證; 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示下列檔案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和身份證;

    2)當事人的結婚證;

    3)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除前款第(二)、(三)項規定的證明和證明材料外,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還應當出示本人的有效通行證和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示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置等事項協商達成意見。

    第十七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憑戶口簿、身份證、戶口簿、身份證向原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發。 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核實並確認屬實的,應當向當事人補發結婚證或者離婚證。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法律分析:如果離婚證遺失,雙方無需一起重新申請,只需一人即可重新申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雙方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第一百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反覆教養的不良習慣,沒有改掉;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城鎮梁。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相關回答
12個回答2024-04-30

登記離婚應提交哪些檔案。

根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申請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應當向婚姻登記機關提出書面離婚登記申請。 >>>More

16個回答2024-04-30

能夠有一顆寬容的心,大方待人,大方言辭,大方做事。 寬容自己不會失去任何東西,反而能收穫幸福和成功,會給世界增添更多的歡樂和溫暖。 >>>More

4個回答2024-04-30

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基於以下三個方面:子女的實際需要; 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離婚後,不與子女同住的父母按收入狀況進行分割: >>>More

16個回答2024-04-30

會有笑話,但應該不會對再婚產生影響。

人們由於思想道德觀念和思考問題的方式不同,對各種問題有不同的個人看法是正常的。 >>>More

19個回答2024-04-30

房產證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可以改成夫妻共同所有,也就是交一筆稅。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