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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的退休政策與正常人的退休政策相同,國家沒有單獨的規定。 但是,根據當地政策,某些地區可以提前退休。
企業事業單位、黨政機關、全體人民群眾團體中職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退休;
1、男性60周歲以上,女性50周歲以上,工作10年以上;
2、男性55周歲以上,女性45周歲以上,工作10年以上,從事井下、高海拔、高溫、特別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
3.年滿50周歲的男性和年滿45周歲、累計工作滿10年以上的婦女,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的,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應准予退休。
在一些地方,“重度殘疾人經自願申請,可以提前5年享受55歲以上的養恤金待遇”。 “同時,將優先考慮1至4級的智力和精神殘疾人士,以及其他1至2類殘疾的嚴重殘疾人士,進入提前退休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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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和正常人一樣,女性年滿50歲,男性60歲退休,如果沒有合法工作,殘疾人可以申請殘疾津貼,這也是國家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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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取決於殘疾程度! 如果是重大殘疾,可以直接申請退休,領取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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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人們在 60 歲時領取養老金,但殘疾人每年領取生活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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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殘疾人也和正常人一樣,男60女職工50歲,女幹部55歲退休。 如果發現他完全喪失行為能力,他可以在男性 50 歲和女性 45 歲退休。
法律依據:《勞動者退休和退休暫行辦法》。
1、國家規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為男60周,女職工50周,女幹部55周。
2.從事井下、高溫、高海拔、特別繁重的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的,退休年齡為男性55歲,女性45歲。
3、因病或非試用期工作致殘,經醫院證明、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性50歲,女性4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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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的退休年齡取決於以下因素:
1、普通員工女性50歲退休,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女性幹部55歲,男性60歲;
2、男性60周歲以上,女性50周歲以上,工作10年以上;
3、從事井下、高海拔、高溫、特別繁重的體力勞動或其他危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性年齡不低於55周歲,女性年齡不低於45周歲,累計服務年限為10年;
4.年滿50周歲的男性和年滿45周歲、累計工作滿10年以上的婦女,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准予退休;
5、因工傷致殘的,可經醫院認證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也可辦理相關退休手續;
6、殘疾人退休政策與正常人相同,國家沒有其他規定。 但是,根據當地政策,某些地區可以提前退休。
法律依據《職工退休和退休暫行辦法》第三條。
麻煩。 離開工作崗位從II期和III期矽肺病中恢復過來的工人,如果他們自願,也可以退休。 退休津貼按員工標準工資的90%支付,在辭職休養期間享受原單位的矽肺病患者治療。
麻煩。 矽肺病第二、第三階段離職休養的幹部,也可按本條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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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殘疾人的退休政策與正常人相同,國家沒有單獨的規定。 但是,根據當地政策,某些地區可以提前退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置老弱病殘幹部暫行辦法》 第一條 企業事業單位、黨政機關、全體人民所有制的群眾團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退伍:
1)男性至少60歲,女性至少50歲,連續工作10年。
2)從事井下作業、高海拔、高溫、特別繁重的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性年齡不低於55周歲,女性年齡不低於45周歲,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
這一規定也適用於與職工工作條件相同的基層幹部。
3)年滿50周歲的男性和年滿45周歲且連續工作滿10年,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為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的男性和女性。
4)因工致殘,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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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的退休政策與正常人的退休政策相同,國家沒有單獨的規定。 (一)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0周歲,累計服務年限在10年以上; (二)年滿55周歲的男性、年滿45周歲的婦女,從事地下、高海拔、高溫、特別繁重的體力勞動或者其他危害健康的工作的;(3)年滿50歲的男性和年滿45周歲且工作滿10年以上、經醫院證明、勞動鑑定機構確認的、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應准許其退休。
中共組織部、人事部關於認真貫徹落實幹部退休(退休)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 “達到規定退休年齡(一歲)的幹部,應當及時辦理退休手續,無需親自辦理。 各級組織人事部門應當按照本幹部管理許可權,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事先報任免機關批准,在達到退休年齡前乙個月通知自己,在達到退休年齡後乙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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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殘疾人退休政策與正常人相同,退休年齡為男性60歲,女職工50歲,女性幹部55歲。 殘疾人要申請提前退休的,須經市勞動鑑定機構認定為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繳費年限達15年,經同級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因病申請提前退休。 2、殘疾人從事特殊工作種類的,在辦理因病提前退休手續時,可以將1993年底前實際從事特殊工作年限(如高空、地下、高溫、滾帆等)折算,可視為繳納年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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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退伍軍人保障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退休人員可以同時領取退休金和殘疾人補貼,但補貼標準會受到影響。
法律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因病致殘的退役軍人,可以領取生活津貼和殘疾人醫療補助。 ”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三條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符合其他社會保險待遇條件的,可以同時享受。 ”
根據上述法律規定,退休人員可以同時領取養老金和殘疾津貼。 但是,補貼標準會受到影響,並且根據當地政策規定,補貼標準會根據個人情況而有所不同。
因此,符合領取殘疾津貼條件的退休人員可以同時領取,但具體補貼金額需要根據相關政策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