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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直接融資、單一投資者租賃,體現了融資租賃的基本特徵,是融資租賃業務中使用最多的形式。 其他形式的融資也由此而來,並結合某些信貸特徵。 2、轉租是指兩家租賃公司同時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租賃交易,即出租人A首先根據最終承租人(使用人)的要求,以承租人身份向作為承租人向出租人B租賃裝置,再作為出租人轉租給使用人的租賃交易。
3、售後租回,又稱租賃租賃,是指裝置所有人為獲得融資便利,將自己原有的部分財產出售給出租人,然後以支付租金為代價,將出售的財產從公司租回的租賃交易。 對於承租企業來說,當急需現金流通時,售後回租是改善企業財務狀況的有效手段; 此外,在某些情況下,承租人可以通過出售和回租可以公升值的裝置來獲得裝置溢價的現金收益,這是非金融機構出租人擴大業務種類的一種簡單易行的方式。 4、槓桿租賃又稱平衡租賃,是一種先進的融資租賃形式,適用於長期租賃價值幾百萬美元以上、有效壽命在10年以上的高資本密集型裝置,如飛機、船舶、海上石油鑽井平台、通訊衛星裝置及成套生產裝置等。
槓桿租賃是指在租賃交易中,出租人只需投資租賃裝置購買價格的20%-40%,即可合法擁有裝置的全部所有權,並享受與裝置100%投資相同的稅收待遇; 裝置購置價款的60%-80%由銀行等金融機構提供的無追索權支付結算,但出租人需要以租賃裝置作為抵押,以轉讓租賃和收取租金的權利作為擔保。 交易涉及的當事人、程式和法律結構比融資租賃的基本形式更為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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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直接租賃業務。 當企業遇到專案資金不足時,可以提出由租賃公司支付購買指定所需裝置的費用,企業只需支付租金即可使用。
2 售後回租業務。 企業有機器等固定資產存量時,可以將裝置出售給租賃公司,獲得生產急需的流動資金,分期支付租金進行贖回。
3.賣方租賃業務。 即當企業生產的機器裝置需要,下游買方有需求但沒有資金時,生產企業可以與租賃公司合作,租賃公司向買方提供資金。
4、委託租賃業務。 當投資者資金閒置時,可委託租賃公司開展委託租賃業務,收取資金使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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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租賃、融資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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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租賃方式包括直接租賃、再融資租賃、售後回租融資租賃、槓桿式融資租賃、委託融資租賃、專案融資租賃、售後租賃、佣金融資租賃等。 雙方應當以書面形式簽訂融資租賃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735條規定,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和租賃標的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標的,提供給飢腸轆轆的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 第七百三十六條 融資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合同的名稱、數量、規格、技術效能、檢驗方法、租賃期限、租金構成和支付期限和支付方式、貨幣以及租賃期限屆滿時租賃物的所有權。 融資租賃提前啟動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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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經營租賃。
經營租賃是指租賃資產反映在出租人的資產賬戶中,租賃財產的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出租人對租賃財產的剩餘價值保留一定風險的交易。 從承租人的角度來看,租賃物業在其財務報表中不作為固定資產反映,租賃物業的租金可以攤銷到租賃交易的當期費用中。 為了規避裝置風險,企業為了減少或維持表外融資,或降低或維持資產負債率,或世聰需要利用一些稅收政策,願意採用經營租賃方式。
2.直接融資租賃。
應承租人請求,出租人指定出賣人按照承租人約定的條件購買承租人指定的資產和貨物,並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條件下,將資本貨物的佔有權、使用權和受益權轉讓給承租人。 “融資租賃是實質上轉移與資產所有權相關的所有風險和回報的租賃”。 在租賃結束時,承租人可以協商裝置的所有權。
3. 回租。
是指承租人將自己的房產出售給出租人,與出租人簽訂租賃合同,然後從出租人手中租回房產的租賃形式,簡稱“回租”。 回租業務是一種特殊的租賃型別,其中承租人和賣方是同乙個人。 用於盤活承租人具有一定市場價值的現有資產。
**回租包括融資回租和經營回租兩種型別,有利於現有資產的變現,為營運資金、股權資本、併購等籌集資金,有利於企業財務報表的調整。 類似於銀行抵押貸款。
1、融資租賃裝置是否可以再抵押。
1、融資租賃裝置的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融資租賃不是裝置的抵押,因此融資租賃後,出租人可以對租賃裝置進行抵押,但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2. 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及其他土地附著物;
2)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洋空間使用權;
4)生產裝置、原材料、半成品及製品;
(五)在建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6)運輸工具;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規不禁止抵押的財產。
抵押人可以抵押前款所列財產。
第七百四十五條 出租人對租賃財產的所有權未經登記,不得對善意的第三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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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租賃有三種常見的型別:直接租賃、回租和經營租賃。 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應承租人的要求,與第三方聯絡。
簽訂供應合同,出租人支付承租人從供應商處購買的裝置的費用。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九條的規定,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和租賃貨物的選擇訂立買賣合同的,出賣人應當按照協議將標的物交付給承租人,承租人享有買受人對所收到標的物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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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融資租賃是指承租人指定裝置和製造商,委託出租人提供資金購買和提供裝置,由承租人使用和支付,出租人在租賃期滿時將裝置的所有權轉讓給承租人的直接融資租賃。 其條件是出租人保留對租賃物的所有權並收取租金,以便承租人在租賃期內獲得對租賃物的占有、使用權和收益權。 這是最典型的融資租賃形式之一。
在經營租賃中,出租人承擔與租賃財產相關的風險和利益。 採用這種方法的企業並不以最終擁有租賃財產為目標,也不在其財務報表中反映為固定資產。 為了規避裝置風險,企業需要表外融資,或者需要利用一些稅收優惠政策,可以選擇經營租賃。
**回租**回租,有時又稱售後回租、回租等,是指標的物的所有者先與租賃公司簽訂“買賣合同”,將標的物出售給租賃公司,並取得現金。 然後,物業的原業主作為承租人,與租賃公司簽訂回租合同,將物業租回。 承租人在按照回租合同全額償還租金並還清房產殘值後,重新獲得該房產的所有權。
轉租以同一標的物為標的多個融資租賃業務。 在轉租業務中,前乙份租賃合同的承租人也是下乙份租賃合同的出租人,稱為轉租人。 轉租人將租賃的房產出租給其他出租人,然後轉租給第三方,轉租人這樣做的目的是收取租金差額。
租賃物品的所有權屬於第一出租人。 委託租賃出租人接受委託人的資金或租賃標的物,根據委託人的書面委託,與委託人指定的承租人辦理融資租賃業務。 租賃期內,租賃標的物的所有權歸發貨人所有,出租人僅收取手續費,不承擔風險。
拆分租賃是一種創新的租賃形式,它結合了投資的某些特徵。 在確定租賃公司與承租人之間的租金水平時,租金是根據租賃裝置的產量和與租賃裝置相關的收益來確定的,而不是由固定的宴會或浮動利率確定的。 在以上,我們為您梳理了許多不同的融資租賃渠道,每種融資租賃方式都需要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來確定。
融資租賃還要求當事人了解相關具體法律規定和最新政策內容,以進一步避免不必要的融資租賃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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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常見的融資租賃方式:新購裝置的融資租賃。
對於擬建或在建工程中尚未購買的裝置,承租人應指定經營者,設定購買條件,租賃公司應支付購買車輪追森裝置的購款,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然後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在租賃期內,租賃財產的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有權使用租賃財產。 租賃期滿後,租賃期滿後,支付租金,承租人按照融資租賃合同的規定履行全部義務,租賃標的物的所有權轉讓給承租人。
又稱直接租賃,簡稱直接租賃。
2、最常見的融資租賃方式2:融資售後回租。
在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中,往往有很多裝置,這些裝置在正常使用中,有無抵押的,也有無抵押的,但作為抵押貸款,銀行不接受。 這些裝置可以打包出售給租賃公司,同時回租,不動,不影響使用,同時退還原購裝置的資金。 這樣,就可以活化大量沉澱的資產,這稱為售後回租,簡稱回租。
3、最常見的融資租賃方式有三種:廠家租賃。
廠家租賃是裝置廠家與租賃公司之間的戰略合作,利用租賃為購買其產品的客戶提供資金,解決廠家和客戶購買大型成套裝置的資金短缺問題,促進廠家產品的銷售。 通過將租賃業務納入裝置製造商的營銷體系,將擴大製造商的服務範圍,提高製造商的營銷水平; 通過租賃公司幫助終端客戶裝置廠商融資資金,不僅提公升了客戶的購買力,也提公升了公司的再生產和占領市場的能力; 通過租賃公司與廠商的合作,實現風險共擔、利益共享、強強聯合、各方共贏。
融資租賃的特點。
融資租賃除了具有融資方式靈活的特點外,還款期限長、還款方式靈活、壓力小等特點。
中小企業通過融資租賃享受的資金期限最長可達3年,遠高於一般銀行貸款期限。
在還款方面,中小企業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分期還款,大大減輕了短期資金壓力,防止了中小企業資金鏈斷裂。
融資租賃雖然門檻低,形式靈活,非常適合中小企業解決自身融資問題,但並不適合所有中小企業。
融資租賃更適合中小企業進行生產加工。 特別是那些銷售渠道良好、市場前景廣闊,但暫時遇到困難或需要及時購買裝置以擴大生產規模的中小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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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租賃的三種形式是直接租賃、槓桿租賃和售後回租。
直接租賃:這種租賃是指出租人(租賃公司或製造商)直接向承租人提供租賃資產的一種租賃形式。 直接租賃只涉及出租人和承租人兩方。
槓桿租賃:出租人在引入資產時,只支付引入所需金額的一部分(通常為資產價值的20%至40%),其餘部分以資產或租賃權作為抵押品向其他貸款人借款; 資產出租後,出租人將貸款償還給貸方(債權人)並收取租金。
售後回租:這種型別的租賃是指承租人將資產出售給出租人,然後將資產租回的一種租賃形式。
融資租賃的含義
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標的的具體要求和供應商的選擇,向供方購買租賃標的物,並出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租賃標的物的所有權在租賃期內歸出租人所有, 承租人有權使用租賃標的物。
租賃期滿後,支付租金,承租人按照融資租賃合同的規定履行其全部義務,對租賃財產的權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 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或交易慣例的有關條款確定,尚不確定的,租賃標的物的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
以上內容參考:百科 - 融資租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