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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描述,它應該是非殘疾等級的。 若工傷無傷殘等級,則可依《工傷保險條例》享受福利待遇,如**費、住院餐補助、異地就醫交通費、住宿費、****費等。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工傷保險待遇的專案和標準如下:
1)治療(醫療)費用。**工傷費用必須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工傷保險藥品清單、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要求。
2)住院餐補助。職工因工因公住院受傷的,單位按本單位出差伙食補貼標準的70%繳納住院餐補助金。
3)異地就醫的交通、住宿、伙食費。工傷職工持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經辦機構批准的,在規劃區外就醫的,按單位因公出差的標準報銷所需的交通、伙食、住宿費用。
4) **** 費用。工傷職工向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支付的費用,符合本條第三款規定的《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規定的。
5)輔助器具費。因日常生活或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為受傷職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由工傷保險**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支付。
6)停工期間的工資。勞動者因工傷事故受傷或者患上職業病,因工傷需要停工就醫的,停薪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
vii) 生活護理費用。傷工在停工期間需要照顧的,有償的,由其所屬單位負責。 如工傷雇員經傷殘評估,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則生活護理費用應按月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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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在工作中跌倒、三趾受傷的,經確定為工傷的,應當在病情穩定後,將工傷證明、病例資料、X光、X光報告、出院記錄以及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帶到當地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進行殘疾鑑定。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在事故發生後乙個月內報告,如公司不申請,受傷員工或其近親屬應當在一年內申請認定。 需提交的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一般**來自勞動局)、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證明、醫療診斷證明等;
2、受傷後有影響勞動能力的殘疾比較穩定的,申請人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並向設區(一般設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3、根據殘疾程度不同,獲得的賠償也不同。 主要補償有:醫療費、一次性傷殘津貼、一次性就業津貼、一次性醫療津貼、休假期間工資、伙食費、護理費等。
4、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或者其他證據證明存在勞動關係,不能申請工傷認定的,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 勞動仲裁確認勞動關係存在後,提出工傷認定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