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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留許可申請材料。
1、居民身份證或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2. 我最近光著頭**;
三、證明符合《辦法》第七條規定條件的有關材料,可分為以下幾類:
居住時間證明:包括外國人的臨時居住登記資訊、仍然有效的臨時居住證,以及其他可以證明居住時間的材料;
在職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其他能證明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居住證明:包括出租人、用人單位、學校出具的住房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購房合同或住宿證明等;
出勤證明:包括學生證、學校或科研機構出具的其他能證明持續學習的材料等。
注:配套材料的具體要求由公安機關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司法行政部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國土資源部門、教育部門等制定,並向社會公布。
居留許可申請流程。
1、申請人應到居住地派出所填寫《居住證申請表》並簽字,並提交《居住證申請表》及證明材料。
3、採集肖像後,出具《居住證受理收據》(憑收據領取居留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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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留許可暫行條例
第九條 申請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提交居住地居民身份證、本人照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教育等證明材料。
居住位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購房合同或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學校等出具的住宿證明; 在職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其他能證明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入學證明包括學生證和學校出具的其他可以證明繼續學習的材料。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或近親屬代為辦理居住證。 監護人或者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或者代理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
申請人和相關證明材料的簽發人應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申請材料不完整的,公安機關委託的公安派出所或者社群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充的材料。
對符合辦理居住證件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製作並簽發居住證件; 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無法按時發放居住證的,設區市級以上的當地居民**可以在實施辦法中延長發放和發放期限,但延長期限最多不得超過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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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居留許可所需的檔案如下:
1. 個人身份證明。
這些材料簡單易用,通常可用。 有一張身份證,兩張**就可以了。 如果你有,最近的身份證**是最好的,如果你身邊沒有**,你可以順便找一家照相館,告訴老闆這是居留證,他們都知道怎麼拍照。
2. 住址證明。
這是你在當地居住了一年以上的證據:如果你租的是別人的房子,你需要提供租賃合同、業主證明、房屋所有權證明,以證明業主的身份。 如果在當地買房,一般只要提供購房合同就足夠了。
如果您住在乙個單元或學校,您必須提供在該單元或學校的住宿證明。 如果您一直住在酒店,請前往酒店所在的警察局,要求他們為您簽發證明。
3. 就業證明。
為了證明您在當地有乙份穩定合法的工作,雇主的證明是必不可少的。 同時,需要準備與用人單位或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 不管是僱大公司還是小店面,他的營業執照也要準備好。
4. 當地學校教育證明。
這方面,申請居留許可比較容易,首先要有學生證,然後才能找學校開證,而且一定要注意連續學習半年以上的證明。
5. 幫助你的家人代表你去做。
如果你在國外,你不僅要親自申請居留許可,還要和孩子一起學習。 如果家長幫助孩子這樣做,除了準備上述材料外,還應該帶上身份證和戶口簿。
6、詢問當地具體要求。
根據城市的大小,申請居留許可的要求也有所不同。 因此,在準備好以上材料後,去派出所詢問是否有特殊要求,力爭一次性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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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交的檔案:
居民身份證。
工作人員通過國民身份證讀取晶元的照片資訊。
戶口登記確認書。
證明材料必須如實載明居住證申請人的姓名、公民身份、居住位址,以及在廣州生活(或工作、學習)半年以上的情況。
1、居留許可是我國一些發達城市借鑑發達國家“綠卡”制度的一次嘗試,積累了為我國制定技術移民辦法的經驗,最終形成了我國的國家“綠卡”制度。 持有居留許可的人可以享受當地居民的待遇。
二、主要功能:
居留許可使用CPU晶元IC卡,居留許可的以下社會服務功能可以在各個地方擴充套件:
1.金融服務。 可以繫結銀行賬戶,使用居住證查詢賬戶餘額,省內外進行同業匯付業務。
2.巴士服務。 您可以“刷卡”乘坐帶有居留許可服務標誌的巴士。
3.電子政務。 通過自助申報平台,實現申請居住證、申請居住證專案變更續期等功能。
4.小額購買。 通過載入電子錢包功能,居留許可可用於商戶POS終端上的小額購物。
5.電信充值服務。 可繫結手機、網通、電信號碼,號碼可隨時充值,自動獲取消費積分。
6.公共服務。 持票人可以預訂地鐵、火車和飛機票。
7.訪問控制應用程式。 通過載入門禁功能,可以有效識別小區的居住人口。 在居住期限屆滿時,持有人在社群的出入將被自動封鎖。
8.企業一通通票。 企業或單位可憑居住證對員工考勤進行登記,識別出入,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內部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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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人力資源或登入北京人才網。
1、《北京市工作居留許可申請表》一式兩份(申請人填寫資訊後自動列印,意見填寫到“申請單位”,經辦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營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國外(地區)等城市在北京設立的非法人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原件及影印件;
3、高新技術企業提供《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原件及影印件;
4、《廉潔宣告》,由單位負責人本人簽署;
5、申請人戶籍所在地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6、申請人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職稱材料原件及影印件;
1)要求教育部門對成人教育、高等教育自查、高校公升學、高等教育、軍隊院校本地學生等不統一招生、統一錄取的學歷、學位進行報告;
2)所取得的職稱證書屬於所取得的考試,需提供職稱《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原件及影印件;單位取得的,應提供單位《職稱評定表》原件及影印件; 高階工程師需提交《職稱評審表》及《聘任通知書》正本及影印本。
7、申請人與申請人簽署的《勞動合同》原件及影印件(2個月內到期的,先續簽);
8、海淀區地方稅務局連續6個月出具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加蓋地方稅務局印章;
9、申報單位出具的《個人所得稅報表》應加蓋本單位公章、財務印章,並由本單位負責人簽字;
10、申請人在申報單位連續繳納近6個月的社保費證明,即加蓋單位公章的《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參保人員繳費資訊);
11、北京市固定居住證明:如您自有房屋,請提供房產證或《購房合同》及購房發票原件及影印件; 房屋出租的,應提供流落移民、房屋所在地租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房屋租賃許可備案證明》和《租賃合同》; 公有住房出租的,住房產權單位應當出具出租關係證明; 借用親友房屋的,居委會應出具借用證明(註明房主姓名、位址)和房產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12、近期一張白底彩色證件照(與系統上傳的版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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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身份證明。 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或者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
2)居住期限證明。持有有效期至少6個月的“居住登記卡”或“臨時居留證”。
3)合法穩定就業證明、合法穩定居住證明、持續學習證明。
4)近期1寸白底正面裸頭色證書1張**。(您可以在辦理登機手續時拍照。
居留許可是我國一些發達城市借鑑發達國家“綠卡”制度的一次嘗試,積累了為我國制定技術移民辦法的經驗,最終形成了我國的國家“綠卡”制度。 持有居留許可的人可以享受當地居民的待遇。
2014年1月,北京出台規定,居留許可制度將取代現行的臨時居留許可。 同年12月4日,法制辦就《居住證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徵求意見。 《徵求意見稿》規定,公民離開常住地,在設區級以上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穩定就業、穩定居住、繼續學習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居住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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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申請居留許可,您需要攜帶以下檔案:
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2 張近期無頭**照片(1 英吋彩色或黑白,淺色背景)。
流動人口結婚、生育證原件及影印件。
固定合法居住地證明。
半年以上社會綜合保險證明。
就業或投資證明。
申請居留許可的主要意義:
從“臨時居住證”到“居住證”,乙個字的區別體現了城市管理的重大進步。 從簡單的接入登記到流動人口的主動服務。
流動人口納入實際人口的地域管理後,社會服務和社會保障兩大功能將得到提公升,使流動人口在勞動就業、醫療保險、子女教育、租房、購車買房等方面享受必要的待遇,體現了角色由重管理向重服務的轉變。
同時,“居住證”在某種意義上是“臨時居住證”的替代品,深圳的“居住證”分為兩種內容:一種是“臨時居住證”,另一種是“居住證”。 它們對應於一定經濟和政治層面的外國人口,因此“居留許可”包含一定的地方政策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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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的相關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的原件和影印件;
雇主出具的就業證明;
擁有合法和穩定住所的證明;
在申請地點持續學習的證明;
申請人在申請地點居住半年以上的證明。
三四分只需要選擇乙個即可發放。
問:我說的是獲得居留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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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需要準備的一般資訊:
1)身份證及身份證影印件。申請居留許可時,身份證是準備的必要檔案。 所以,一定要有身份證。
否則,居留許可將無法正常辦理。 同時,個人**一寸不能少,一般要準備3-4張。
2)數字後置許可證。申請居留許可時,必須去普通的數碼照相館申請數碼收據。 現在的照相館老闆都很精明,只要你說需要拍張照片什麼的申請居留許可,他們就會馬上明白。
3) 居留許可申請**。一般情況下,在申請居留許可時,**部門會要求你填寫乙份申請表,裡面會有很多基本資訊和其他你需要的資訊,只要你如實填寫即可。
二、辦理手續:
1)走公司的快車道。如今,許多公司的人力資源部門,其中一些是人事部門,可以幫助員工申請居留許可。 如果你是公司的員工,打電話**到人事部,他們會告訴你準備什麼材料,一般申請表可以從人事部拿到。
準備好資料後,就可以交給公司的人事部門了,等他們提交給**的相關部門,等待居留許可。
2)居委會通過。有地方的小區居委會也提供了申請居留證的便捷方式,同樣,你只需要根據他們的要求準備材料,交出來,等他們通知你居留證。
3)親自到**部門的代理機構。一般來說,第乙個受理居留許可的部門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建議先查閱居留許可的資訊,直接帶上檔案和資料來辦理,也很方便!
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居住證暫行條例》規定,當事人申請居住證件時,應當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提交居住地居民身份證、照片及居住地住址、就業、教育等證明材料。 >>>More
(一)本人在居住地居住滿6個月,符合《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之一的; 2、申請居留許可時,應攜帶身份證、申請居留許可時需要提交的其他檔案和材料(如:穩定就業勞動合同、穩定居住住房產權登記證等); >>>More
為了讓外地人享受城鎮居民的福利,今年取消了全國居住證的新規定,只有居住證在戶口登記六個月後才能辦理。 那麼申請居留許可需要什麼材料,步驟是什麼呢?
直接去你工作的警察局。 帶上你的身份證,勞動合同原件(與當地註冊的當地企業),總派出所有轄區劃分,居住證是以你家的位址為參考的,你可以諮詢公司人員確定去哪個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