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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居留許可暫行條例》(第663號令)。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提交居住地身份證、本人照片以及居住地位址、就業、學歷等證明材料。
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購房合同或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其他能證明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入學證明包括學生證和學校出具的其他可以證明繼續學習的材料。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或近親屬代為辦理居住證。 監護人或者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或者代理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
申請人和相關證明材料的簽發人應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申請材料不完整的,公安機關委託的公安派出所或者社群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充的材料。
對符合辦理居住證件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製作並簽發居住證件; 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無法按時發放居住證的,設區市級以上的當地居民**可以在實施辦法中延長發放和發放期限,但延長期限最多不得超過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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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這意味著所提供的檔案不符合要求,不能申請居留許可。 僅提供自己的資訊沒有資格獲得居留許可。 符合申請居留許可條件的,必須提供身份證等原件後方可辦理。
所以你的案子不能處理,因為它不符合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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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須親自申請懺悔信才能獲得居留許可嗎? 網上很多人都在問是否要親自申請居留許可。
答案是肯定的,青霄,居留證必須親自辦理! 根據《居住證》制度的規定,對在市生活、工作的人員逐步實行《居住證》(以下簡稱《居住證》)制度。
居留證件應當載明持證人的姓名、出生日期、性別、簽發日期、有效期、身份證號碼或者原仿國籍(地區)。
《居住證》的有效期由市人事局批准。 有效期分為6個月、1年、3年、5年四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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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不需要,公民只需提供其有效身份證原件,**以及居住證明、就業證明、學習證明等證明材料即可申請。 根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的規定,申請人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提交居住地居民身份證、居住地照片、居住地住址、就業、教育等證明材料。
居住位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購買合同或出租人、用人單位或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其他能證明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入學證明包括學生證和學校出具的其他可以證明繼續學習的材料。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八條 居住證申請受理、出示、簽發、簽注等,由公安機關負責管理。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學校、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辦理辦理、受理和發放居住證件。
第九條 申請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提交居住地身份證、本人照片、居住地證明、就業證明、教育證明等材料。
為了讓外地人享受城鎮居民的福利,今年取消了全國居住證的新規定,只有居住證在戶口登記六個月後才能辦理。 那麼申請居留許可需要什麼材料,步驟是什麼呢?
直接去你工作的警察局。 帶上你的身份證,勞動合同原件(與當地註冊的當地企業),總派出所有轄區劃分,居住證是以你家的位址為參考的,你可以諮詢公司人員確定去哪個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