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人事糾紛 10、勞動人事糾紛

發布 社會 2024-03-23
10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如果這筆錢被扣除,您將去勞動仲裁委員會。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因勞動人事糾紛引起的民事糾紛,原告應當先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訴狀,確有寫訴狀困難的,原告可以提出口頭訴狀,由人民法院記錄在案,並告知被告。 然後,法院進行審查。 符合提起訴訟條件的,在七日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

    不符合提起訴訟條件的,應當在不予受理後七日以內作出裁定,並通知當事人。 人民法院應當自立案之日起五日以內將起訴書送達被告人。 被告在收到起訴書之日起15天內提交了答辯狀。

    被告提出答辯狀後,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 最後,等待人民法院確定審判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提起訴訟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二)被告人明確; (三)有具體訴訟主張、事實和理由的;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範圍和受理訴訟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起訴權。

    必須接受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 符合提起訴訟條件的,應當在七日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 不符合提起訴訟條件的,應當在七日以內作出書面裁定,不予受理; 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訴。 第一百二十四條 人民法院對下列訴訟另行情形處理:

    1)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於行政訴訟範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二)依照法律規定,當事人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申請仲裁的,不得向人民埋石法院提起訴訟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三)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應當由其他機關依照法律規定處理的糾紛; (四)對不屬於本院管轄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判決、裁定、調解文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再次提起訴訟的,通知原告申請再審的,但人民法院裁定准許撤訴的除外; (六)依照法律規定不得在一定期限內提起訴訟,在不得提起訴訟的期限內提起訴訟的,不予受理; (七)離婚案件不予判決、調解,或者原告在六個月內沒有新的情況或者新的起訴理由的,不予受理。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發生勞動爭議時,人員應當積極與員工協商; 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依法成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或者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申請調解; 調解不成的,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

    發生勞務返還糾紛時,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達成和解協議後仍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 申請人不願調解、調解不調解、調解協議達成後仍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發生勞動爭議,人員應積極協商處理,爭議無法處理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發生勞動爭議時,當事人在達成和解協議後不願協商、協商不力或者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時,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後不願協商、協商不力或者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 申請人不願調解、調解不調解、調解協議達成後仍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法律分析:發生勞動爭議時,應積極協商處理,如果糾紛處理不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發生勞動爭議和解散時,當事人不願協商、談判失敗或者和解協議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時,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後不願談判、協商不力或者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 申請人不願調解、調解不調解、調解協議達成後仍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伏璀早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不符合用工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用人單位完成工作任務,或者不按用人單位要求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如果用人單位不解除勞動合同,你不要主動寫辭職報告,如果勞動合同解除,用人單位每年補償乙個月的工資,你要補償三個月的工資。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如果你的錯誤不是嚴重違反公司的管理制度,你應該堅持你的意見,如果公司想終止合同,必須對你進行相應的賠償。

  8.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你好! 根據你上面所說的,如果你在勞動過程中受傷,根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應認定為工傷。 作為承包商,您應該簽訂合同!

    如果承包人是個人承包的,那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如果個體承包人違反本法規定招聘工人,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發包人與個體承包人應承擔連帶責任!

    您可以在公司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在事故發生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至於工資標準、勞動保護、工作條件、平均建築工地,如果兩地不一致,可以參考《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四條! 都可以在網上搜尋到!

    如果您需要提供足夠的證據來證明您受到的傷害發生在工作過程中,並且您與雇主有事實上的或書面的僱傭關係! (其實人與人之間只有勞動關係),找出足夠的證據! 如果不被受理,可以到事故發生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事實上,根據《勞動爭議仲裁法》第21條的規定,情況也是如此!

    鑑於你的情況,我建議你還是在當地的法律援助中心找律師,如果遇到困難,可以申請免費律師為你打官司!

    基於你說的是情況有限的事實,我只能做乙個粗略的分析!

  9.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可以免費申請**,合肥有法律援助專案,為農民工、女工等提供免費諮詢和**。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確認簽訂合同的時間和實際的合同期限,並保留書面證據(工作郵箱、簽到、打卡資料)。

    您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仲裁時效期限為1年),如果您未簽訂勞動合同且形式如梁昭的事實勞動關係,您可以上訴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月薪, 同時,要求用人單位在合同期限內補足基本醫療保險。

    仲裁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單位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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