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可以和弟弟爭奪家產嗎? 姐姐和弟弟為家裡的財產而爭吵是對的嗎?

發布 教育 2024-03-15
11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姐姐和弟弟關心父母的財產,父母還活著,聽父母的話; 父母去世後,哥哥姐姐有繼承權,除非父母有遺囑給弟弟,否則姐姐不會得到。

    根據《繼承法》,遺產按以下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一階繼承人繼承,二階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一等繼承人的,由二等繼承人繼承。 該法中的“子女”一詞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養子女和受扶養的繼子女。 該法中的“父母”一詞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和受扶養的繼父母。

    本法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這要視情況而定。

    估計大家族沒有希望了,老爺子估計早就想好了善後,也爭不上去。那些窮困潦倒、生意不多的人估計不會打仗,除非窮人叮叮噹噹,需要母親家人的補貼。

    所以他們會為了通情達理,但不是特別有錢,而且女孩子不是很好,嫁得好誰在乎娘家的繼承權呢?

    村里經歷過拆遷,但不是動不動就拆幾千萬戶家產的那種,給兩套集體產權搬遷房屋,父母住在那裡,孩子結婚有地。 村里有好多2棟老房子,這樣才能有4-8棟新房,這種一般的老人們會考慮給女兒留1-2套,大部分給兒子,姑娘們比較通情達理,不會再打架了,也會幫忙扶養老人。 而那種原來是1套的老房子,拆了之後只有2套樓,基本不留給女兒,後來就出來了,房東說姐姐回來搶弟弟的財產。

    有的父母保護兒子,女兒抱怨抱怨,有的兒子過得好,多少日子過得去,又有能力在外面買房子,姐姐想要,就放手了,把家裡平分一套,這樣的家庭還是會比較和睦的。 不過,有弟弟不讓,姐姐們拼命,不給就得和父母斷絕關係,這種村子或者鄰村也有少數,但是這種家庭,給給他們,大半個都會分手, 如果他們不給,那仍然不好。因為兒子不允許的人大多是自私無能的,所以孝道二字對他來說只是乙個負擔。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女兒也可以分享家庭財產,但父母與兒子住在一起,婦女一年不能回家幾次,也不分擔子女撫養費。 家庭財產在嫁妝中是合理的。 但是,這樣做更合理。

    重新簿記,計算子女撫養費,醫療費用,100年後父母的費用,總遺產價值,子女撫養費,更多支援。

    2.父母輪流居住或者多人共同供養的,平分。 我爺爺有五個孩子,四個女兒,我父親有乙個兒子。

    遺產分為5個部分,每人乙個。 我爺爺有自己的房子,但我奶奶是植物人,有保姆,我的四個阿姨經常自己照顧。 我爸爸在外地,每年都會給家裡寄錢。

    3.女人照顧的比兒子多,兒子在外面工作。 同樣重新計算子女撫養費、醫療費用等。 如果兒子想要房子,他必須支付女兒的遺產。 要麼房子在出售後被分割。

    你不能被棍子打死。 女兒嫁出去不贍養父母,不每個月交錢,不分遺產,都是正常的。

    因為姐姐和姐夫會繼承姐夫家的遺產,所以妻子不會和哥哥哥哥爭奪家產。 也許是傳統思維。

    香港有些原住民有4個大姓(我只記得乙個鄧),每個家庭的人都有資格得到一塊土地(這塊土地**允許你自己使用,但對建築面積有限制)這些是丁的權利,但一般女人並不繼承丁的權利。

    姐姐結婚了,男方父母的財產分給了我姐姐和姐夫。 說白了,姐姐沒有分享她母親的財產,但她確實分享了她婆婆的財產。 實際上,這不是損失。

    這也是傳統的。 而且我姐姐結婚時有嫁妝。 這也是父母對女孩的貢獻。

    如果真要算,女人不分割父母的財產是合理的。 否則,如果嫁妝被拿走,公婆的財產就會被分割,母親家的財產就會被分割。

    那就不要給老人找女兒了。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首先,不叫糾紛,應該說是繼承,你和你哥哥有繼承權。 這種情況不能稱為爭奪家庭財產,如果有遺囑,就會按照遺囑執行。 如果沒有遺囑,將按照法定繼承程式執行。

    因為我姐姐也有繼承權。 所以冷靜下來。 協商乙個好的解決方案。

    讓每個人都滿意。 事實上,根據法律,兒子和女兒享有同等的繼承權。 贍養老人也負有同樣的責任。

    至於遺產問題,最好是協商解決,不要傷害姐姐和弟弟的感情,親情是最寶貴的財富,不是錢能買到的,希望能幫到你。 當然,如果父母沒有專門給兒子寫遺書,女兒可以繼承。 法律規定,法定繼承權包括父母、子女、配偶等。

    因此,姐姐不能和弟弟爭奪家產,而是合法繼承。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首先,如果你的妹妹想分割家庭財產,她是有資格的,根據《繼承法》第10條,繼承的順序如下: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因此,可以看出,姐姐和弟弟屬於子女中的繼承人第一階,沒有規定他們是分開的兒子或女兒,所以如果姐姐和弟弟擁有相同的繼承權,就不存在爭議或無可爭辯。 當然,按照傳統文化,一般來說,如果姐姐嫁到外面,有很多人自願放棄繼承權,因為大多數情況下,由於女孩的結婚,對父母的大部分贍養費都落在了男孩身上,所以對應父母的遺產由男孩繼承,在法律上,姐姐和弟弟有權分割家庭財產, 但按照中國傳統,繼承家族的男性成員是優先的,因為老男孩的贍養是中流砥柱,從法律上講,誰付出多,誰就有權主動繼承,這也要看你姐姐的態度。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這話要說什麼,家產是老子留給兒女的,不過要看兒子怎麼對待老子,有沒有經濟**,對待老子有沒有孝順,各方面給兒子都好,如果兒子經濟條件好,就不了解老子的方方面面, 而且有時候罵老子,那肯定是不給的,既然如此,如果老子是百年後,女兒整天在老子身邊孝順,姐姐可以爭奪家產,不過這也看老子的意思,有些老子不在乎兒子對他做了什麼, 他要把家裡的財產給兒子,有的老子不這麼認為,孩子對我好,我想把財產給誰就流誰,老子就分乙份,寡婦就給她,如果財產多一些,兒子和妹妹就去朝廷, 法官也會按照老子的意志來判斷你要我說你要看看是怎麼回事,那段時間,兒女都是一樣的,都有繼承家產的權利。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故事背景及人物設計:

    奶奶:大老闆(爺爺早逝)。

    阿姨:長相不一,前後矛盾不一,表面上什麼都不要,就連她提議的轉房都給了我。 但實際上,嘻嘻?

    舅舅:我沒有兒女,阿姨有精神問題,她照顧我奶奶很久了,主要給我推薦房子。

    二叔:一家公司沒有實權領袖,據說現在欠了幾百萬,這次是競爭的主要目標。

    表哥:二叔的兒子,大學畢業後,沉迷於網路遊戲,無心自拔,據說以前連洗衣機都用不上,現在被送到霓虹國進修。 (清明節我一次都沒去過清明的清明大街)。

  8.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如果你在城裡,你有這樣的心態,這是可以理解的,因為在城裡大家都認同男女平等的觀念,如果在農村,作為女兒和弟弟打架,那就有點不合理了,畢竟在中國,尤其是在農村,這個行業基本上都是傳給男人而不是女人的, 這是傳統的東西。而且因為你還在和媽媽打冷戰,那就更不配了。 想一想,如果你處於媽媽的位置並且有同樣的問題,你會怎麼做?

    以後,你的女兒會和你冷戰,你會很傷心嗎? 你會後悔生下你的女兒嗎?

    有句老話:好男人不爭祖產,好女人不靠嫁妝衣服。 這是乙個非常鼓舞人心的句子,遵循這句話的孩子在事業上普遍都很成功。

    估計應該是80後了。 80後一般都是獨生子女,父母被寵壞了,這樣的孩子很任性無知,尤其是女孩子,很自私,好像父母欠他們一樣。 估計你應該在農村長大,你的父母特別想要乙個兒子,所以生了你的弟弟,你的弟弟可能因為超產而被罰款。

    所以從你哥哥來到這個世界的那一刻起,你就感到不快樂,認為你哥哥和你在爭奪父母的愛。 所以你和你哥哥的關係不是很好。 總的來說,姐姐很愛哥哥,也見過一些“哥哥妖”,為了幫哥哥,我甚至和老公離婚了,我當然不贊成,但姐姐和弟弟的愛才是大多數中國家庭的真實存在。

    而你是特例。

    你的女兒出嫁後,她會成為家庭成員,你的丈夫會給你乙個完整的家庭和你應該擁有的一切。 想想看,如果你老公的姐姐和你老公為了家裡的財產而吵架,你會幫你大姐嗎? 當然不是。

    那你為什麼要這樣做呢? 否則,你就是乙個嫁不來的姑娘,標準啃老家。 自私、懶惰、虛偽、冷漠、煩人,這就是你和弟弟吵架的原因,你還和你母親冷戰,你這麼無知,誰敢娶你?

    誰娶了你,誰就倒霉了。

    我想問這個問題的人看到這個一定很生氣,但仔細想想,我說得對嗎?

  9.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法律分析:兄妹倆之間的房地產糾紛屬於民事調解的範圍,對於兄妹倆之間的房地產糾紛,法院可以指定調解員以多種方式調解糾紛。 充分聽取當事人陳述,講解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耐心引導,在當事人平等協商、相互理解、相互讓步的基礎上提出爭議解決方案,幫助當事人自願達成調解協議。

    他們都屬於同一繼承關係,如果沒有其他法定繼承人,可以採用一人半財產的原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 第二十二條 人民調解員可以根據爭議的不同情況,採取多種方式調解民事糾紛,充分聽取當事人的陳述,解釋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耐心諮詢,在當事人平等協商、相互理解、相互讓步的基礎上提出爭議解決方案, 並幫助當事人自願達成調解協議。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弟弟不得處置姐姐家的財產。 兄弟姐妹關係平等,各自擁有獨立的財產,未經許可不得處置對方的財產。

    擴充套件資訊 兄弟姐妹在法律上是近親。 不是直系血親,而是旁系血親。 親生兄弟姐妹不是直系親屬。

    直系親屬是指有血緣關係或婚姻關係的直系親屬,如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 直系血親是指彼此有直系親屬關係的親屬,包括血親的兩部分。

    1.身體來源的血親是生自己身體的各代血親,如父母、祖父母等;

    2.由自己身體所生的血親,即從自己身體所生的後代,如子女、孫子女等。 值得注意的是,直系血親除有親生直系血親外,還包括法律虛構的直系血親,如養父母和養子女、養祖父母和養孫子女、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和繼子女等。

    3.《婚姻法》中的直系親屬一般是指直系血親,指其父母及其子女的各代親屬,如父母子女、祖父母、孫子女等。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16

    法律分析:有受撫養關係的兄弟姐妹、收養兄弟姐妹和繼兄弟姐妹之間有繼承財產的共同權利。 親生兄弟姐妹是父母所生的兄弟姐妹,包括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和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

    這些兄弟姐妹彼此擁有平等的繼承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二十七條 繼承依次為:(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二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荀子。

    繼承開始後,由一階繼承人繼承,二階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一等繼承人的,由二等繼承人繼承。

    就本部分而言,“子女”一詞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養子女和受扶養繼子女。

    就本部分而言,“父母”一詞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和有受撫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部分所用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收養的兄弟姐妹,以及有贍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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