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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有必要對此事進行定性。 根據你眼睛受傷的程度,如果不構成輕傷(輕傷是刑事犯罪的標準),屬於一般民事侵權行為,派出所不會受理,你可以和侵權人協商賠償問題,或者請公司調解, 如果真的行不通,可以去法院起訴。
其次,既然是侵權,就要看侵權人的過錯和過錯程度,這就涉及到被侵權方是否有過錯(即你是否有過錯)的問題。 如果你有過錯,而且你的過錯大小(即你有多大的權力引起爭吵),對方的民事責任就會減少(沒有過錯不承擔責任)。
由於您提供的資訊是未知的,因此我只能判斷到這種程度。 我希望能幫助到你,你的是我努力的最大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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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機關會依法考慮事件發生的原因,因為事件發生的原因能夠反映違法行為的嚴重性或者犯罪嫌疑人的違法行為的嚴重性、犯罪行為的主觀惡性、對社會的危害性。 這些都是司法機關在行使法定自由裁量權懲處罪犯或犯罪嫌疑人時必須考慮的因素。
因為只有這樣,才能體現出“罪”與“刑”“違法”與“刑罰”相稱的司法原則。
2、打架民事賠償原則也會考慮到事件的原則,如果受害人對自己的損害的發生有過錯,那麼侵權人可以依法要求減輕賠償責任。 因為,只有這樣,受害人才能明白,自己雖然是受害人,但對事件也有過錯,在以後的社會活動中,他會合理合法地處理自己面臨的各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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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與原因有關。 損害賠償以造成的損害為依據,人身傷害的當前及後續費用以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為準。 這件事當時應該已經報警了,現在如果對方不賠償,只能自己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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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報警。 警方介入調查的材料可以作為您索賠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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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究他故意對他人造成身體傷害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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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的看法如下:
1.自衛是可以的 當你判斷自己應該自衛,有能力自衛的時候,就應該勇敢地自衛。 這是乙個勇氣和能力的問題。
2.不宜搗亂、欺凌、炫耀自己等行為 這些行為最終會對自己、他人、親人造成直接和嚴重的傷害。 這些行為最終將成為他們自己不當行為的歷史,而不是值得吹噓的事情。
這些行為是愚蠢的。
3.武術不是打架,它是一種修煉,從淺層次上講,它是一種勇氣和智慧的鍛鍊,從更深的意義上說,它是一種對宇宙的理解,它是一種哲學。 武術是一門科學,一門藝術,一種美,一種可以享受的生活形式。
4.不要以任何理由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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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接受你所做的事情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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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這是相互攻擊,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問題是你們三個人去打架,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可以被公安拘留15天以下。
2、發生相互毆打的,由此造成的傷害損失由雙方承擔,並賠償工作損失、損失的工作費用、護理費用、交通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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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犯故意傷害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故意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的手段嚴重傷害他人致重傷殘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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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為解決問題而奮鬥,除非你是乙個非常不講道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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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偷錢,脾氣暴躁的人可能不得不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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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遇到脾氣暴躁和不講道理的人會引起爭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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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有時候我們一起喝酒,如果我們不投機地說話,超過半句話就會引起爭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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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打架的情況下,故意傷害的責任更大。 發生爭吵、挑釁的,在處理時要考慮挑起爭吵、尋釁滋事的責任。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千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金;
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特別殘忍的手段致人死亡或者致人重傷,致其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1、行駛過程中如果車身有輕微晃動或跑偏,一般是輪胎造成的故障。 首先,可能是輪胎平衡不好,車主需要盡快做一次四輪定位和動平衡。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