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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職位是根據現金會計和現金管理制度以及會計和管理中的賬戶和資金管理規定設立的。
出納:是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支付和收取現金、票據的簡稱。
收銀員通常有兩層含義:
一是指財務會計部門的工作,即現金和票據的收付和結餘;
二是指人員,即管理和處理現金、票據的收付和盤點的財務會計人員。
後一種含義是從第一種含義派生而來的。
在日常經濟生活中,為什麼要設立收銀員職位? 現金作為一種特殊商品,是人們最關心、最渴望的一種財富; 現金作為資本的組成部分,也是流動性最強、流動性最活躍的資產,可以說誰得到它,誰就獲得了物質財富。 因此,現金有別於其他資產,在管理和會計核算上需要有極其嚴格的程式,必須有相互監督和約束的手段,才能保證其安全、完整和不丟失,這就要求在日常工作中建立和完善現金核算和現金管理制度。
該系統最顯著的特點是它要求會計和管理層負責賬目
一些會計人員(會計)負責賬目(指現金台賬,或總賬中的現金賬);
一些財務會計人員(出納員)專門負責現金的收付和存入,以便相互配合、相互制約,共同管理現金的會計和管理。 此外,財務會計制度一直規定,財務會計部門應設定出納員崗,根據單位規模和業務量分配相應的出納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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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收銀員的三大禁忌包括:1、用“白條”到庫;2、隔夜大量現金; 3. 現金坐鎮。
出納員的職責包括:1、負責日常收支的管理和核對; 2、核對辦公室基本賬目; 3、負責憑證原件的收集和審核,確保報銷手續和原件檔案的合法性和準確性; 4、負責登記現金及銀行存款日記賬並準確錄入系統,按時編制銀行存款餘額對賬表; 5、負責會計憑證的編號、裝訂、儲存和歸檔工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在會計機構內建立審計制度。 出納員不得兼任審計員、會計檔案保管員、收入、支出、債權債務登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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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員必須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和現金日記賬。
是的? 是的。 這兩本書由收銀員登記。 期末與在手現金與會計科目中的銀行存款賬戶進行對賬,對賬在手現金進行對賬。這也是人們常說的賬目一致,賬目一致。 單位收銀員不能兼任哪些工作?
《會計法》第37條規定,出納員不得兼任審計、記賬、記賬、收支、費用、債權債務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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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收銀員的三大忌忌: 1、用“白條”到庫。 2、隔夜大量現金; 3. 現金坐鎮。 出納員的職責。
收銀員的三大忌忌: 1、用“白條”到庫。 2、隔夜大量現金; 3. 現金坐鎮。 出納員的職責。
收銀員,從廣義上講,既包括會計部的出納人員,也包括業務部的各類出納員(出納員)。 出納是會計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涉及彎拆的梁是現金收付,關係到單位乃至國家的經濟利益,如果工作出錯,將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 埋葬棗。
雍正皇帝。 雍正帝(1678年12月13日-1735年9月28日),清雍正帝,康熙皇帝第四子愛新覺羅尹真,清朝後第三位皇帝入關。 他在位 13 年。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