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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雙方決定是否返還彩禮是有法律依據的。 根據《婚姻法解釋》第十條第三款的規定,返還彩禮的判決應當以支付人因支付彩禮造成生活困難為前提。 困難是指不能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配的財產來維持當地的基本生活水平,這是一種絕對的困難。
當有真正的困難時,應考慮以下因素:
1)付款人為締結婚姻而共同借債,給家庭造成大量債務;
2)家庭成員沒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員患有嚴重疾病;
(四)其他導致家庭生活困難的突發事件;
根據舉證責任分配原則,付款人對造成自身困難的原因承擔舉證責任。
回扣金額的確定:
1)如果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一般應全額退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同居的,一般應全額退還;
3)退款金額根據付款人的難易程度確定;
4)回扣金額根據婚姻的長短確定。結婚的時間應以實際在一起的時間為準。 如果在實際同居後一年內提出離婚,彩禮金額可酌情退還一半以上; 如果在實際同居後兩年內提出離婚,退款金額可以按總額的一半以上確定; 兩年以上,一般不退貨。
5)根據導致關係破裂的過錯責任確定回報金額。因付款人的過錯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一般不予退還。 如果彩禮的支付確實造成了絕對的困難,則金額可以酌情決定少於一半的金額; 如果夫妻之間的關係因收件人的過錯而破裂,退還的金額可能會相應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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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你和老婆睡了半年,想甩掉老婆,還想把彩禮還給下個? 情緒不和? 你結婚前不明白嗎? 夫妻有衝突是正常的! 只要跑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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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律符合返還彩禮的情況,則可以要求返還。 查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一)當事人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同居的; 等一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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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應該要彩禮嗎,你在做什麼? 現在結婚半年了,感情不好就離婚,離婚後還要還你彩禮,我不想失去任何東西! 這不太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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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如果訂婚了,沒有履行婚姻,那也沒關係,但是女方已經和你結婚了,同居了,生活中難免會有吃喝拉扎爾等的開支,雙方都要付出,這還不清楚,情感上的不和是你個人對這段感情的厭倦, 這怎麼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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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為什麼早點去,如果每個人都有你的心態,那麼每個人都會離婚? 誰剛剛結婚沒有矛盾? 正是因為你的不負責任,才有很多男人在遇到小事時選擇逃避,而女人現在要求更多!!
你是個大男人,結婚了,離婚有錢也無所謂,你考慮過女人嗎? 你想要彩禮嗎? 對不起,沒有法律,你因為感情不和而離婚,這是因為你們的感情沒有處理好,不是女方出軌了婚姻,或者不給你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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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這個彩禮是不會退還的。 因為我結婚半年了。 你必須把它交給女人。
青年。 損失費。 這取決於誰提出離婚。
如果是女人提議的。 彩禮可能有些。 如果離婚是男方提出的,女方絕對不會給。
我想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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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回來,你就不必為這個女人的損失或其他什麼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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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可能,結婚半年了,才發現感情不和睦,那你該怎麼辦,如果只是單身的感情不和,還彩禮也不好,如果大家都這樣做,那就沒事了,但是如果發現別的, 比如出軌婚姻如果不還,可以走法律程式,但單一的感情不和就有點說不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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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婚後半年因感情不和想離婚,可以拿回彩禮,必要時可以選擇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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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半年了,從法律角度看,沒有退還彩禮這回事。 放鬆你的心,只有健康是你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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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結婚了,彼此有感情,不能因為小事吵架,人家讓你睡半年還人家還彩禮,怎麼會有這麼好的事情,你肯定不會回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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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辦法就是不離婚,慢慢來,結婚就想離婚,你結婚了,玩得開心! 對你的婚姻負責。 如果說要離開,也會影響女方的名聲! 你不能離婚,慢慢地和你的妻子發展關係。 你必須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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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禮的一部分應該退還,這個時間太短了,不能排除騙婚的可能,乙個家庭的彩禮負擔還是挺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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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雙方結婚後沒有住在一起,或者他們在一起的時間很短,他們可以要求拿回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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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是的,無論誰提出離婚,都不應該要求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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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半年了,相處不來就離婚了,一副**的樣子。 真不好說彩禮能不能通緝,最好還是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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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男方先提出離婚,彩禮不退,女方提出離婚,彩禮可能會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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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半年後,我不會再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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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半年後要離婚,要不要回彩禮? 告訴你,你把婚姻搞得太隨意了,你想離開半年,憑著要還彩禮的想法,你就不是婚姻的負責人。 算了,不管你離開你,還是她離開,你都不要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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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回來,送出去還想回來,太幼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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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難再回來了! 您可以協商解決方案! 希望你們能和解,如果不離婚是最好的選擇! 如果分歧不能通過談判和調解來解決,那麼恐怕唯一的辦法就是通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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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和你結婚了,你還能要求彩禮回來嗎? 別人家的女兒和你睡了半年了。 如果有共同財產,你的妻子可以分割你的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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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要求它! 真是太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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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回來,那是因為你想離開,並不是人們不想和你住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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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不一定。 如果滿足以下條件,可以退還彩禮:
1、如果男女雙方沒有到當地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本案中,男女雙方不算法律意義上的夫妻。 彩禮可以退還; 2、雙方已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尚未同居,一方要求退還彩禮的,必須退回; 3、一方在婚前交了彩禮,造成生活困難的,另一方應退還,生活困難必須達到觀言馬最低生活水平。
審慎的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一)的解釋》 第五條 當事人要求退還按照慣例支付的彩禮的,經查明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以支援:
(一)當事人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同居的;
3)給付款人造成困難的婚前付款。
前款第(2)項和第(3)項規定的適用應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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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應當退還彩禮的情形之一是婚前支付彩禮給支付方造成困難。 在這種情況下,彩禮可以退還。
對於離婚和返還彩禮的問題,雙方應先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依法作出判決。
禁止以結婚為藉口索取金錢或財產。 因此,婦女以結婚為藉口索取金錢或財產是不合法的。 然而,現在有些地方的習俗是男方給一定的彩禮,雖然這在法律上是非法的,但卻是合理允許的。
男女倆已經登記結婚,實際上已經同居了半年。 一般來說,彩禮是不可退還的。 但考慮到特殊情況,男方家屬因為彩禮借了數十萬元,所以女方拒絕退還彩禮,對男方來說是乙個很大的損失。
彩禮不屬於婚後共同財產,只有符合最高法院《婚姻法解釋(二)》第十條的規定才能返還。 返還彩禮必須滿足以下條件:尚未登記結婚、已婚但未同居、付款人因支付彩禮而生活困難。
但是,為了退還彩禮,男方還必須提供證據證明他因為彩禮而使生活變得困難,這樣他才能要求女方退還彩禮。 根據具體情況,彩禮不會全額退還,而是與在一起的時間長短成比例。
估計回來會比較困難,所以如果不是太麻煩的話,找個律師打官司吧。 你為什麼不把這個寫成離婚時的條件,就發呆離婚,離婚後要錢也不容易。 而且,離婚的女人也是受害者,自古以來結婚就不退彩禮。
這就是許多欺騙婚姻和金錢的人可以利用漏洞的地方。 而且你的心態不對,你離婚了,想要全身脫身,這有點不可能,你要學乙個長久的教訓,這樣你下次結婚前才會對婚姻有一點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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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如果是出軌婚姻,你可以要求回來,如果是正常的離婚,回來就不好了,因為當初別人想娶你,但後來卻沒有相處,分居了,頂多是賺點補償,彩禮不可能白白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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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因為既然你們選擇早點結婚,就意味著你們已經相愛了。 現在你離婚了,看來你要彩禮也不客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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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你應該把這個彩禮拿回來,畢竟這是你辛苦賺來的錢,我覺得沒有必要便宜對方。 在這方面你應該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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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需退還彩禮。
第十條 當事人要求退還按照慣例支付的彩禮的,認定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以支援:
(一)當事人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同居的;
3)婚前支付給付款人帶來困難的付款。
前款第(2)項和第(3)項規定的適用應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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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完結婚登記手續並共同生活一年後,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定,彩禮不予退還,除非因支付彩禮而造成嚴重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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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拿到結婚證之日起的所有收入都是婚後夫妻的共同財產,如果婚前財產不公正,就很難證明婚前財產不是婚前財產,所以彩禮很有可能成為婚後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而且離婚後只能對二分,除非對方有故意轉讓共同財產的事實,否則法院會偏袒沒有轉讓財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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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錢或幸福重要嗎? 不要把你的青春浪費在毫無意義的財產糾紛上,盡快走出痛苦的海洋比什麼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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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私下調解,彩禮是婚前禮物,只能和平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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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結婚了,你不能要求返還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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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與錢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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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知道婚姻和金錢哪個更重要!
他肯定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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