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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向派出所和看守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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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除律師外,被拘留人及其法人、近親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也有權申請取保候審。 應當向辦案單位提出書面《取保候審申請書》。
《取保候審申請書》應當明確說明申請的具體事實和理由。
申請保釋候查。
申請事項:辦理對犯罪嫌疑人張某取保候審。
事實和理由:
犯罪嫌疑人張某於20/20/20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20被市人民檢察院逮捕,目前被關押在市看守所。 作為張某的父親,我根據本案事實,並結合我個人家庭的實際困難,特此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具體理由如下:
1、張某一直表現良好,無犯罪記錄。 孝順感性,敬老愛幼。
2、張某自願投案自首(核實是否自首),如實供述,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調查。
3. 我們家庭的困難因素:
我和張媽媽都快70歲了,已經患有頑固的疾病,兒子被捕後,她很著急,又得了舊病,現在沒有人照顧她。 張某夫婦離異,孩子年紀大了,沒人照顧,對他們的成長非常不利。 張是我們家唯一的支柱。
我們迫切需要他回到家人身邊,承擔起照顧家庭的責任。
為了養家餬口,張某某因故實施了犯罪行為,對社會的危害並不大。 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56條規定的情形,規定“可以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取保候審不會危害社會”。 申請人願意繳納保證金或作為擔保人,確保隨時向辦案機關報告嫌疑人的情況,並保證以下事項:
遵紀守法,一線作戰,不干擾證人作證,不銷毀、偽造證據,不出城。
綜上所述,目前我們的家庭處境非常困難,我們熱切希望張某能盡快取保候審,挽救這個困難的家庭,張某的違法犯罪行為對社會沒有太大危害。
真誠地。 市人民檢察院。
申請人:2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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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保釋申請的格式沒有具體要求,一般只需申請人的姓名和基本資訊、申請事項和申請理由即可。 刑事訴訟中的“取保候審”,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審判,責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代保證人或者繳納保證金而採取的強制措施。 並簽發保證書,以確保他們被傳喚。申請保釋申請人:
性別: 年齡: 種族:
已申請取保候審人員: 性別: 年齡:
國籍:國籍 查業冠:曾被公安局拘留,目前被關押在看守所。
申請事項: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 理由:
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案件被逮捕拘留,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 經犯罪嫌疑人(或者其法定**人或者近親屬)請求,為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一條、第九十六條的規定,現提出申請批准。
誠摯的,公安局或者(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申請人: (簽名)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三條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證或者交納保證金。 因此,有兩種方法可以保證保釋候審和保證金。
決定取保候審的,保證人保證金和保證金不能同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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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的,應當符合法定條件。 親屬向有關部門申請取保候審時,應當提出申請。 申請的標題應首先為:
到某公安局或分局,說明被取保候審人的基本情況,簡要說明被取保候審人涉嫌犯罪和情節,並說明被取保候審人具備取保候審的相關條件,取保候審後對社會沒有危險; 並且沒有累犯的可能,最後寫下擔保人的資訊,或者定金的金額。最後簽名並註明日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六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發出羈押傳票、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
(一)可以單獨適用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罰的;
(二)可以判處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取保候審,不危害社會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不能自理、懷孕或正在哺乳的婦女,保候審的,不會對社會構成危害;
(四)羈押期滿,案件尚未結案,需要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的,由公安機關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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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A,男,XX歲,X國籍,XX省XX市XX廠職工,居住XX市XX路XX號。 他是嫌疑人B的父親。
申請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B,男,xx歲,xx市人,xx市xx廠職工。 因涉嫌毆打罪,於XX年XX月被XX市XX區公安局刑事拘留,目前被關押在XX區看守所。
事實應該被敘述,這一點被省略了。 為確保被申請帶走候查的犯罪嫌疑人B符合有關規定,申請人建議由C擔任擔保人。 擔保人C為申請人A的妹妹,女,XX歲,XX歲,XX市XX區XX局幹部,人正派,有固定收入和住所,有履行擔保義務的能力。
申請人與擔保人保證督促被擔保人B嚴格遵守有關規定,以便:(1)保證不離開城市; (2)保證您始終在路上; (3)確保證人不受干擾; (四)保證不毀壞、不偽造證據、不串通。 它還保證隨時向行政當局報告被擔保人的情況。
謹此致XX市XX區人民法院申請人:A(簽名)擔保人:C(簽名)XX年xx月xx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規定:
法律以法律為基礎。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保證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一)不涉案; (二)具有履行擔保義務的能力; (三)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不受限制的; (四)有固定住所和收入。
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刑事強制措施。 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者逮捕後需要改變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責令其逃避偵查、起訴、審判,並出具保證書保證其隨傳票到場的強制措施, 他們不會被拘留或暫時解除拘留。 >>>More
你父親因涉嫌在工作中打架時故意傷害而被取保候審12個月,如果你還在保釋中,你就不能當兵,主要是因為你無法通過政治審判。 如果超過12個月並被判緩刑,則不可能在軍隊服役。 只有當你沒有犯罪並且你仍然被法院判刑時,你才能成為一名士兵。
取保候審只是強制措施的改變。 如果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可以逮捕他。 至於最終結果是否判刑,法院將在聽證會後作出判決。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