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比較常見的離婚後房屋分配。
(一)當事人不能就夫妻共同財產中房屋的價值和權屬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1、雙方主張房屋所有權,同意通過競拍取得的,應予准許;
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估價機構應根據市場對房屋進行估價,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3、如果雙方當事人均未主張房屋所有權,則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並分割收益。
2)婚後,如果雙方對婚前一方擁有的房屋進行修繕、裝修或拆毀,且離婚時不改變產權,則房屋仍歸主所有人所有,另一方有權獲得增值部分,房屋所有人以折扣價補償另一方;如果進行了擴建,擴建部分的房屋應視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3)婚前一方租房,婚後共同財產購買,房屋所有權證以一方名義登記的,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4)在雙方結婚前,父母出資為雙方購房的,除父母明確贈予雙方外,該出資應視為對子女的個人贈與。
雙方結婚後,父母出資購買房屋的,應視為夫妻雙方的贈與,除非父母明確表示贈與是贈與一方。
(五)當事人對離婚時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全部所有權的房屋發生爭議,協商無法達成的,由人民法院對房屋的歸屬作出判決,一般根據實際情況對當事人對房屋的使用作出判決。
當事人取得房屋全部所有權後發生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配偶另一方無權分割夫妻的個人財產。
離婚時如何分割房子? 在離婚的情況下,配偶一方只能要求分割或處分共同財產,而另一方不能主張對一方個人財產的權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在下列情形下取得的房屋應當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財產。
1、一方婚前購買的房屋,在足額支付全額並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後,視為配偶一方婚前的個人財產。
2、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繼承或者接受贈與方式取得不動產,被繼承人、贈與人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明確約定遺囑繼承人或者受贈人僅為夫妻一方的,視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3.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分割。
離婚後誰擁有房子? 如果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通過繼承、贈與或購買獲得房屋;無論是公用房、中央房、保障房、商品房、二手房、商鋪還是別墅; 無論是全額購買還是通過銀行貸款和抵押購買,都應由夫妻共同擁有,並在離婚時納入財產分割範圍。
-
首先要看雙方是否達成了協議,如果達成了協議,就必須按照協議執行,如果沒有協議,通過法院判決,如果房產證上沒有父母的名字,只有夫妻雙方的名字, 而購房時間是在兩人結婚後購買的,那麼房子就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如果離婚分割財產,女方可以平分一半的財產。
-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當依雙方協議處分; 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和照顧子女、婦女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
在雙方結婚前,父母出資為雙方購房的,除父母明確表示贈與是送給雙方的外,應視為對子女的個人贈與。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申請銀行貸款的, 婚後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貸款,不動產登記在支付首付款的一方名下,離婚時雙方協議處分。
協議不能達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不動產歸產權登記方所有,尚未償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方的個人債務。 離婚時,登記產權的一方應當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補償另一方共同償還借款和相應的財產增值部分。 ”
-
離婚後,我覺得如果男方的房子是婚前的財產,那麼就屬於男方,女方不能分,但如果婚後買房,那麼房子可能就是乙個人的一半。
-
離婚後,夫妻雙方各佔一半的財產,如果沒有過錯方,如果有過錯一方,房產的份額肯定會小一些。
-
我當然會支援,因為這是合法的,婚後的財產是雙方共同擁有的。
-
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共同購買、建造的房屋,或者雙方婚前共同購買、建造的房屋,屬於夫妻共同住宅,離婚時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
如果夫妻倆離婚了,那麼離婚前的財產必須平分,也就是乙個人的一半,當然兩個人承擔的債務也要由兩個人承擔。
-
如果離婚後雙方對不動產的分配沒有達成一致意見,那麼財產的分配可能要依法處理,夫妻雙方都有權以夫妻雙方的名義分配共同財產。
-
如果離婚後財產歸財產所有人所有,婚後財產在雙方平分,一方也可以以金錢的形式給予另一方一次性補償。
-
如果財產是夫妻財產的一部分,那麼雙方需要將其分成兩半。 如果它屬於其中一方,則歸一方所有。
-
應該分成兩半,這樣比較公平合理。
-
由於該財產登記在夫妻雙方的名下,因此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如果離婚,丈夫和妻子應平分。
因為不管財產**是什麼,只要登記在夫妻雙方的名下,就算是夫妻共同所有。
-
夫妻共同財產的平均份額。 如果涉及首付、還款人等,將按比例分配。
-
離婚後,如果房子是婚後買的,財產應該是夫妻雙方的一半。
-
就看是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如果是男人,就大氣一點了。
-
根據權利義務互惠原則,財產按支付比例進行分割。
-
一般分為個人財產和共同財產,視兩個人的經濟狀況和撫養子女的情況而定,每個家庭的分配方式也不同。
-
如果男人占多數,女人想要一半,那麼她必須補錢,反之亦然。
-
如果是婚前財產,那麼婚前誰擁有它,誰就屬於誰,如果是婚後。 它可以平均分配。
-
婚後得到的房子,夫妻倆一分為二,婚前就不一定了。
-
然後,您可以協商該財產是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
-
根據房子上寫著誰的名字,婚前買的東西是兩個人一起買的賺錢。
-
如果在婚前將財產新增到配偶的名下,如果離婚,財產將如何分配?
-
這要看夫妻雙方商量。
讓我們看看是誰的問題。
以及如何分發。
-
婚前,一方以個人財產購買房產並支付房屋全價,原以一方名義登記的變更為雙方名(增名),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雙方共同出資全額購房,但房產僅登記在一方名下,則雙方共同共有房產; 雙方共同出資全額出資購房,房產登記在雙方名下,根據登記情況確定為共同擁有或共有; 在這種情況下,雙方可以按照出資比例約定按份額分擔,無約定且無證據證明各自出資比例的,視為共同分擔; 婚後雙方共同出資購買抵押貸款並共同償還貸款,且財產登記在雙方名下,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當然,在實踐中,出資較大的一方可以適當地分擔更多。 婚後,夫妻雙方使用共同財產購買房產,房產登記在一方或雙方名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一方以婚前個人財產全額支付購置房屋,並以自己名義登記的,如果不是投資經營行為,則為一方婚前財產,視為一方的個人財產; 夫妻一方用婚前個人財產全額購置房屋,但登記在雙方名下,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三條,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撫養子女的原則,一方當事人或無過錯方均歸其所有。 被分配房屋的一方應補償另一方,相當於房屋價值的一半。
在雙方條件平等的情況下,婦女應得到照顧。
-
夫妻雙方都有房產的名字,但女方借錢買房,信用卡的債務要還,離婚怎麼分配。
-
離婚後的財產分配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如果該財產是一方的婚前財產,則在離婚時為個人所有,不能分割; 如果財產是雙方的共同財產,雙方可以在離婚時協商分割,協商不成的,法院將作出判決; 如果財產是父母捐贈的,也會根據贈與的時間和是否明確說明進行綜合確定。 人民法院會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辜一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7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和管理中享有的權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護。
-
1、該房屋是您婚後購買的,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雙方享有平等的處置權。 一樓的景色很合適。
2.你還沒有做好銀行按揭,目前房子的所有權不屬於你,你只持有其他權證,法院不會判斷房子的所有權,只會根據實際情況判斷誰會使用。 除非你自己談判。
3、法院在主持您的談判時,會採用競價的方式確定房屋已付部分的現值,房東將支付對方現值的一半。
4.法院將根據子女撫養費和雙方的實際情況等因素來決定誰將使用房屋。
-
根據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釋,房產完全歸支付首付款的人所有,貸款是共同提供並按月支付的。 雙方通過談判達成和解。 就是這樣。
如果你付首付。 房子是你的。 如果對方已經支付了月費,您可以通過協商乙個數字來給予一定金額的補償。
而財產歸你所有是乙個前提。 在談判部分,你自然也有主動權。
-
天津律師李律師(離婚專業律師):
房子是婚後購買的,無論哪一方登記在名下,都應該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除非你能證明購買價格完全來自婚前財產的轉換。 律師應該知道,客戶需要的不是一堆法律規定,而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李律師認為,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是律師回饋社會的一種方式,律師在辦理離婚案件時應以結案、不留隱患為目標。
-
婚後購買的房屋屬於雙方共同財產,抵押也是雙方的共同債務。 如果分配取決於你們兩個人之間的談判,如果談判不成功,法院將評估並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七條 離婚時,一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隱瞞、轉讓、變賣、毀壞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或者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 隱瞞、轉讓、變賣、毀壞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分得較少的份額或者不分。離婚後,如果對方發現有上述行為之一,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More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所得; (三)智財權收益; (四)繼承、贈與取得的財產,本法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平等的處置共同財產的權利。 >>>More
無論是出租還是**,都需要房屋所有者的簽名,也就是說,房屋所有者必須簽名並同意有效,前夫沒有為女教師出具租賃委託書。 >>>More
結婚時,女方父母出於對女兒的愛,送出了大量的物品和財物,其中可能包括金銀首飾、家具、家用電器、現金、汽車,甚至不動產。 對於這部分財產,如果需要登記,並且仍然登記在女方名下,離婚時可以分割嗎? 如果是這樣,如何。 >>>More
首先,有乙個概念需要首先澄清。
父母離婚和父母就子女撫養問題達成的協議,不影響父母與子女的關係:父母仍是子女的父母,子女仍是父母的子女。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