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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在醫療機構轉行。
1.專案名稱。
申請在醫療機構轉行。
二、驗收部門。
上海市盧灣區衛生局衛生監督院醫療實踐監督處。
2. 周四 8:30-11:30
3. 批准依據。
1. 1994年第149號命令(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2章第9章第1款。
2.1997年第39號令(上海市醫療機構管理辦法)第二章第九條第一款。
第四,接受的主體。
轄區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轄區內的二級、下級醫療機構。
5、批准匯源的條件。
1、醫療機構登記變更申請書;
2、《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原件及影印件;
3.衛生行政部門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6、審批手續。
填寫申請表——>提供相關材料——>受理登記——>審查——>繳費)——申請人領取《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7.收費標準。
1.法律依據:胡財總(1999)8號 胡價格興(1999)251號《關於同意對醫療機構收取評估費的批復》。
2.費用名稱:變更登記審查費(變更審查範圍內的部門和新設部門)。
3、標準金額:各職能部門50元; 臨床、醫療技術等業務部門按二級部門各收費200元。
4.在付款人面前崩潰的方法:現金。
8.審批期限。
審查應當自收到醫療機構執業登記申請人提交的全部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
9. 通知措施。
書面通知。 10. 監督和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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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上海市醫療機構管理辦法》《關於實施上海市醫療機構設立執業登記審批辦法》的意見)。
2)受理範圍。
下列醫療機構執業登記後,經批准的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診療物件、床位、類別、級別、地點、服務方式、服務物件發生變更的,必須申請變更登記:
1、一級醫院;
2、門診部;
3. 診所; 4、養老院(站);
5.健康中心(車站、房間)和醫療保健中心。
(iii) 提供資訊。
1、醫療機構登記變更申請書;
2、《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原件及影印件;
3.衛生行政部門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4)處理時限。
審查應當自收到醫療機構執業變更登記申請人提交的全部材料之日起30日內進行。 對符合要求者,予以登記,並發給變更後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不符合要求的,書面通知執業變更登記申請人。
5)處理時間:周一至周五。
6)地點:金山區石華街道威嶺喧鬧審判路485號一樓) 聯絡方式** 67242670
8)投訴** 57931683(區衛生監督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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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再影印幾份。 以不同的方式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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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醫療機構變更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應當提交的材料目錄: 1.醫療機構變更登記申請書; 2、《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原件、影印件及影印件; 3、現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聘任檔案原件及影印件; 4、現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影印件乙份; 5.衛生行政部門提供的其他材料。
醫療機構在原登記機關管轄範圍內變更登記專案的,由原登記機關辦理登記變更; 登記變更超出原登記機關管轄範圍的,由有管轄權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辦理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第三十二條 醫療機構在原登記機關管轄範圍內變更登記事項的,由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登記變更超出原登記機關管轄範圍的,由有管轄權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辦理變更登記。 醫療機構遷入原登記機關管轄範圍的,由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移居原登記機關管轄範圍外的,應當取得搬遷目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出具的《醫療機構設立批准函》,經原登記機關批准登出登記後,向移居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申請執業註冊。
登記機關受理變更登記申請後,應當按照《條例》和本細則的有關規定和地方醫療機構設立方案進行審查,按照登記程式或者簡易程式辦理登記變更,作出批准變更登記或者不變更登記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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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機構申請變更註冊的理由和理由。 醫療機構名稱變更的原因是因分立或合併而保留。
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九條規定,因分立、合併而留用的醫療機構,應當由局、鎮申請變更登記; 因分立、合併新設立的醫療機構,應當申請設立執業登記證; 因合併而終止的醫療機構,應當申請登出登記。 機關、企業、事業單位設立的為內部職工服務的醫療機構向社會開放,必須按照前條的規定申請變更登記。
醫療機構在原登記機關管轄範圍內變更登記專案的,由原登記機關辦理登記變更; 登記變更超出原登記機關管轄範圍的,由有管轄權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辦理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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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醫療機構變更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需提交的材料目錄:
1.《醫療機構註冊變更申請書》;
2、《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原件、影印件及影印件;
3、現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聘任檔案原件及影印件;
4、現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影印件乙份;
5.衛生行政部門提供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醫療機構變更法人需要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並同意變更。 一般程式是寫出書面申請書並填寫醫療機構變更申請表,由原法人簽字蓋章,如果是股份制,還需要全體股東同意、《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身份證、新法人的簡歷和簽名, 如果是診所,還需要新法人的《醫師資格證書》和《醫師執業證書》。建議新舊法人之間出具公證書,明確債權人的權利和債務。
您可以前往當地行政審批中心(便利中心)衛生局的視窗,或諮詢當地衛生局的醫療行政部門。
您指的是私人醫療機構、醫院還是診所? 兩者對法人的要求不同。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作為醫療飢餓組織的法定代表人:
(一)正在服刑或者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
2、在醫療機構在職、因病退休或停薪留職的醫務人員。
3.發生二級以上醫療事故五年以下的醫務人員。
4、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而被吊銷執業證的醫務人員。
5、被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醫療機構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在本市設立診所的個人(即法人)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通過醫師執業技術考試,取得《醫師執業證書》。
2、取得《醫師執業證》或醫師職稱後,從事同一專業臨床工作五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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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高興為您服務,並給您以下解答: 陸金昌申請註冊理由:我院正在進行重大改革,以提高服務質量,提高患者滿意度。
為此,我們需要對現有管理體系進行登記,以確保改革的順利實施。 解決方法和練習步驟:1
首先,我們需要明確改革的目標,制定詳細的方案,確保改革的順利實施。 2.其次,我們需要對現有的管理體系進行詳細的分析,以確定系統的哪些部分需要改變。
3.然後,我們需要根據改革的目標制定變更登記的方案,並確定變更登記的時間表。 4.
最後,要落實變更登記,定期評估變更效果,確保改革順利實施。 個人提示:變更登記時,需要確保改革的目標和計畫以及變更登記的時間表明確,並定期評估變更效果,以確保改革的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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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的醫療機構有授權書,審核沒有通過,因為Tim的角色不對,但是不能改變,這樣診所才被允許變更授權,這樣才能審核,你看怎麼改變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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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機構申請變更註冊的原因是因分立或合併而保留。
法律依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 實施《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條例》第二十九條 醫療機構因分立、合併而保留的,應當申請變更登記; 因分立、合併新設立的醫療機構,應當申請設立執業登記證; 因合併而終止的醫療機構,應當申請登出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