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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建築守則》(GB50368-2005)規定,7層及以上的住宅在以下區域應無障礙:
1、建築物入口處耐火。
大廈入口處輪椅通道平台的最小寬度如下:
大中型公共建築較大,小型公共建築較大,中高層建築較大,公寓建築較大; 多棟低層無障礙住宅樓、公寓樓較大; 無障礙宿舍樓比。
2.入口平台。
3.候車大廳。
4.公共行人路。
坡度 1:20 1:16 1:12 1:10 1:8
最大高度(m)。
水平長度(m)。
5.無障礙住房。
房間位置:交通便利,公共場所可進入餐廳、購物和娛樂設施,應適合輪椅使用者。
標準間)100間以下應有2間無障礙客房,400間以下應有2-4間無障礙客房,400間以上應有3間以上無障礙客房。
客房內走廊:床前出口和過道的寬度不應小於床之間的距離。
衛生間:門向外開,寬度不小於,輪椅旋轉直徑不小,其他要求參照專用衛生間標準執行。
電器和家具:位置和高度應易於使用,客房和浴室應配備輔助壓力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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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建築的無障礙設計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出入口及門口:住宅正門應提供無障礙通道,例如斜道或平台公升降機,並確保入口寬度適合輪椅出入。 門口應足夠寬,以容納輪椅或其他輔助裝置。
2.內部空間的布局:家中的通道空間應保持寬敞,以便輪椅或行動不便的人可以自由活動。 廚房、臥室和浴室等主要功能區域應提供足夠的活動空間,同時考慮到輪椅轉彎半徑的需要。
3.室內門和門廳:房間的內門應設定足夠的寬度,以便輪椅通過。 門應以易於使用的方式操作,例如使用拉手而不是旋轉手柄。 門廳區域應提供足夠的轉彎空間和輔助設施(例如扶手)。
4.廁所和浴室:廁所和浴室應提供暢通無阻的通道和使用。 這包括充足的空間、扶手、馬桶高度調節、高度可調的洗手盆和浴缸等。 此外,還應提供易於操作的開關和水龍頭。
5.電梯和樓梯:如果住宅有多層,則應提供無障礙的垂直交通選擇,例如電梯。
電梯的內部尺寸應足夠大以容納輪椅,並應提供清晰易讀的按鈕和語音提示。 樓梯應設有扶手和明確標記的台階。
6.照明和注意事項:家中應提供充足的照明,以確保良好的視覺環境。
燈具應易於觸及和操作,並可根據需要進行調整。 同時,應提供無障礙功能,例如聲音警報或振動警報裝置,以傳達重要公告。
總而言之,為了滿足行動不便、視力或聽力障礙者的特殊需求,需要房屋的無障礙設施。 這將增強他們的生活體驗,使他們能夠自主安全地生活,並享受與人民和社群互動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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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隨著國家的發展、社會老齡化的需要、人文設計理念的不斷深化,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批准發布新的國家標準,以解決無障礙環境建設中不規範、不系統、不切實際等突出問題,確保無障礙設施的順利發展, 並保證建設和改造的技術水平。
法律依據:第622號《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第三條 無障礙環境建設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遵循實用、易實施、廣為接受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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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障礙設計規範 7 4 3 住宅樓宇每百戶住宅應配備不少於2戶無障礙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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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七層或以上的住宅樓宇,以下部分應為無障礙設施:
1棟樓入口;
2.入口平台。
3.候車大廳。
4.公共行人路。
5.無障礙住房。
建築物出入口及出入口平台的無障礙設計應符合下列要求:
1、當建築物入口處有台階時,應設定輪椅斜道和扶手;
2、坡道坡度應符合表5 3 2的規定;
3、輪椅出入門的淨寬不應小於;
4、輪椅出入的推拉門、平開門,門把手側面的牆面應不小於牆面的寬度;
5、輪椅無障礙門,應安裝視鏡、水平把手和關門把手,門扇下方應安裝高門護欄;
6、門檻高度和門內外地面高度差不宜大於15mm,過渡應採用坡度。
七層以上住宅樓的入口平台寬度不得小於。
供輪椅通行的走道和通道的淨寬不應小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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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足輔助功能規範。
室內外、浴室、廚房、陽台的高度差不得大於15mm,過渡應在傾斜面上進行。
無障礙廁所和廚房的設計應參照中南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