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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這是民事行為,不涉及是否違法的問題。
這也取決於你的孩子多大。
年滿18周歲的公民和年滿16周歲但未滿18周歲的公民,主要依靠自己的勞動收入生活,是具有完全行為能力,能夠獨立從事民事活動的人。 這當然不是孩子。
對未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認清自身行為的精神病患者,屬於民事行為能力有限的人,可以從事與其年齡和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法定的**人**進行,或者經法定**人**同意。 這一規定是父母在一些未成年人擅自購買貴重物品後要求退貨的法律依據。 不過,300元真的算不上貴重物品,買玩具很可能算是適合小朋友的活動。
未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和無法識別自己行為的精神病患者是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如果孩子未滿 10 歲,那麼您可以要求使銷售無效並將錢退還給財產。
簡單總結一下,如果孩子超過10周歲,應該不能退貨,如果孩子不滿10周歲,那麼可以退票,但是價值300元肯定不值得打官司,所以我的建議是和商家協商退貨,同時保持貨物完好無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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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歲的兒童不具備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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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乙個孩子從家裡偷了800元,在小賣部買了東西。 如果想要恢復這種情況,也比較麻煩。 因為800美元不是很多錢。
如果能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孩子確實花了800元在小賣部買東西,而孩子真的不懂事,家長可以和小賣部老闆協商解決問題。 如果購買的物品沒有損壞,可以轉售,那麼可以退還一部分錢,但如果是不能轉售的食品或其他商品,並且孩子已經使用過,那麼肯定不會退款。
因為人性,如果你仔細想想,如果你是乙個小賣部的老闆,你願意把已經賣掉的二手貨退回來嗎? 顯然,答案是否定的。 因此,作為父母,加強對孩子的教育是最重要的。
乙個孩子花800塊錢買東西,對他來說是乙個教訓,不要偷家裡的錢買東西。 而不是把精力花在如何與老闆協商退款上。
孩子從家裡偷錢花錢是錯誤的。 父母負有主要責任,如果父母盲目地追求從小賣部追回錢財,而不審查自己的教育缺陷,這本身就是一種無理取鬧的做法。 這不僅不利於教育孩子,反而誤導孩子對生活抱有不合理的態度。
熊孩子的誕生本身就是因為首先有熊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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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偷家裡的錢去小賣部買東西,錢也追不回來,因為孩子買的東西已經吃光了,店主不知道孩子是用家裡偷來的錢買東西的。 最好教育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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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可以追回的,需要幾個程式,首先要報警,孩子不懂事,他不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他所做的事情沒有法律責任,所以他可以收回他所做的事情,這與成年人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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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過量的異常消費可以恢復,具體取決於孩子的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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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經吃飽了,就不能了,如果不影響銷售,可以和老闆商量一下,能不能退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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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孩子還未成年,但是如果他買了東西吃,並且已經吃了,那麼他肯定無法恢復,他只能教育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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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買的東西不見了,它就無法恢復,如果沒有,它可以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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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趕上是小事一樁,所以讓我們先解決孩子的教育問題。 現在我年輕的時候,敢從家裡偷800塊錢,如果我教育不好,我以後長大後會偷8000或8萬......來自別人的家庭,想想能不能把它抓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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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可能的,去問看看,我認為它似乎是可以合法收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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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很簡單,可以找回,可以留下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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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可以的,看到賣家應該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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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應該不能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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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筆錢無法收回,因為您的孩子已經花光了他購買的所有商品,而小賣部老闆不知道您的孩子是用他從家裡偷來的錢購買的。 但小賣部也要承擔一定的責任,如果孩子還不是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的物件,小賣部應該提前有家人溝通,最重要的是要把孩子教育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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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責任,就看店家有沒有引誘和欺騙,如果沒有這樣的行為,那麼店家就不負責任。 至於孩子花錢買的玩具能不能退貨,這個不能一概而論,必須具體分析。 雖然《民法典》
規定未滿8周歲,無民事行為能力。
但想著8歲以下孩子的民事行為能力全部無效就不好了,不然他去小店買一本作業本,老闆還敢賣給他嗎? 此外,年滿8周歲的人是具有有限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可以獨立實施與其年齡和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這包括購買玩具。 在這裡面,孩子偷錢買玩具,要考慮他每次買玩具要買多少錢,如果每次金額不大(這個金額不大,還要考慮地域因素,發達地區可能8歲以下的孩子拿50塊錢買東西不算什麼, 8歲及以上消費200也是正常現象),但多次購買,購買玩具的行為也會被認定為有效。如果購買有效,那麼就不能退貨,家長應該從孩子開始,看看孩子有什麼問題,有沒有儲存茄子的可能。
根據《民法典》第20條和第21條。
八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認清自身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未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其法定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不能承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其法定的**人**應當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認清自己行為的,適用前款規定。 《民法典》第19條:
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民事行為能力有限的人,民事法律行為的實施由其法定**或者經其法定**人的同意和認可實施,但可以獨立實施純粹有利於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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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個8歲的孩子也是乙個有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如果他在學校偷了400塊錢買玩具,店裡的玩具也按照正常**賣給他,相當於店裡也沒有得到額外的好處,那麼孩子就應該對這種行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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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是否負有責任,取決於當事人在相關事件中是否有過錯。 如果沒有強迫買賣,或誘騙或惡意信用,正常購物方付款,對方發貨,且過程中沒有過錯,則不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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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看到這樣的問題時,我覺得這位父母是可悲的,可憐的,可恥的,可恨的。 為什麼? 教育孩子,父母是第一責任人,如果孩子的行為有問題,不是問父母教育出了什麼問題,而是問店承擔什麼責任,為什麼不停下腳步,問問天上的玉皇大帝要承擔什麼責任,地下冥王要承擔什麼責任?
這個問題讓我想起了乙個小偷偷了東西,摔死了,向主人討要賠償,今天很多可悲可憐的人,其實都是可恨可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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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未滿16周歲的兒童偷竊(盜竊)無需承擔刑事責任,只能根據治安處罰的具體情況,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予以處罰,贓款和贓物必須歸還失主, 被害人要求賠償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應當賠償因盜竊而遭受的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進入家中搶劫房屋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4)多起搶劫案或者涉案金額巨大的搶劫案;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人、警察實施搶劫的;
七嫉妒和煽動)持械搶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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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不合理。 最好是積極協商,私下解決。
未滿16周歲的兒童偷竊(盜竊)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只能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給予警告等處罰,視具體情況而定。 贓物和贓物必須歸還給失主。 如果受害人要求賠償,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必須賠償因盜竊而遭受的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八十八條:缺乏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對他人造成損害的,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 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
有財產的人,喪失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對他人造成損害的,從自己的財產中支付賠償金; 監護人應補足不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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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如果是小孩子偷竊,具體處罰如下: 1.首先要看未成年人的年齡,如果未滿14周歲,則無需罰款,只需歸還即可。
2、年滿14周歲但未滿16周歲的,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可以處以最高500元的罰款。 3、如果該人年滿16周歲,金額較大,可能會因盜竊罪被定罪處罰並處罰。
你好! 當乙個孩子從店裡偷了乙個五塊錢的玩具時,王武在教育孩子叫孩子小偷的時候是很忌諱的,小偷是乙個貶義詞,會被別人唾棄,別人會用奇怪的眼光看孩子。 也就是說,慧春讓我們的孩子現在不明白當賊意味著什麼,將來他們會昏昏欲睡,或者自尊心會受到損害,內心的創傷可能無法修復。
你應該讓孩子知道這是一種偷竊行為。 孩子們很小,沒有意識到他們的行為是在偷竊,他們只是覺得這很有趣,如果他們喜歡就拿走。 因此,我們應該對孩子進行產權問題的教育。
讓您的孩子承認自己的錯誤。 雖然報警太激進了,但也是為了讓孩子明白,做錯事是要付出代價的。
如果是孩子偷竊,具體處罰如下: 1.首先要看未成年人的年齡,如果孩子未滿14周歲,則無需罰款,只需歸還即可。 2、年滿14周歲但未滿16周歲的,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可以處以最高500元的罰款。
3.如果您年滿16周歲且金額較大,您可能會因盜竊罪被定罪並受到處罰,並且可能會在死前被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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